理论教育 学前教育督导:理念与素养的关键

学前教育督导:理念与素养的关键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于前一节中关于学前教育专业督导理念认识遮蔽的剖析,理念遮蔽、认识模糊最根本的原因是学前教育专业督导相关督导主体专业素养的缺位。(一)明晰内涵,摆正观念明晰学前教育专业督导的内涵、摆正科学督导观念,是解决学前教育专业督导理念认识遮蔽问题的重要方向。据此,学前教育专业督导最直接、最现实的目的便是促进学前教育机构教育质量的提高。这些是包括学前教育在内的各个学段教育督导人员共同的基本素养。

学前教育督导:理念与素养的关键

基于前一节中关于学前教育专业督导理念认识遮蔽的剖析,理念遮蔽、认识模糊最根本的原因是学前教育专业督导相关督导主体专业素养的缺位。因此,从学前教育专业督导主体的角度出发,明晰学前教育专业督导内涵、摆正科学督导观念、不断提升督导主体自身的专业素养、强化督导过程中的指导力,才是实现学前教育专业督导的主体之为。

(一)明晰内涵,摆正观念

明晰学前教育专业督导的内涵、摆正科学督导观念,是解决学前教育专业督导理念认识遮蔽问题的重要方向。明晰内涵、摆正观念即学前教育专业督导在实践过程中要坚持三个“一”,即一个中心——儿童发展,一个方向——督导并重,一个目标——内生发展。

1.一个中心——儿童发展

教育是直面人的生命、通过人的生命、为了人的生命质量的提高而进行的社会活动,是以人为本的社会中最体现生命关怀的一种事业。[25]学前教育更不例外,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人一生成长和发展的奠基阶段,其最终的目标和追求指向儿童身心发展的完整性以及生命意义的实现。对教育督导的过程和评价目的而言,评价和督导是为尽量实现教育的价值,通过评价、监测、督查、指导来提高学前教育机构的质量,更好实现对儿童生命和发展的尊重与保护。因此,学前教育专业督导的着眼点和中心任务在于儿童的发展,对学前教育机构各方面的督导是实现这一中心的具体方式和手段,儿童利益优先则是操作性的方向和原则。“儿童利益优先”是1989年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所确立的基本原则。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国加入《儿童权利公约》,使得这一原则成为我国在处理涉及儿童事务中的基本价值导向。学前教育机构作为致力于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的专业保教机构,更有责任和义务在各项工作当中充分体现这一原则,以求更好地服务、支持、促进、引导学前儿童健康成长。而这一督导事项尤为关注的是学前教育机构层面的公平和正义,即每一个儿童是否受到了公正的对待。平等享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享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是对儿童最基本权益的尊重和保障。

2.一个方向——督导并重

围绕着儿童发展的中心,为实现儿童的完整性发展和生命的意义,学前教育机构必须保证学前教育服务的质量和高效。据此,学前教育专业督导最直接、最现实的目的便是促进学前教育机构教育质量的提高。201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从这一文件政策精神的解读中,能够看出学前教育专业督导的定位和作用,即学前教育专业督导肩负着监督管理、科学指导的双重使命,因此,在践行专业督导的过程中必须督导并重,以监督评价作为前提,以管理引导实现促进,实现督的价值、导的升华。“建立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督政体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提高教育质量的督学体制、科学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测体系,形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是2014年《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中明确指出的目标和方向。面对当前学前教育专业督导主体人员大多数是政府行政人员的现实,督政、督学对其当前所处的社会发展历史阶段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更重要的是指向教育机构教育质量的提高、教育事业的发展,无论是教育督导还是学前教育专业督导的内涵中都暗含着指导力的诉求,即通过对教育实践的干预、监管、指导,变革其行为方式,进而实现教育机构教育质量的提升,更好地支持儿童发展。

3.一个目标——内生发展

人的生命是教育的基石,生命是教育学思考的原点。[26]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人、实现人完整性的发展,对教育问题的探讨离不开对教育本身哲学性的思考。然而,要真正实现教育对人发展的支持性作用,实现哲学层面教育意义的完成,必须将理念转化为实际的、可操作的实体,而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质量便是关键,必须承认良好的教育能够促进儿童自身及行为实践方式向更好的方向转变。学前教育专业督导是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提升教育质量的外在动力,更重要的是通过督导的方式可以促进幼儿园等提供学前教育服务的教育机构实现内生性的发展,获得提升教育质量的自我促进力。进一步而言,学前教育质量的提升也需要通过教育机构内部人员行为的转变产生具体的效益和价值。所以,通过督导的方式促进学前教育机构产生提升质量的内部动机,并通过教师教育实施方式的优化和转变,产生促进教育质量提升的内生性动力,最终实现有效支持儿童身心发展。当然,任何事物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教育督导根据其督导对象的特点应有所差别地突出重点,在整体性提升的同时应优先关注薄弱幼儿园。较高认证级别的幼儿园督导重点在于品牌和特色的打造,薄弱幼儿园则是梳理存在的问题、找到提升质量的路径。同时,也要加强对0~3岁早期教育机构的规范指导与监督管理。(www.daowen.com)

(二)提升素养,强化指导

学前教育专业督导主体的素养能力是多重结构的有机体,通识素养、专业素养、能力素养是其具体表现的三个方面。提升学前教育专业督导主体的素养和指导力,必须夯实基本的通识知识能力,强化专业理解与知识能力储备,进而提升以指导力为关键能力的核心素养品质。

1.通识素养:学前教育专业督导力的基础

学前教育专业督导工作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督导队伍的素质与能力。就其特殊的工作性质而言,熟悉国家教育方针与政策,拥有良好的法律法规素养,了解教育的规律和特点,是充分发挥其自身督导能力的重要基础。换言之,学前教育专业督导主体不管是政府人员还是第三方社会人员,都必须具有良好的最基本的通识素养。这种素养至少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从业精神和素养,另一方面是学前教育的政策法规和教育素养。在国务院颁发的《教育督导条例》中对教育督导人员的从业素养和要求做出了基本的阐述: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督导工作等。这些是包括学前教育在内的各个学段教育督导人员共同的基本素养。身体健康、热爱教育、德行端正、敬业务实,以及良好的社会沟通、交流表达能力等,是学前教育专业督导人员通识素养的坚实基础。《教育督导条例》中对教育督导人员的法律和教育素养做出规定和要求,如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对教育管理、教学或教育研究工作有丰富的经验。有效的监督必然建立在对相关政策法规的熟悉基础之上,这意味着学前教育专业督导人员应当熟悉和掌握教育的基本规律、基本常识和基本特点,非常熟悉涉及学前教育机构的各项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对各种政策变化要保持足够的敏感性。

2.专业素养:学前教育专业督导力的关键

学前教育专业督导遵循着“监督与指导并重”的基本原则和方向,要想通过专业督导实现学前教育机构质量的提升就必须在指导方面多做文章多下功夫,而这种指导力的根源在于学前教育专业督导人员的专业素养,即他们对学前教育现象的了解和熟悉程度,对学前教育中的问题、规律、特点等的理解和把握。学前教育虽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学前儿童年龄身心的特点和个性差异,决定了学前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呈现出不同于小学、中学的特点。儿童是活泼的,这一发展特点就决定了幼儿园的学习方式必须是以游戏作为基本的学习和活动方式;儿童是直接的,这就要求幼儿园的课程是整合的,所提供的经验是鲜活的、直接的,学习的方式是可以操作的、直观的;儿童是发展的,换言之,儿童暂时是需要照顾引导的,这就决定了幼儿园的教育并不能纯粹地以学科的知识教育为主,而是要保教结合,一日生活皆教育;学前儿童相比中小学所呈现出的身体机能差异,决定了幼儿园的教育要保中有教、教中有保,课程、计划、安排等都必须有足够的弹性。而对这些细微差异的认识和把握,体现的是学前教育专业督导人员最基本的专业素养,即学前教育专业素养。在学前教育专业督导机制的现实考察中我们能够发现,对于接受督导的学前教育机构而言,它们最需要的是在课程建设、教师专业、质量提高等方面的指导,对学前教育专业督导这些“专业人员”的期盼,主要集中在如何通过改进保教工作提升幼儿园的教育质量,以便更加有效地支持儿童学习与发展。

3.能力素养:学前教育专业督导力的核心

教育督导要做出实事求是的分析与评估,肯定其成绩,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积极性的建议,以改进教育工作,提高教育质量。[27]学前教育专业督导作用的发挥,在于通过督促切实提高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教育质量的水平,适切性的、积极性的建议是学前教育专业督导人员专业素养的体现,更是专业知识转化为专业能力的具体标志。如何运用专业知识对学前教育问题做出适切的判断和适宜的支持,正是幼儿园等被督导机构在儿童保教方面对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督导人员的期待。因此,学前教育专业督导人员不仅应当具备学前儿童身心发展、保育教育、课程教学等的基本理论知识素养,更要能够将捕捉到的行为层面的问题拔高到理论层面,同时能够将抽象的理论原理通过举例、示范等方式具体到行为操作中来,就事论事,发挥更好的指导效果。同时,这种能力中也夹杂着沟通、协调、组织等社会性的能力,比如说在什么情境中采取什么样的沟通策略,让针对实际问题提出来的工作改进建议更加能够被园长、老师们接受和实施。换言之,这种能力是一种“教练技术”。教练的本质是激励,通过教练技巧使人保持一种不断追求、不断提高的心态,[28]进而采取适切性的策略激发潜能、提高效率。学前教育专业督导人员应通过有效的倾听、提问、激励等技巧,充分调动被督导人员(园长、教师)的内在动力和创造性,达到“循循善诱、欲罢不能”的境界,使得学前教育机构内生发展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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