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前教育专业督导客体的界定,在《教育督导条例》中有所提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虽然未直接提及幼儿园、早教机构等学前教育机构的名词,但是在实践调研中了解到,重庆市尤其下属的区县层面,在关于教育督导的相关文件和制度中会把幼儿园纳入教育督导的范畴内。在具体的教育督导实践工作中,学前教育专业督导客体处境的差异性,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学前教育专业督导客体的区域差异。从大区域差异角度分析,重庆市作为中西部唯一的直辖市,各城区和区县之间的经济发展和教育发展存在内部差异。所以重庆市于2015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中明确提到:“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教育督导工作,审议教育督导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也就是说,从市级到各个区县都会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这一点儿值得鼓励。但是在实际调研过程中,仍会发现不同区县的学前教育专业督导工作重视程度和开展深度不同,造成一些区县学前教育专业督导工作只是“空中楼阁”,缺乏实质性督导效果。在与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的幼教教研员进行交流中,她提出:“我们去到区县进行交流考察中,发现有的区县学前教育专业督导工作开展还是蛮好的,但是有些就有点恼火,反正差异性很大。”进一步分析,也就是区域之间差异造成学前教育机构在接受专业督导时,所获得的督导力度和效果是不一样的。
其次,学前教育专业督导客体的等级差异。按照《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的划分:重庆市幼儿园按办园水平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确实,被评定的等级越接近一级幼儿园,其办园条件、园务管理、保教工作等整体质量会更好。恰恰也是因为等级存在,学前教育专业督导人员的关注点会有所偏重。比如一级幼儿园甚至是示范幼儿园,在保证安全方面基础上,督学会重点关注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升,而等级更低的幼儿园,督学会偏重幼儿园整体安全环境打造和园务管理层面。虽然这些问题不是最严重的,却是值得深入思考和优化的方面。(www.daowen.com)
最后,学前教育专业督导客体的职能差异。这里涉及两个层面内容:其一,在W区实践调研中,公力、民办幼儿园之间督导工作存在差异。2016年W区颁发的《重庆市W区教育督导室关于民办幼儿园安全暨环境卫生专项督导的通报》中重点强调:“为强化对民办幼儿园安全和卫生保洁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和卫生保洁工作,区教育督导室组织部分督学,于2016年9月7日—9月20日,对21所民办幼儿园开展安全、保洁工作专项督导。”不难看出,W区对民办幼儿园督导工作的重心放在安全和保育两个方面,且该区的幼教教研员也曾表示:“我区民办幼儿园质量差异化比较大,也是近两年我们区教育局重点关注的问题,要保证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而对于公办幼儿园而言,督学工作会侧重于保教质量和教师专业发展上。所以公办、民办幼儿园之间督导工作重心是存在着差异的,值得进一步平衡和优化。其二,未曾了解到学前教育专业督导工作在早期教育机构中进行。W区幼教教研员反映:“我区确实目前尚未进行早期教育机构质量的督导。”所以,作为有较大社会需求的早期教育机构,其质量督导仍是空白,有待将对早期教育机构进行专业化督导的工作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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