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工作必须及早规划、抓紧实施。规划编制重点把握的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规划编制要从灾区群众的生活生产需要出发,要把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前提,兼顾生活质量和生产发展,兼顾现实需要和长治久安,把灾区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听取灾区群众意见,发挥灾区群众的主体作用,保护灾区群众的合法权益,优先解决与灾区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问题。
(2)坚持科学重建。灾后恢复重建必须建立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之上,要尊重规律、运用规律,认真做好灾害评估和地质地理条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等基础工作。全面调研,科学评估,充分论证,组织专家对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论证,广泛借鉴国内外灾后重建的有益经验,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3)坚持因地制宜。灾后恢复重建要从灾区实际出发,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尊重民意,注重实效,科学界定适宜重建和不适宜重建的区域,调整优化城乡布局、人口分布、基础设施和生产力布局。要充分尊重和调动当地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恢复重建工作。(www.daowen.com)
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包括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农村建设规划、城乡住房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规划、市场服务体系规划、防灾减灾和生态修复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
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内容包括洪灾状况和区域分析,恢复重建原则和目标,恢复重建区域范围,恢复重建空间布局,恢复重建任务和政策措施,实施步骤和阶段等主要内容。重点对城镇和乡村的布局、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业生产设施建设、工业生产设施建设、防灾减灾和生态环境以及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土地整理和复垦等做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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