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人民服务,就要对人民负责,就要在客观上使人民因为我们的服务而获得益处,获得解放,就要力求不犯或少犯错误,免得害了人民,引起人民的损失。我们提出的任务、政策与工作如果不正确,有害于人民的利益,那就要诚恳地进行自我批评,迅速求得改正。刘少奇说:“我们要善于为人民服务,要服务得很好,而不要服务得很坏。因此,我们在人民面前,一切都不应采取轻率态度,而应采取严肃的负责的态度。”[17]向人民负责与向自己领导机关负责是一致的。我们党员接受党的领导机关与领导人的命令去进行工作,他们在工作中是要对党的领导人负责的,但是如果把这种对领导机关负责与对人民负责分开来看,那是错误的。刘少奇说:“必须对人民群众负责,才算是尽了最后与最大的责任。要理解党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的一致性,凡对人民有利的事业,即是对党有利的事业,每个党员都必须尽力去做。凡对人民不利的事业,即是对党不利的事业,每个党员都必须反对,必须避免。”[18]人民的利益,即是党的利益。“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党再无自己的特殊利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即是真理的最高标准,即是我们党员一切行动的最高标准。”[19]每个党员对人民负责,即是对党负责,对人民不负责,即是对党不负责,二者是统一的,不要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如果发现自己领导机关与领导人所指示的任务、政策和工作作风有缺点、错误时,应以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向领导机关与领导人建议改正,要弄清是非,不应马虎敷衍。否则,就是对人民不负责任,也就是对党不负责任。每一个党员都有责任,也有权利去帮助领导机关与领导人纠正任何缺点与错误。刘少奇指出:“我们党员忠诚的自我批评精神,对自己及对领导机关的错误所采取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态度,以及遵守党的纪律的精神,都是对人民负责的精神。”[20](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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