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党内斗争与团结的辩证统一:刘少奇哲学思想研究

党内斗争与团结的辩证统一:刘少奇哲学思想研究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党内斗争和党内团结是党内政治生活中两个相反相成的方面,二者是辩证的统一。党内团结是开展党内斗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党内斗争是实现党内团结的手段和途径。刘少奇认为,党内斗争和党内和平是辩证的统一,不能强调党内斗争,就“否定原则上一致的党内和平”。第三种,坚持党内斗争和党内团结的辩证法,既主张党内的原则斗争,又承认在原则一致基础上的必要的“和平与妥协”。

党内斗争与团结的辩证统一:刘少奇哲学思想研究

党内斗争和党内团结是党内政治生活中两个相反相成的方面,二者是辩证的统一。党内团结是开展党内斗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党内斗争是实现党内团结的手段和途径。这是无产阶级政党自身建设和发展的辩证法。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历来认为,维护党内的团结是党的生命,是无产阶级革命事业胜利的基本条件。刘少奇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一直为维护和增强党的团结而斗争。

党内矛盾也和其他任何事物的矛盾一样,总是同时存在着统一性和斗争性这两个方面。因此,刘少奇认为在处理党内矛盾问题上,既要讲斗争,又要讲团结。他在批评党内斗争问题上犯绝对主义错误的人时指出,这些人认为,承认“党内斗争的必要,就否定了党内和平”[29],似乎“任何党内和平,即使是在原则路线上完全一致的党内和平,也是要不得的”[30]。这种认识是完全违反辩证法的。刘少奇认为,党内斗争和党内和平是辩证的统一,不能强调党内斗争,就“否定原则上一致的党内和平”。

纵观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对待党内斗争大致有三种不同的态度。第一种,对党内矛盾采取调和主义的态度,主张无原则的和平,无原则的团结,取消党内斗争。这是组织问题上的右倾机会主义。第二种,对党内斗争采取绝对主义的态度,主张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否认和反对任何“和平”,任何“妥协”。这是组织问题上的“左”倾机会主义。第三种,坚持党内斗争和党内团结的辩证法,既主张党内的原则斗争,又承认在原则一致基础上的必要的“和平与妥协”。这是在组织问题上唯一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态度。刘少奇主张对党内斗争采取第三种态度。他在这里讲的“党内和平”,实际上是指党的统一和团结。在“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却大批“党内和平论”,蓄意歪曲,其目的是为了推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政策。刘少奇关于“党内和平”的思想,是对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深刻说明了党内斗争基本上是一种思想斗争,揭示了党内斗争和团结的辩证法。

刘少奇认为,党内矛盾既有对抗性,也有非对抗性,不能把一切的矛盾都看成是对抗的。他说:“原则上思想上的对立,和组织上方式上尽可能的不对立,是我们应该采取的党内斗争的正确方法。”[31]他在批评党内那些搞扩大打击面和过火斗争的人时指出:“他们在这些应作必要妥协的问题上,也实行不妥协的斗争,于是他们就没有不对抗的问题,没有不对抗的时候,没有不对抗的人。……他们把一切的矛盾都看成对抗,对抗着一切,这就是他们的绝对主义。”[32]刘少奇认为,“党内斗争不是斗得愈厉害愈好,而应有适当限度,应讲求适当,‘过’与‘不及’都是要不得的”[33]。他主张用非对抗的方式,解决党内存在的原则分歧,增强党的团结。(www.daowen.com)

刘少奇认为,党内矛盾常常表现为党的利益和党员个人利益的矛盾。在处理这个矛盾的时候,既要坚持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又要承认党员个人利益的合法性。他说:“在我们党内,党员的个人利益要服从党的利益,为了党的利益,还要求党员在必要的时候牺牲自己的个人利益。但是,这并不是说,在我们党内,不承认党员的个人利益,要抹煞党员的个人利益,要消灭党员的个性。党员总还有一部分私人的问题需要自己来处理,并且也还要根据他的个性和特长来发展他自己。”[34]刘少奇还认为,党员的个人利益,“应该完全溶化在党和无产阶级的一般利益和目的之中”[35]。在“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把刘少奇的这个正确思想斥之为“公私溶化论”,大肆攻击和诬蔑。其实,刘少奇在这里所阐述的是无产阶级的公私观,它极其深刻地表述了客观存在着的公与私之间的辩证关系,对于我们引导党员正确地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是富有启发意义的。

刘少奇关于党内斗争和党内和平的理论,概括了党内矛盾运动和发展的规律,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形象而生动的阐述,它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哲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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