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认为,客观决定主观,主观反映客观物质世界的发展规律。从这一意义上说,客观对主观有决定性。但是,主观对客观也不是无所作为的,“主观,在客观所决定的范围内,也有决定性。主观可能推动不对抗的矛盾成为对抗的矛盾,同时,亦可以缓和对抗的矛盾,使对抗的不对抗”[17]。在革命的实践活动中,我们在处理复杂的社会矛盾时,往往把不对抗的矛盾弄成对抗的,而把对抗的矛盾弄成不对抗的,在这里主观的作用是很大的。人们在处理复杂的社会矛盾时经常犯错误,往往在于对主观的作用没有正确的发挥。
刘少奇强调主观对客观矛盾所起的作用,不是说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处理问题和解决矛盾,而是说:第一,矛盾的存在及其性质都是客观的,我们的主观愿望要符合矛盾的客观实际。我们不仅要正视客观矛盾的存在,而且要把握矛盾的客观性质。第二,人们确定解决矛盾的方针和方法,要根据客观矛盾的实际性质。对抗的或敌对的矛盾,其解决方式是暴力或革命的;而不对抗的矛盾,用调和的方法、改良的方法、协商的方法,即用温和的手段来解决。第三,主观对客观矛盾的作用,更重要的表现在,如果不正确地发挥主观的作用,在一定条件下,主观可以推动不对抗的矛盾成为对抗的;如果正确发挥主观的作用,也可以使对抗的矛盾成为不对抗的。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有许多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王明“左”倾冒险主义者,在党内外实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政策,把许多不对抗的矛盾弄成对抗的,给党的事业造成极大损失。在新中国建立后的多次政治运动中,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这方面的教训更是难忘的。社会实践还证明,有些本来是对抗的矛盾,只要我们正确发挥主观的作用,采取正确的方针和方法,可以使对抗的激烈程度缓和下来,甚至变成不对抗的。因为矛盾的最基本的性质是统一性,在处理问题和解决矛盾时,我们应尽力利用和扩大它的统一性,减少阻力,使矛盾得以顺利解决。在党的历史上,特别是新中国建立以后,我们党对民族资产阶级所采取的方针就是非常成功的例证。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提出的“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努力争取用和平方式解决港澳和台湾问题,也是以此为哲学根据的。(www.daowen.com)
刘少奇关于“主观对于客观矛盾所起的作用”的科学论断,是指我们要正确认识矛盾的客观性质,采取正确的方法,促使对抗矛盾性质的转化,以达到正确解决矛盾;而对非对抗性的矛盾,要尽力利用和扩大矛盾的统一性,用温和的手段加以解决。当然,这绝不是否认矛盾的斗争性。这是说,在解决复杂的社会矛盾的过程中,应尽力利用和扩大矛盾的统一性,用恰当的手段促使矛盾的解决,只是在非常必要的时候,才采取强硬的手段来解决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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