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十分强调社会实践在社会生活和认识过程中的决定作用,强调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一方面,他坚决反对轻视理论的重要性,轻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的错误倾向,强调没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做指导,中国革命就不能达到胜利;另一方面,他又坚决反对脱离实际的“学院式”的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做法。他说:“轻视实践的重要性,轻视实践对理论的基源性与优越性”[4],是极端错误的。他在《人为什么犯错误?》一文中还明确讲道,人之所以区别于其他动物,即在于“人有思想、能改造世界、能进行生产、能认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他在这里强调的是,人之所以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根本点在于,人在社会生产劳动中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刘少奇特别强调实践在人们的认识过程中的决定作用。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客观世界只有成为人们的实践对象时,才能成为人们的认识对象。任何认识都是通过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产生的。“一个人如果不懂得正确的意见只能是对于实际事物的客观的全面的反映,而坚持要按自己的主观的片面的想法去办事,那末,即使他有一切善良的动机,也还是会犯或大或小的错误。因此,为了避免犯错误,必须正确地认识客观实际,正确地辨明是非。”[5]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刘少奇在《人为什么犯错误?》一文中指出:“人类的认识过程是与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是进步与发展的过程。人类在实践中每一个新的发明,能使人类的认识前进一步,都是主观与客观的矛盾进一步的统一,因之,人类的认识,也向真理逼进一步,或进一步获得真理。”不仅如此,由于“客观世界是不断在发展着的,不断产生新的事物,因之,人类的认识就要被迫着不断地去了解客观发展的世界”。把人们认识发展的动力归结为人类的“求知欲”“好奇心”等原因是错误的。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马克思早就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并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的思维的真理性。”[6]刘少奇在长期的理论研究活动中,始终坚持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他强调任何认识和理论都必须到实践中检验,在实践中修改它、补充它。1948年10月,他在同华北记者团的谈话中指出:“党的政策是否正确要在群众中考验。你们要把党的政策执行结果如实告诉我们,中央时刻在准备考验自己的政策。中央是这个样子,各级党委也应该是这样子。如果政策有错误,就修正它,如果它是不完全的,就把它补充得完全起来。”[7]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他在《人为什么犯错误?》中明确讲:“人类认识本质之目的,即在寻求事物运动的法则。把握法则,能使我们从复杂的现象中找出一定的规律,即找出事物一定的发展方向,指出事物的前途,以及将来大体的推测。”但“有了法则的认识”并不是目的,其目的“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所以,实践是认识的出发点,又是认识的归宿点。(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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