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法则-刘少奇哲学思想研究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法则-刘少奇哲学思想研究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刘少奇强调哲学是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是研究“一般运动的法则”。以上是刘少奇关于唯物辩证法基本观点和基本法则的概述。刘少奇认为,这些基本观点和基本法则都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人们遵循它们就能有效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违背它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就会受挫折或遭到失败。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法则-刘少奇哲学思想研究

什么是哲学刘少奇说:“哲学是研究自然、社会、思想的一般的发展法则的学问,它所研究的范围,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想方法论,总之,一般的运动法则——这是我们关于哲学的定义”,“我们的哲学叫辩证唯物论,或唯物辩证法”。刘少奇强调哲学是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自然观历史观的统一,是研究“一般运动的法则”。

客观世界有哪些运动法则呢?第一,世界是物质的,“人类的思想是物质的属性,是发展到最高度的头脑的运动”,“生命与思想,都是一种物质运动的形态”。第二,一切物质都是运动的,而不是静止的、固定的和不生不死的,“一切事物都是过程,都有其空间性和时间性。任何过程永不重复,历史永不打转身”,“运动乃是螺旋的运动形态,曲线的运动,不是单纯的循环”。第三,一切事物,一切现象,都与其他事物、其他现象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互相影响,并不是孤立的、与其他事物无关的存在。“物质的存在及其可认识性,就是由于事物之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矛盾,而又相互影响。”第四,一切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结构,“因此,事物的运动,是其内部运动,矛盾之相互制约、斗争,就是事物之运动、发展”。我们观察任何事物,都必须从客观的发展与事物之相互关系去观察,必须从其矛盾内部去观察,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第五,矛盾的形式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基本上对抗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发展,一定表现为外力的冲突,与不可调和的状态”;另一类是基本上不对抗的矛盾,“可以调和的矛盾,可以相互斗争,又可以相反相成的矛盾。这种矛盾的解决是可以用改良方法取得的”。刘少奇还明确指出:“如果我们把矛盾性质认识错了,我们在实践上就要犯错误。”第六,任何一个矛盾,都有统一性和斗争性,但是,“矛盾的最基本的性质是矛盾的统一性”。两个相反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结合成为一个新东西。但是,“矛盾的结合,不是把两种对立矛盾消灭,而是保持着两种矛盾的性质,并不是完全打成一片,完全溶解,它们仍然相互矛盾着斗争着”。第七,任何矛盾都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任何事物从发生、发展到死亡的全过程都是矛盾的,“矛盾不是在事物发展中间半途插进去的,而是随事物之出现就发生了的”。一切差别,一切不同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都可能发展成为矛盾,“差别亦是矛盾之一种形态”。但是,“差别的东西,是没有形成的矛盾,是矛盾的萌芽,是可能发展成为矛盾而尚未形成的矛盾”,不要把“差异就是矛盾”简单化。任何矛盾都具有特殊性。宇宙中一切事物都是多样的,是错综复杂的,“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东西,绝对相同的东西(数学上的等号)是假设的”,这样就构成了事物的多样性。“事物的这种多样性,是由于矛盾的特殊性规定的。”[1]因此,我们在思想方法上,既要不怕矛盾,又要具体地把握矛盾的特殊性质,进而认识事物的本质特点。以上是刘少奇关于唯物辩证法基本观点和基本法则的概述。刘少奇认为,这些基本观点和基本法则都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人们遵循它们就能有效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违背它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就会受挫折或遭到失败。人们犯错误,就是对唯物辩证法基本观点和基本法则的背离。(www.daowen.com)

唯物辩证法要求人们按照事物的一般法则去观察事物和处理问题,按照客观事物的发展和联系的规律,全面地客观地去看问题,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作为我们行动的正确向导;形而上学却习惯于从事物的静止的、孤立的状态去看事物,片面地主观地去看问题,因而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不能提出指导我们行动的正确方针。“左”倾冒险主义犯错误,就在于他们观察问题的主观性和片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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