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不愤不启,不悱不发”究竟是什么意思?其中所谓“愤”与“悱”的含义是什么?
按照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的解释:“愤者,心求通而未得之意;悱者,口欲言而未能之。”尽管千余年来这种解释仿佛已成定解,总不免令人好生奇怪:从一个“愤”字,一个“悱”字何以能生发出那么复杂、那么微妙的心态?再说,“悱”字明明是“忄”旁,同“口”有何必然联系?这是多年前就发生的疑问,如今重新查阅有关资料,虽谈不上疑团冰释,总算开始化解了。
“愤”,按照《辞海》解释,有两种含义:一是愤怒、怨恨之义;一是郁结之义,如白居易《与元九书》,“既而愤悱之气,思有所泄”所表达的就是这种心中蕴结之情。“悱”,朱注本于郑玄注:“孔子与人言,必待其人心愤愤、口悱悱,而后启发为之说。”郑注又本于《说文解字》:“悱,口悱悱也。”《说文解字》所解“口悱悱”,指口中发出非议,还是心存非议想发而发不出,不清楚。清人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提到,“悱字亦作悲”,即把左右结构的“悱”,解为上下结构的“悲”字。本人以往觉得此解“似更恰当”。“悲”与“愤”对举,一为亢进之情,一为抑郁之情。现在看来朱骏声解作“悲”,也不尽妥当。在《辞海》“心”与“忄”部所收的字中,如“忠”与“忡”、“怎”与“怍”不可通,此外,也别无可通之字。看来“悱”与“悲”有别,如“悱恻”属含悲的郁结之情,指内心悲苦凄切。“舒蓄思之悱愤,奋久结之缠绵”(成公绥:《啸赋》),所表达的正是这种情调。
朱熹注“愤”“悱”的缺陷,只在于把两字表达异常的情绪状态的字,解为两种较为平常的思维及言语状态。套一个时髦的术语,也就是把“非智力因素”当作“智力因素”。(www.daowen.com)
这样看来,所谓愤—启、悱—发,属于情绪的疏导;而所谓“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才同“智力因素”相关,如“复”,那才算是后来人们所理解的“启”。
依照愤—启、悱—发的原意,孔子授业虽顾及弟子的“智力因素”,或许更加关注弟子的“非智力因素”。因为他所实施的是伦理之教,与近代以来以知识为主的授业格局殊异。他不能不关注弟子修身中“情”“意”的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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