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艺”一词,原出于《周礼》。《周礼》所谓“六艺”是怎么一回事呢?
《周礼》关于“大司徒之职”的规定中,包括:“颁职事十有二于邦国都鄙,使以登万民”(其中第十为“学艺”);“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实兴之”。这“乡三物”为: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渊、仁、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地官·大司徒》)。
《周礼》关于“师氏”之职的规定为,“师氏掌以媺诏王”,“以三德教国子”(包括至德、敏德、孝德),“教三行”(包括孝行、友行、顺行)(《地官·师氏》)。
《周礼》关于“保氏”之职的规定为,“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这“六艺”为“五礼、六乐、五射、五驭、六书、九数”,“乃教之六仪”(《地官·保氏》)。
由此可见:(1)“乡三物”原以“万民”为对象,“六德”“六行”与“六艺”非指宫廷之学;(2)“师氏”与“保氏”之职,似以“国子”为对象,而“师氏”以“教”为本职,“保氏”以“养”为本职。“六艺”似属于“养国子以道”范围。何况“养国子以道”除了“六艺”之外,还有“六仪”。
所以,无论把周氏“万民”之学还是“国子”之学归结为“六艺”,都属断章取义。至于《周礼》中异常烦琐的规定,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成为客观事实,不知谁能说得清楚。
其实,司马迁不过是借用《周礼》中“六艺”一词而赋以新义。更确切些说,他原是转达孔子的意思。据称孔子曰:“六艺于治一也:《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神化,《春秋》以义。”唯在《史记》中,此引语既不是出自《孔子世家》,也非出自《仲尼弟子列传》,而出自《滑稽列传》,未免有点滑稽。难道《滑稽列传》的各位传主,即当时的滑稽大王,为“身通六艺”的“智能之士”么?
再说,孔子的这种“六艺”之说算是其授业的自况么?他是这种人么?(www.daowen.com)
且不说“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打算“五十以学《易》”(《论语·述而》),直到他去世时,《春秋》尚未定稿,他凭什么传授“新六艺”?唯其如此,有关孔子实行“新六艺”之教,后人信之者虽众,不尽信者亦大有人在。
梁启超称,自汉以来,都称孔子删《诗》《书》,定《礼》《乐》,赞《易》,作《春秋》。他对此持保留态度。依他之见,孔子删《诗》《书》,不可信。“纵有关系也不大”;《仪礼》非周公所作,或许有一部分为通行之礼,经孔子审定,另一部分为孔子所作;《乐》在当时或许是谱,同孔子有密切关系;《易》的《彖象》为孔子所作,《系辞》《文言》属孔门后学所作;《春秋》的《公羊传》,有一部分为孔家所有,另一部分为后儒所加。总之,“认《诗》《书》是孔子教人的课本,认《礼》《乐》同孔子有密切的关系”。话虽如此,他自认“如此辨别,也无标准。只好凭忠实的主观武断”。[1]忠实的主观武断也属主观判断。
郭沫若断言,孔子不曾见过《易》,且在先秦儒家中,“荀子为谈到《易》的唯一的人”。[2]可备一说。
尽管他们意见不尽一致,他们并不否认孔子授业为“诗、书、礼、乐、之教”。不过,就算是“诗、书、礼、乐之教”,倒未必如梁氏所说以《诗》《书》为“教人的课本”。因为在纸张与印刷术发明以前,采用课本授业是难以想象的事情。
周代以刀漆作笔,竹木为纸。竹书称“册”或“简”,木书称“方”或“版”。其记古训者,为“典”,记版图户口者,为“籍”,记当代掌故者,为“策”。大事出于“策”,小事“简”“牍”而已。据称合“典”“籍”“策”为授业材料时,统称为“业”。[3]似乎早有教材。其实,所谓“请业则起”(《礼记·曲礼》)、“时教必有正业”(《礼记·学记》),大抵属后来的追述。孔子有典、籍、策收藏[4],或可断定,即使有,在游学中也不便携带。至于弟子各备典、籍、策,更难以想象。
单就“诗、书、礼、乐之教”来说,从《论语》传递的信息看来,孔子授业大抵在师—弟子问答中,经常涉及符合《仪礼》之“礼”,“礼”“乐”相辅相成之道,援引《诗》《书》为据,从而使众弟子的言行“文之以礼乐”,成为那个时代的“君子儒”。
如此说来,孔门君子之教,已经超越一般意义的伦理道德之教,而属于以礼乐为核心价值观念的“君子儒”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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