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未必已经创立成熟的伦理价值体系,然而从他在不同场合,针对不同实际问题发表的相关言论中,或许可能把其伦理架构,梳理出一个头绪。在孔子授业中,留给弟子的印象为什么是忠信之教呢?
由于真诚而又可信,属于自我修养与人际交往中起码的价值层次。此理,孔子本人把“忠”“恕”作为自己“一以贯之”之道,他志在“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曾参把“忠”“信”列入每日反思之要,孔子所谓“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信则人任焉”(《论语·阳货》),都足以证明。所以,忠信之教,属于君子之教中的基础教育。
然而,单是真诚而又可信,尚不足以成为君子。忠于什么人、什么事,信守什么、相信谁,存在多种可能性。例如,“好信不好学,其蔽也乱”,“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论语·阳货》)。“直”倒往往出于善意与真诚。“言必信,行必果”,虽也难得,只是它毕竟“抑亦可以为次矣”,所以即使是忠信之“言”与“行”,仍须以较高价值层次的标准衡量。其中具有普遍意义的较高价值标准,便是孔门经常议论的仁和义。
其实,合乎仁和义的行为,情况依然有别。其中一例是,宰我问:假如有人告诉一个有仁德的人,有一个人跌入井里,他是不是应该下井去救他呢?孔子回答:何必如此呢?君子虽可以设法去救,但不一定自己下井去救,“君子可欺也,不可罔也”(《论语·雍也》)。如果有那位仁人受别人怂恿,自不量力,傻乎乎跳入井中,那就叫作“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论语·阳货》)。恭虽属于仁的表现,然而,“恭而无礼则劳”(《论语·泰伯》)。可见,即使是合乎仁义的行为,仍须以礼节制。这就是“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不知礼,无以立也”(《论语·尧曰》)。
由于孔子以西周礼乐制度为价值追求,也就以礼乐为其核心价值观念。
由此可见,列入“子以四教”的文之教,当指礼乐之教,即:使言与行“文之以礼乐”(《论语·宪问》)。虽不局限于“先王之遗文”,而“先王之遗文”,如《诗》《书》、礼及乐章,作为礼乐之教的依据,自然包含其中。(www.daowen.com)
附带说明的是,孔子并未给“忠”“信”“仁”“义”“礼”“乐”下定义。这些词语表达的不是逻辑的概念,而是不同层次的价值观念。故在他那里,实际上并不存在伦理道德的理论架构。唯其如此,也就不必把机械的架构反套于孔子授业。这是由于孔子无论是自我修养还是授业,都致力于解决实际问题。唯其如此,尽管在孔子的言论中,显示出价值观念的层次,而他并不把任何一个价值判断作为教条。
例如,当他察觉对忠信的运用存在问题的时候,便赋忠信以仁义的内涵,或以仁义矫正忠信运用中的不当行为。如“仁者,其言也讱”(《论语·颜渊》),“巧言令色,鲜以仁”(《论语·学而》),“信近于义,言可复也”(《论语·学而》),反之,忠信则使仁义落到实处。
同样,在一种情况下,断定“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则指出:“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
这或许正是实践理性的特点。
明乎此,便可理解,由于“文”“行”“忠”“信”不属于同一层面的问题,故“子以四教”,不属于逻辑分类。它是弟子从乃师授业中留下的印象,也就对“四教”的次序,按权重排列。其实,这“四教”按照价值观念层次排列,倒是一个由浅入深的指导过程。即:从忠信价值—规范到忠信之行(其中“言”在交往中的表现亦同“行”相关),再到忠信之行受到文(礼、乐)的指导与节制,以便成为君子。唯其如此,这里关于“子以四教”的讨论才从忠信之教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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