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授业研究的理由实在不少。为了弘扬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为了“古为今用”,为了建构所谓“儒家社会主义”,为了跟孔子学当“教育家”,为了讲孔子,为了成为孔子研究的专家,为了写博士论文,以及为了拿孔子说事——说这说那。诸如此类理由,能否成立,主要取决于所做的研究,至少是打算要做的研究,其对象是一个同真实情况较为接近的孔子。问题在于谁都知道,时隔两千多年,要想恢复孔子授业的原貌,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然而,以《论语》之类较为原始的资料为依据,参照理论研究的规范,尊重授业的常识,或多或少剔除后人加于孔子授业越来越厚的涂抹,拆掉某些在孔子授业上的包装,不能说是做不到的事情。诚然,即使剔除了涂抹,拆去了包装后显露出来的,仍然未必是事情本来的面目。因为这种事情本身早已褪色,又为厚重的历史烟尘所埋没。那么,为什么又去做这种似乎无效的研究呢?
其实,发生在两千多年以前的那些事情,如孔子授业本身,毕竟较为朴素、单纯、简便,也谈不上有序。正如程颐所说,“孔子教人常俯就”(程颐:《入关语录》)。这不见得有什么可看之处;然而,正由于它较为朴素、单纯、简便,不成系统,它或许更加接近授业原本的性质,即教弟子学,为行而学,因学而教,旨在使人为善,说其“教学做合一”也不为过。何况尔后越来越高级、越来越复杂的教育体系、授业制度,正是从这种单纯的授业格局中转化而来。它作为中国授业文化的源头,便可资同中国后来的教育比较,亦可从授业文化源头上同西方授业文化源头比较。所以,如今试图了解孔子授业的真相,其实也还是拿它说事,说教育历史的辩证法,说史德,说研究历史的态度与方法。
本人原非以教育历史研究为专业,只是一向以历史的逻辑的分析为教育基础理论研究的价值取向,这才有兴趣参与孔子授业研究。
那么,有什么依据相信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孔子授业的可能性呢?
1.《论语》作为授业当事人与见证人的孔子弟子及再传弟子的记载,虽不可尽信,但总比真假难辨的第二手材料较为可信。其中既有不少授业细节的记载,还有一些概括性的表述。如“子以四教”“子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
2.孟子与荀子虽比孔子晚很多年,《孟子》《荀子》中同授业相关的记载,虽有别于孔子授业,但相对于“学”(名词,即授业实体)出现以后的情况,又与孔子授业处于同一背景之下,可增进对先秦“非制度化教育”的理解。
3.虽不可能了解《论语》记载以外孔子授业的细节,却可以从中国古今授业文化、中外授业文化的比较中,确定孔子授业的方位与大格局。例如,它是有别于以学生集体为对象的个别授业,有别于以学籍制度、课程制度、学年学期制度为背景的授业,有别于以教科书为本位的授业,有别于苏格拉底“产婆术”的对话方式,也有别于一般学有常师的授业。
话虽如此,要把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研究成果,还取决于把有关这种研究的观点转化为研究的方法。这就生发出孔子授业研究的价值取向问题。
本人的价值选择为:
1.以孔子授业行为为主题,而不是以所谓“孔子教育思想”为研究对象,以避免从孔子的一般价值观念中推导或演绎孔子的授业,避免把孔子的一言一行不加分析地当作其授业活动本身或授业的“原理”“原则”。(www.daowen.com)
2.关于《论语》素材的运用:
(1)尊重夫子自道和其弟子、再传弟子有关孔子授业的概括性的表述。
(2)尽可能把相关材料全面展开,互相参证,互相补充。
(3)凡是可以得出数据的材料,以数据说明问题。
(4)除了充分运用其中的相关材料以外,还关注其中未给后人某种论断提供佐证的情况(批判性反证)。
3.尊重历史事实的前提,更在于把澄清事实本身,作为“古为今用”最为可靠的价值选择。既不“畏圣人之言”,更不存“侮圣人之言”的动机。重在求索,而不以得出“完善的研究成果”,或为孔子建构什么体系为价值追求,以免弄巧成拙。
关于孔子授业,本人陆续发表了二十余篇文章,作为这种研究取向的验证和进一步研究教育基础理论的一种准备。
陈桂生
2011年10月1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