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深化行业整治与监督管理推动安全生产

深化行业整治与监督管理推动安全生产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许可制度。非煤矿山:通过联合、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推进资源整合,整顿关闭违法生产的非煤矿山,推动非煤矿山逐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规范化生产,非煤矿山数量在两年内要减少15%以上。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规范事故调查处理机制。

深化行业整治与监督管理推动安全生产

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加强道路、水上、铁路、民航和城市轨道等交通安全监管,坚持开展专项整治。开展对工业设施安全距离不足问题的治理。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工艺、设备,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非煤矿山:通过联合、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推进资源整合,整顿关闭违法生产的非煤矿山,推动非煤矿山逐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规范化生产,非煤矿山数量在两年内要减少15%以上。重点开展对地压、水害、热害、高硫矿火灾和井喷等灾害防治。加强海上石油勘探、开采安全监管。对设计库容1000万立方米以上或设计主坝高60米以上的尾矿库,全部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控系统,逐步建立尾矿库安全监控体系。

危险化学品: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协调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区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选址规划的管理,对威胁城市公共安全或饮用水源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治理、限产、转产、搬迁、关停”等措施进行重点整治。开展化学工业园区区域风险评价和安全规划,实现合理布局,提高区域安全水平。重点对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剧毒溶剂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运输过程实行严格监控,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运输过程实时监控系统。推广使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监控装置,实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跨区域动态监控。

烟花爆竹: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推动烟花爆竹工厂化生产,实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运输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加大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杜绝超量储存运输和超能力、超定员、超药量违规生产,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防范重特大烟花爆竹事故。

民用爆破器材:发展民用爆破器材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改变传统生产方式,不断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和安全技术防范水平。优化民用爆破器材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规范生产和流通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使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建筑施工: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理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规范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等多发事故的专项整治,督促和检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事故预防措施的制订和落实。

特种设备:构建较为完善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规标准体系、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安全评价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强特种设备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改善监管条件。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继续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电站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起重机械以及取缔土锅炉、简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扶持一批国家重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能力。

电力:建立并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电力调度的监督与管理,加强厂网之间的协调配合。开展涉网电力企业安全性评价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促进电力生产高新技术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强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定检工作。健全电力可靠性管理和监督机制,推动电力可靠性与电力安全监管的有机结合。(www.daowen.com)

消防: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特种消防能力,防止消防救援中产生次生灾害。强化对建设工程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工作,及时预防、发现和消除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问题。建立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消防中介技术服务组织和消防职业资格制度,形成消防与保险良性互动机制。

道路交通:健全完善省、市、县、乡(镇)四级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开展“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强化机动车安全检验制度,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缺陷召回、机动车安全认证、营运车辆技术评定检测、机动车强制报废、驾驶员培训考试登记注册等制度。建立道路设计和建设安全审核机制。加强道路运输企业规范化管理,继续治理超载超限,建立与行车记录仪全球定位系统装备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

水上交通:加强监管救助力量和船舶基地建设,加快救助船舶更新改造。推广安全系数高的新船型,逐步限制挂桨机船,淘汰水泥船,逐步实现重点水域的船型标准化。在沿海、内河等重点水域建立船舶定线制。加快内河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开展渡口、渡船整治,杜绝非法渡运。建设覆盖沿海近岸水域和长江干线的甚高频通信系统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完善和配套建设陆上搜救协调通信网,建设水上战备安全通信系统。

铁路运输:加强铁道部、铁路局两级安全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快实施铁路与公路平交道口改立交道口工程。加强机车车辆、危险品和特种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在主要繁忙干线建设集安全监测、信息传输、预测预警和抢险救援于一体的行车安全综合监控系统;在其他干线推广应用安全监测监控装备,初步形成铁路行车安全监控系统。逐步建成全路综合移动通信系统和功能完善的铁路行车安全保障体系。

民用航空:建立和完善民航航空安全管理体系和飞行运行监察、航空器适航管理、航空保安等系统。加强机场安全设施建设,在繁忙机场实现Ⅱ类/Ⅲ类运行。加快空管设施建设,提高航班流量大和边远地区的飞行指挥、监控能力。在航班运行的机场建立保安监控和反应系统。加强航空事故调查、安全科研和技术鉴定能力建设。建立完善飞行、机务、空管、航空保安等培训基地。建立航空安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的一体化管理。

农业机械:以法制建设和基层管理网络建设为重点,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规范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员的管理,提高登记入户率和年检率。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注册、牌证核发的规范化管理,严把安全检验关、驾驶员培训考试关。抓好重点农时季节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提高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开展农机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创建“平安农机”活动。

渔业船舶:加强渔业船舶、船用产品、生产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测检验,逐步实施渔业船舶报废制度。建立渔业船员培训基地,开展对职务船员、远洋及涉外渔业船员的特殊安全强制培训。加强渔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港口安全监控设备,建立海洋渔业船舶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确保现有渔业航标正常使用,增建渔业航标。配备渔业执法船舶和改善救助设备,提高渔业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