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强制命令型环境治理:环境安全解决方案

强制命令型环境治理:环境安全解决方案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强制命令型环境治理模式,是基于环境危机缘于市场机制失败的认识,转而依靠国家力量,通过行政命令和法律强制,试图化解环境问题与环境危机的政府主导治理方式。需要指出,强制命令型环境治理的典型特征就是过多地采取硬性规定直接对企业排污进行干预,通过制定统一的环境标准实现管制目标,不考虑企业在污染治理成本与收益方面的差异,采取“一刀切”模式,过于僵化,缺乏经济刺激。

强制命令型环境治理:环境安全解决方案

所谓强制命令型环境治理模式,是基于环境危机缘于市场机制失败的认识,转而依靠国家力量,通过行政命令和法律强制,试图化解环境问题与环境危机的政府主导治理方式。

政府主导的环境治理方式,是建立在环境问题本质上“外部性”造成,制造者把成本转移给社会的假设基础之上。一般来说,政府主导的环境治理模式由三方构成,即管制者、被管制者、关注公共利益的民间组织。在管制和被管制之间,存在着对抗和合作,对抗是法律制度的根本要求,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合作。合作带来两种后果:一是减少交易成本,实现环境保护,二是管制者被收买,成为俘虏。民间组织和管制者利益和立场一致;二者之间是合作关系,但在实践中,管制者可能被收买,在这种情形下,二者又存在冲突。被管制者和民间组织在利益和立场上是对抗关系,但在实践中,被管制者通过资助民间组织活动,也有可能形成合作关系。[3]

应当承认,强制命令型环境治理针对减少大气污染、提高水质、减少污染物排放等,确实取得了一定改观,但对动植物保护、保持生物多样性、防止气候变暖等错综复杂的环境问题爱莫能助。需要指出,强制命令型环境治理的典型特征就是过多地采取硬性规定直接对企业排污进行干预,通过制定统一的环境标准实现管制目标,不考虑企业在污染治理成本与收益方面的差异,采取“一刀切”模式,过于僵化,缺乏经济刺激。[4]强制命令型环境治理模式,因仅凭借指令和干预,导致企业与政府在环境问题上的非合作性不断涌现,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www.daowen.com)

伴随环境问题的多样性、复杂性、跨域性、全球性的出现,政府主导的环境模式不能有效地对应区域性污染问题,不能有效地应对生态系统管理问题,不能有效地解决涉及多个行政主体的环境问题。在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环境影响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单一性的治理手段已经不能满足现实需要的背景下,环境治理方式开始演进和发展。应当看到,随着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提出及其内涵的不断深化,极大地促进了环境治理原则和模式的重大转变,标志着人们对环境问题认识的一次飞跃,激发了对各种形式的环境治理模式的探索和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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