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环境危机与安全:确立现代新型环境伦理

环境危机与安全:确立现代新型环境伦理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此,作为一种新兴思潮,环境伦理学的诞生为环境时代人类反思、建构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提供了有益视角。[12]现代新型环境伦理是人的类本质的真正彰显。现代新型环境伦理是人与自然和谐的伦理依据。现代新型环境伦理超越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对立,以人与自然和谐为精神实质,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伦理依据。因此,现代新型环境伦理源于道德主体觉悟于人与自然失序之际,由此导致了伦理机制的形成。

环境危机与安全:确立现代新型环境伦理

现代的生态环境危机是由人与自然主客二分思维模式,以及在这种思维模式引导下的行为所引发的。可以说,西方现代发展观在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的伦理缺失,就直接根源于近代西方主体性形而上学和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对此,作为一种新兴思潮,环境伦理学的诞生为环境时代人类反思、建构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提供了有益视角。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环境伦理学在本质上是一种具有西方中心主义和知识精英视角的信仰,反映的是西方文化传统下的知识阶层对环境问题的特定理解,[11]是否具有普适性,还需考究和审视。

今天,面对当代人类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生态困境和危机,从人的二重性出发,在实践中重新认识人的主体性问题及人与自然和谐的实质,建构现代新型环境伦理,才能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提供可能性与现实性。现代新型环境伦理就以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以及受人与自然关系影响的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人类与自然环境伦理关系的重新认识,通过对自然价值的正确理解,改变人类旧有的以增强对自然界的征服掠夺为手段,以扩大自然资源消耗为代价的发展方式,建立起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的新伦理关系,以解决人类面临的环境危机,保证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12]

现代新型环境伦理是人的类本质的真正彰显。现代新型环境伦理的理论前提是基于对人存在的两个维度的界定:人是一种自在自为的存在,是一种不同于其他存在物的主体性存在。因此保证人的主体作用得到合理发挥,首要问题是如何正确处理人存在两个维度的关系。在人自身的存在与发展中,在人的生命活动中揭示自然的存在本性,澄明自然的存在价值,这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前提,也是实现类主体的必要条件。其次,类状态是自由自觉的人的自为存在状态。走向类主体,就意味着人将变成包含最为丰富多彩个性的大写的“人”。类存在的人是充分意识到自己为人,并能自觉地从人出发去对待一切的人。在人性的发展中、在人的自我生成中去实现和完善人与自然和谐的人。在这种状态下,不仅人和人趋于自觉的联合,能够建立相互协调的社会关系,而且人和自然也达到自觉的融合,建立一体化的和谐关系。[13]综上,人的存在是自在自为的存在,是具体的存在。基于人的二重性,解决生态危机需要的便不是削弱人的主体观念,抑制、消解人的主体性,而是应该全面认识人的本性,进一步升华人的主体观念,从单纯强调抽象的人的个体本位主体的观念尽快提高到“类本位”主体的观念。因为类主体是一种“自觉的、自为的主体性”,这种主体性对外部自然界的整体规律有清醒的认识,对自身活动的后果有预见性,能使自身活动限制在合理阈限内,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主体性。这种主体性正是解决生态困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基本条件和必要前提。此外,尊重自然的原则就是要唤起人们对自然的“道德良知”和“生态良知”。现代新型环境伦理的建构,标志着人类道德的进步和完善,既为新时代人类处理环境和生态问题提供了新视角、新思想,也为人类处理人际关系开辟了新视野,是人类道德的新境界。(www.daowen.com)

现代新型环境伦理是人与自然和谐的伦理依据。和谐是具有永恒生命力的理念,和谐体现了东方智慧的特征,也是中华民族良好精神风貌的集中体现。现代新型环境伦理超越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对立,以人与自然和谐为精神实质,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伦理依据。其一,现代新型环境伦理规范了和谐社会伦理主体(人)的生活实践。实践是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人类历史得以展开和延续的前提。实践不但必然是“物质的实践”,而且蕴涵着丰富的人类理性的精神内涵。人类理性并不是无限的,这就决定了人类必须以某种特定的方式介入实践活动。因此,现代新型环境伦理源于道德主体觉悟于人与自然失序之际,由此导致了伦理机制的形成。此外,人与自然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实现和谐的关键环节是建立一种能够为人类与自然这一共同体所普遍认同的伦理机制。现代新型环境伦理的建构使人们在实践情境中,生发出寻求伦理规则的需求,同时也确立了环境中的主体(人)是自觉地走向类存在的人,实现了良心的自律及具有关爱自然的热忱,是道德提升的人。因此,现代环境伦理的架构,完善了具备现代性主体化意识和行动的人。其现实意义在于精神建构的价值目标,不是对社会存在的被动适应,而是对人与自然和谐的积极推动,因此,必须在全球范围倡导生态伦理道德,转变人们的价值观,在对待自然、对待环境的态度上和实践中扬善弃恶,营造起一个良好的保护自然环境和重视生态伦理的习惯和风尚。[14]更为重要的是,现代环境伦理的核心价值观是和谐社会的价值诉求。从发展趋势看,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使人性内在于人,使人在人文精神的教化中实现良心的自律,实现人自在自为的和谐。总之,现代环境伦理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既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又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同人与人关系的和谐相辅相成,互为中介。这一思想也蕴藏在我国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理念中。因此,现代新型环境伦理作为一种伦理规范也是这一理念的伦理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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