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环境危机与安全:各生态主义流派观点

环境危机与安全:各生态主义流派观点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继罗尔斯顿之后,在短短的二三十年间生态主义蓬勃发展。美国学者罗伯特所著的《生态人文主义》一书中论述了解决人道主义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并指出科学技术必须负责任的使用。需要看到,在各种生态中心主义流派中,生态人文主义已悄然兴起。

环境危机与安全:各生态主义流派观点

1923年法国人道主义思想家阿尔贝特·史怀泽在《文明的哲学文化伦理学》中就提出了“尊重生命,保护生命”的生态主义价值观,主张把道德范围从人类世界延展到整个自然界,把对人类的道德关怀从人的领域扩大到人与自然的关系领域。这一思想开辟了西方生态主义思想的先河。1933年伦理学家奥尔多·利奥波德在《沙乡年鉴》中也提出,人类必须重新界定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并将人类伦理学的范围覆盖到大地上的一切生物。另外,利奥波德还认为,应当改变传统的经济价值判断标准,建立尊重生命与自然界的新价值观念。生态中心主义是作为人类中心主义的对立面而出现的,核心思想就是自然具有内在价值,通过对自然价值的确认,来实现生态系统的和谐稳定、健康持续的进化,并以此为根本尺度去评价和安排整个世界。[6]

20世纪80年代,美国哲学家罗尔斯顿出版了《哲学关注荒漠》,将生态主义的发展推上个一个新的阶段,其后罗尔斯顿又相继出版了《环境伦理学》、《保护自然价值》等著作。罗尔斯顿在生态学的机能整体性上构筑了自己的生态主义思想,他认为自然界除了存在以人的评价尺度为标准的外在工具价值之外,还存在着其自身的内在价值与系统价值,应该从其内在价值入手来探讨人类对自然的道德责任。继罗尔斯顿之后,在短短的二三十年间生态主义蓬勃发展。生态伦理作为一种新型的伦理,它处理的是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问题。生态伦理强调生态和平、生态正义与生态幸福,是人类道德行为所应遵循的基本纲领,也是人与自然交往的行为标准和人类行为总的社会方向。因此,生态伦理是一种建立在人对自然的崇敬、感激、同情、关爱等情感基础上的,是一种确保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的理论。[7]

生态主义思想大体上是由三个理论体系编织而成的,分别是“动物福利论”、“生命中心论”与“生态中心论”。以澳大利亚学者辛格为代表的动物福利论者强调,动物同人类一样也具有苦乐感受,在其自己的世界中也有成为生命主体的特征,并且拥有其自身的天赋价值。因此,人类除了要承认动物的天赋价值外,还要尊重它们应当享有的道德权利,即不受残忍虐待与随意杀伐的权利。生命中心论者认为,除了动物以外,包括植物在内的一切有生命的生物体都具有不以人的价值体系为标准的固有内在价值。因此,尊重生命应该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准则,尊重生命即为善德,毁灭生命就是恶行。生态中心论者主张,把整个生态系统作为人类道德关怀的重点与伦理价值的中心,认为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存在物对生态系统来说都是至关重要且有价值的,生态系统中的一切存在物都有其自身的价值与目的。自然界除了具有以人为尺度的工具价值外,还有不依赖人的评价体系的内在价值与系统价值。(www.daowen.com)

日本学者岩佐茂在《环境的思想》一文中从生态与人文两个角度分析了环境问题、环境权,进而利用马克思主义作为理论基点阐述了环境哲学问题。美国学者莱斯劳在《跨越发展的生态人文主义》一文中从法律、政策、经济、信息、全球化可持续发展等多个方面对生态人文主义进行了剖析。美国学者罗伯特所著的《生态人文主义》一书中论述了解决人道主义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并指出科学技术必须负责任的使用。俄罗斯学者彼得洛夫1981年的《生态法》梳理出了三个方面的环境法调整对象,即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与保护生活环境。俄罗斯学者布林丘克认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即为生态安全原则。需要看到,在各种生态中心主义流派中,生态人文主义已悄然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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