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助学,是指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改善学生自身学习和生活条件、培养学生劳动观念以及自立精神,锻炼学生增长才干的有效途径,其目的与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相一致。有组织地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是最好的选择,但往往现实不能满足大学生的需要。大学生是弱势群体,在勤工助学的过程中容易因不平等协议、高薪诱惑等而上当受骗,也时常会发生伤害案件和事故,应注意预防和应对。
(一)兼职打工安全
兼职打工有助于巩固所学的知识,培养实践能力,获得一些初步工作经验,为将来更好地择职就业做准备。大学生通过兼职打工也可以用自己的劳动来赚取劳动报酬,取得一定的“经济独立”。由于大学生不仅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同时还具备用工成本低等优点,一些单位对雇佣在校大学生打工积极性也较高。兼职打工主体现在已经不再局限于经济情况比较困难的学生,目前绝大多数在校大学生都有兼职打工的经历,利用假期或学习之余兼职打工的现象非常普遍,有些同学兼职的工作不止一份。但由于大学生社会阅历较浅,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兼职打工会面临很多不安全因素,因此,要加强安全防范。
1.警惕虚假广告诱惑
大学校园里各种各样的招聘广告随处可见,公告栏、墙壁、甚至树干等处经常能看见“高薪聘请”“急聘兼职”等广告,这些广告中有许多虚假信息。现在网上的招聘兼职信息也很多,这些信息鱼龙混杂,有不少欺诈信息。网上的招聘广告中,所谓“收入可观、轻松、兼职、可自由支配时间”等大多是诱饵,引人上钩。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急于寻找工作、急于挣钱的心理,表面上承诺高薪,实际上暗藏坏心。大学生寻求兼职打工机会时一定要小心提防,否则容易上当受骗。看到招聘广告尤其是条件过于优厚的招聘广告不要急于动心,要进行对比分析,小心其中有“猫腻”。应聘时要问清工作的性质、时间、地点、形式和待遇等细节,并仔细斟酌,再作决定。
2.防范不良中介
劳务中介组织通过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服务,收取一定的职业介绍费用。许多招聘信息的发布者并不是用人单位,而是劳务中介组织。现在劳务中介市场比较混乱,因劳务中介而上当受骗的大学生不计其数。不良中介侵害大学生权益的主要手段是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违规收取中介费。有的中介公司只收中介费而不介绍工作,或者介绍已经过时的招聘信息或根本就不存在的工作,更有甚者,骗取中介费后溜之大吉,了无踪迹。所以,找工作必须提防黑中介,应到有资质、信誉好、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的正规中介机构找工作。正规劳务中介单位应有正规的办公场所和设施,有职业介绍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登记证,相关证件悬挂或摆放在大厅等明显位置,收费标准和依据公开,收费合理,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交纳了职介费用后能出示正规票据,承诺的服务能够兑现。否则,就有可能是黑中介,谨防上当受骗。
3.防止陷入传销陷阱
2005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在整个传销网络中,真正受益的只是那些处在传销金字塔如网络顶端的极少数人,绝大部分传销人员不仅根本挣不到钱,反而血本无归,有的甚至倾家荡产,家人反目,妻离子散。一些传销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和聚众闹事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时有发生。传销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还造成亲人、朋友和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欺骗、不信任,对整个社会的道德、诚信体系产生了巨大的破坏作用。传销的危害性越来越大,还有容忍黑社会甚至向经济邪教发展的趋势。传销极富煽动性和欺骗性,其手段越来越隐蔽,大学生要了解传销的特征,防止兼职打工误入传销组织。
(1)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不要参加直销。由于传销臭名远扬,人们对之警惕性较高,传销组织往往打着直销的招牌,招摇撞骗,怂恿被游说的对象交纳高额入会费或认购价格高昂的假冒伪劣商品,加入传销队伍。事实上,直销和传销有着本质区别。2005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直销企业应取得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将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名单、取得直销培训员证的人员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募直销员。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招募未满18周岁的人员和全日制在校学生为直销员。未取得直销员证,任何人不得从事直销活动。根据这些规定,全日制在校学生是不允许参加直销的。
(2)莫入“老鼠会”。“老鼠会”是“金字塔销售计划”的俗称,本质上就是传销组织。有以下两个特征之一的就是老鼠会:一是屯货。新加入的人必须购买一批货品,且不能退回,而他们的推荐人就从他们购货款中取得佣金。二是猎头奖金。新加入者必须支付一笔庞大的金钱方能成为营销商,而推荐人就从这笔费用中获得佣金。传销一般是熟人找熟人,传销人员利用亲戚朋友间的信任感,以做生意、介绍工作的名义“拉人头”,“邀约”亲属、朋友、同学、同乡、同事、邻居加入传销组织,陷入传销泥潭的传销人员,转而欺骗起自己的亲朋好友。兼职打工时不要过分相信熟人,轻信邀请,不明不白地跟着干,否则可能陷入迷局,不能自拔。
(3)谨防被洗脑。传销组织以高回报为诱饵,巧言邀约,那些急于改变现状的人,容易成为传销组织网罗的对象。传销组织集中控制被骗者的身份证、钱物、通信工具,禁止被骗者读报、看电视、听广播,隔绝被骗者和外界的联系,安排专职的讲师给刚骗来的传销人员授课洗脑,专门教传销人员骗人加入传销组织发展下线的技巧,还组织传销人员相互交流骗人的经验,一大帮人围着被骗者讲他们怎么发了财,让被骗者满脑子里想的都是财富。这些授课和交流经验的场所有许多群情激昂的人。因此可见,要防止受骗,就必须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和价值观。
(4)坚决抵制传销组织。如果被骗者听了课,被洗脑后还能看穿骗局,不愿加入,传销组织就会进行威胁、跟踪和非法拘禁。许多受骗上当的人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就投入传销,再进行欺骗,形成恶性循环。因此,一旦发现是传销组织,要设法报告学校或通报亲友,借故伺机报警逃离。
4.抵制不良诱惑
娱乐场所人员混杂,常有不法分子混迹其中,为保障人身安全,尽量不要到娱乐场所工作。一般把在酒店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陪异性客人吃东西、聊天、跳舞的人叫作“三陪”。受利益驱使,许多“三陪”慢慢发展成为参与赤裸裸的淫秽色情交易活动的人。一些从事休闲娱乐特种行业的企业往往以高薪诱惑大学生去从事三陪、服务员、酒水推销员等工作,到这些特种行业兼职打工一定要慎重,防止被逼迫或诱惑进行色情交易。
伴游是近年来新兴的一个职业,但不要以为陪顾客聊聊天、搭搭伴就可以赚到一笔可观的收入,事实上,很多伴游公司、商务咨询公司、商务俱乐部,是打着伴游的牌子组织进行卖淫活动。面对毫不认识的陌生人,生命安全毫无保障,一旦被骗、遭受凌辱、受到人身伤害,则后悔莫及。因此,面对这类公司的招聘,应该谨慎处理。抵制不良诱惑,也要求大学生应自重、自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5.防范不良雇主
用人单位对兼职大学生的失信行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缔约过失行为。在招聘中采取种种欺骗手段,如,向应聘大学生收取风险抵押金、培训费、建档费等各种不合理费用;以试用期为名,盘剥大学生;利用考试等形式,将大学生劳动成果无偿占为己有;约定的兼职报酬低于国家法定标准,把勤工助学的大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非法使用;利用大学生进行违法活动。二是违约行为。如,招聘时以高薪为诱饵,进入单位后却违背承诺,拒付、少付劳动报酬;要求大学生从事危险工作、缺乏劳动保障的工作,大学生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因此,兼职打工需鉴别不良雇主。主要注意事项有:
(1)不要轻信招聘单位过高的承诺和宽松的条件,陌生人介绍的工作要尽量回绝。兼职主要招收女生的更要慎重,以防发生性侵害和其他人身伤害事件。(www.daowen.com)
(2)确认用工单位的合法性。通过上网找资料、发帖询问等方式,了解招聘单位的实力及运营状况,实地考察公司基本状况,在面试时了解企业的情况。对于自己满意的工作,在正式工作之前一定要确认用工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是否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是否具备相应的财产或者经费,防范皮包公司。遇到不合法、不正规、自身信息不透明的用工单位,应拒绝应聘。
(3)拒绝缴纳任何费用。《劳动法》不容许用工单位以任何名义收取押金或保证金。确需缴纳时,应将费用的性质、返还时间等内容明确写入劳动协议,以免被随意克扣。在兼职应聘时,遇到兼职单位以任何借口向学生收取押金、证件费用、服装费、培训费等费用的,应拒绝应聘。
(4)拒绝押任何证件原件,谨防证件流失到不法分子手中,成为进行非法活动的工具。证件的复印件上要注明使用目的,并注明“复印无效”。
6.确保人身安全
(1)始终将自己的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一般不要从事专业性强、危险大、劳动强度大的建筑施工、机械加工等工作。若学习专业对口而从事此类兼职工作,要牢记行业安全规范,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2)求职面谈前,要以短信等方式清楚地告诉老师、同学、家人或亲友面谈的时间和地点。求职面谈时,最好有友人相伴,注意观察面试环境和面试者的言谈举止,如感到可疑暧昧,应立即离开。不要轻易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和家庭信息告知他人,应聘后,要将自己做兼职的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告知亲人及同学、朋友。
(3)女生打工要防止性骚扰。着装应尽量职业化,警惕老板或上司的过分亲热,不要随意接受别人的馈赠。尽量不要去人少的地方或者鱼龙混杂的场所,尽可能不要陪人喝酒。没有同学结伴,一般不在夜间工作。
7.依法保护权益
大学生是打工市场上的弱势群体,有近三分之一的大学生在打工过程中曾经受到雇主欠薪、扣薪等权益损害。外出打工前,要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知识,以便依法兼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工作开始前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协议,明确工资额度、发放时间、安全保障等事项,凡关系到切身利益的内容均要在协议中详细规定。对于长期的固定工作,由用人单位、学生代表和勤工助学中心三方签订一式三份的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兼职过程中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发生权益纠纷时,学生应及时向学校反映,必要时要及时报警,有的要向劳动管理部门反映,甚至提请劳动仲裁。切不可忍气吞声或者使用非法手段解决纠纷。
(二)家教安全
大学生为他人提供家教服务,既能利用所学知识,又能获取相应收益,还能使自己得到锻炼,因此,做家教是很受大学生欢迎的一种勤工助学方式,但大学生做家教过程中的人身伤害案件和被骗事件时有发生。家教安全应注意以下事项:
(1)通过正规渠道,寻找合法、信誉好的家教中介。找家教工作时要尽量通过学校的勤工助学中心、学校的家教中心,正规的中介机构会通过查验雇主的有效证件等程序登记雇主信息。要警惕家教中介机构的欺诈行为。不少家教中介机构给大学生介绍家教藏有“猫腻”,编造虚假信息欺骗大学生,只管收费,服务水平低下。某些家教中介机构实行会员制,要求学生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成为其会员,但在学生交钱后,只提供一两次可能本不是真正需要家教的试讲机会就不再理会,甚至在收取了大学生的信息费和注册费后,人去楼空。有的家教中介有勾结不良家长“做笼”之嫌,大学生交了中介费,讲了两次课,家长就以教学效果不好为由将其辞掉,而中介机构认为都去过两次就算是介绍成功,拒不退还中介费。
(2)不要在人才黑市、马路边或者通过小广告找家教工作,以防有人冒充家长,设下陷阱,以聘请家教为诱饵对大学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3)为防止中介机构或家长无诚意地反复要求试讲,无偿占有大学生的劳动成果,应约定只试讲一次。
(4)女大学生做家教受害案例时有报道,犯罪分子利用大学生思想单纯,急于想找家教工作的心理,将女大学生骗至其住所或预先选好的偏僻之处对其施以毒手,因此,女生做家教时要警惕色狼。第一次和雇主见面,要选择白天,在自己比较熟悉的公众场合进行,最好有男同学陪同前往。要先查看对方的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探明对方的情况,了解对方的家庭住址、固定联系方式和家庭成员情况。要通过交谈确认家长聘请家教的诚意。对于在不了解大学生的情况就爽快答应,主动允诺优厚条件,急不可待要求立即上门的男女雇主,应予拒绝。在没有见到孩子的情况下,千万不能轻易跟随陌生的男性家长到家里或到其指定的地方去试讲。试讲也要有男同学陪同前往。试讲时注意观察所接触的学生、家庭成员的表现是否正常。不去偏僻可疑或离学校较远的地方做家教。要尽量把家教工作安排在双休日的白天。不在学生家里吃饭、不喝学生家的饮料,不接受男雇主单独赠送的礼物,不和家长外出吃饭。另外,对授课对象中的初、高中男生也要有所警惕。
(5)要和家长签订家教协议书,确定家长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以保障授课时的人身安全和报酬发放到位等。
(6)授课过程中注意人身安全。家教课程表最好能让同学和朋友知道。在第一次正式工作之前熟悉工作场所周围的环境,走夜路时尽量走有路灯、行人多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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