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歌系列”是这两个地区的共同特点,但它们在具体形式上是有差别的。在这两个地区,最小的音乐单位——就是我称作“歌”的形式——非常短小,一般情况下大约表演30秒到1分钟。这就是爱丽丝·莫伊尔专注于每一个“歌目”的原因,因为那才是可以在其基础上进行分析的真正单元。
一直到20世纪60到70年代,澳大利亚中部的凯瑟琳·埃利斯[4]以及澳大利亚北部另一位同期民族音乐学家爱丽丝·莫伊尔[5]的民族音乐学著作诞生后,原住民音乐最显著的特征才开始逐渐为人知晓。其最重要的特征就是“歌系列”:尽管原住民音乐的最小单位是“歌”,但是每一首“歌”总是属于一个系列或者一组歌,并且在其中表演。
大多数关于澳大利亚原住民的民族音乐学研究都是在澳大利亚中部、中北部海岸的阿纳姆地(Arnhem Land)以及澳大利亚西北部地区进行的。我这里仅讨论澳大利亚中部和阿纳姆地的研究情况。“歌系列”是这两个地区的共同特点,但它们在具体形式上是有差别的。在这两个地区(澳大利亚中部和阿纳姆地),最小的音乐单位——就是我称作“歌”的形式——非常短小,一般情况下大约表演30秒到1分钟(有时也有超过2分钟的)。
【声音实例:Yarla Purlapa歌目1—3】
例1(www.daowen.com)
每首歌的每次表演基本不相同,所以每首歌的每次表演都称为一个“歌目”(song item,爱丽丝·莫伊尔首创这个词)。我们刚刚听到了3个“歌目”。从一方面来看,一首“歌”其实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单位,因为它包括了所有的变奏。这就是爱丽丝·莫伊尔专注于每一个“歌目”的原因,因为那才是可以在其基础上进行分析的真正单元。
另一方面,即使是一个“歌目”也只是一个过程现象,因为它只在表演的时候存在,并且我们只能够对表演的录音和记谱进行分析。正如中国和澳大利亚的大部分民间传统那样,这些歌曲的文字和音乐都没有被记录下来,所以我们只能依靠研究者将表演的过程记录下来,再转换成有形的形式来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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