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文化上需要树立开放的多元世界文化观念,打破文化上长期存在的“西方中心论”和西方“文化沙文主义”的影响,增强对中华音乐文化、东方各民族音乐文化以及对包括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在内的世界各民族音乐文化的开发、研究和传播,宣传东方音乐中追求人与自然相互协调的观念。由于中国音乐教育体制的长期定式,目前对世界各民族音乐,包括中国传统音乐和少数民族音乐的课程设置极为不合理,致使我国的音乐人才对东方传统音乐文化知之甚少,而普通音乐民众对东方音乐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音乐文化更是无从得知。曾经在中国音乐舞台上影响很大的以“东方歌舞团”为代表的东方音乐实践目前基本陷入停滞状态。而与此同时,中国的文化战略对中国音乐在西方国家的传播给予了比在“一带一路”沿线的东方国家的传播更多的关注和支持。而西方国家关注更多的是来自中国的经济影响和利益,对中国文化的认同感和对当代中国的理解却是相当的局限。
其次,加强中华音乐文化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传播和接受。改变由文化价值判断对经济价值过于依赖造成的西方化倾向,这种倾向造成中国音乐一方面在西方难以进入主流媒体,另一方面在东方国家又缺少应有的重视。我们需要大力鼓励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孔子学院,特别是以中国表演艺术为特长的孔子学院。为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中国音乐教育和演出乐队提供中国民族乐器,派遣师资力量。每年在这些国家举办中国音乐比赛。鼓励中国作曲家深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采风实践,创作以这些国家元素为主题的音乐作品,增进中华音乐文化被当地人民所接受和理解。派遣高水平音乐表演团体前往参加各类音乐节以及巡回演出,积极争取中国传统音乐进入当地的音乐教育课程体系。
再次,在国内积极推荐多元化音乐进课堂,在高校甚至中学音乐课堂中,弥补东方音乐的缺失。在我们目前的高等艺术院校里,东方音乐和东方艺术依然是一个较为弱势的人文学科。政府和教育部门需要从国家层面的文化战略角度给予扶持,加大对东方文化和语言教育的投入,培养东方音乐人才。同时积极研究西方各国,特别是美国在实施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方面的经验和教训。通过在高等音乐教育体系引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音乐课程,培养熟悉东方各国音乐、具有广博民族音乐文化知识的新型音乐人才。重启“东方歌舞团”模式的国家级东方音乐艺术的传播、交流、表演和研究团队,邀请各国民族音乐家来华访问演出、交流和教学。以一个文化大国的姿态广泛汲取世界各国音乐的精华,树立文化上多元、广泛、民主、包容的当代中国社会形象。通过对东方国家音乐的理解,来打破文化观念上的“西方中心论”,树立东方音乐和东方文化的价值观,培养下一代的民族自信力。
我们课题组曾经组织了中国综合性大学中唯一的一支印尼甘美兰乐队,并于2014年首次代表中国参加印尼日惹的甘美兰音乐节。印度驻沪总领事Ibu Kanssy女士得知后非常激动,亲自和家人一起陪同乐队访问印尼,并在当地设家宴款待来自中国的甘美兰乐队。我们对东方国家传统音乐的虚心接受,可以在这些国家民众的心目中留下非常良好的友善印象,通过这种沟通树立的良好形象,往往会超过双方经济利益互换所带来的短期物质回馈。(www.daowen.com)
最后,通过学术交流,促进音乐文化和实践的互动,树立一个开放、包容的新时期中国国家形象,用音乐文化的沟通配合“一带一路”经济联系。积极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音乐学术研究活动,研究各国传统音乐的共性、特性、所面临的挑战和在传统音乐的传播保护方面所需要采取的共同措施。积极组织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传统音乐的研究,组织撰写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读者和音乐爱好者的音乐著作,录制和发行相关的音乐光盘。对已经列入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沿线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入研究,鼓励有关部门组织中国音乐学者参与这些国家的保护措施和研究计划。同时,建立以互联网为纽带的东方国家音乐文化的长期紧密交流和联系,培养东方小语种人才和精通东方音乐文化的音乐学人才,建立网络渠道的广泛交流。
实施“东方音乐文化”这一文化策略,可以唤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东方文化认同感,帮助我们以东方的地域和文化概念瓦解西方从冷战思维和意识形态出发所界定的政治制度差别,通过音乐沟通东方诸国的感情,加深彼此间的文化认同,增进东方民族自信心,破除文化上“西方中心论”的影响,从文化上配合和保障“一带一路”重大倡议的顺利实施。
本文作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互联网语境中中外音乐交互影响研究”(14ZD02)成果要报刊登于文化部网站和《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10月11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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