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史》,6卷。北宋朱长文撰,成于北宋元丰七年(1084)。通行本有南宋绍定六年(1233)刊本,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刊本,瞿氏铁琴铜剑楼抄本,四库全书文渊阁本和汪孟舒校《乐圃琴史校》本(中国音乐研究所1959年5月出版)等。
朱长文(1039—1098),字伯原,号乐圃。其祖父朱忆是宋太宗时的刑部尚书。朱长文19岁中进士,因坠马伤足家居20年。其间在家乡苏州博览群书并从事教学、写作。元祐中起为苏州教授,后召为太学博士,绍圣年间改为宣教郎,官终于秘书编修。一生著述甚多,除《琴史》外,尚有《春秋通志》20卷,《乐圃文集》100卷,《吴郡图经续记》3卷,《苏州续图经》5卷以及《琴台志》《墨池阅古》等著作。
《琴史》按照史书列传的写法,按人综述,以有关琴的叙述为主。史料多采自古代文献,作者在引用的同时也常根据对各方面资料的综合分析做出自己的判断并加以论说、辨析和存疑。前五卷以人立目,写琴人、琴事,按时间顺序从帝尧先秦开始到北宋与其同时代的赵阅道为止,共立146目,记琴人155人。第一卷收26目,26人;第二卷收31目,31人;第三卷收31目,36人,其中“四皓”包括4人,“三阮”包括3人;第四卷收49目,53人,其中“李氏王氏女”和“二柳”各指2人,“三戴”包括3人;第五卷收9目,9人。前五卷条目的篇幅和写法多种多样,取舍不一。叙述方法一般是首先说人,而后叙述与琴有关的事迹。所收条目涵盖各种与琴有关的历史人物,既有历代帝王将相,也有专业琴家和普通文人百姓。第六卷的琴论部分共分11个专题,分别是《莹律》《释弦》《明度》《拟象》《论音》《审调》《声歌》《广制》《尽美》《志言》和《叙史》。前8个专题主要涉及古琴的音律,后3个专题涉及古琴美学,是十分重要的琴论文献。其中许多论述被后来多种琴论著作加以引用。(www.daowen.com)
《琴史》是现存最早的一部琴史专著,也是北宋以前材料最为丰富、流传最为久远的一部琴史专著,它甚至堪称中国器乐乃至整个中国音乐的第一部专史,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该书的作者将历代散见的有关琴史的资料首次进行汇集和整理,按特定的体系编辑成书,并提出不少有价值的见解,成为宋代以来琴史研究的主要参考著作。因此,从其首刻至今,刊本不断,并引出多种续书。如元代袁桷的《琴述》、近代周庆云的《琴史续》和《琴史补》等便是在该书基础上的继续、补充和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