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扎利诺音阶与纯律的差异

扎利诺音阶与纯律的差异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也就是说,扎利诺纯律大音阶并不完全等同于纯律,纯律这个概念的外延要远大于扎利诺纯律大音阶。比如该书介绍纯律问题的第四章,完全以扎利诺倡导的纯律大音阶和纯律小音阶两种音阶结构为蓝本,却没有说明这种纯律大音阶和小音阶在音乐发展史上是否真正被使用过,有将“纯律”音阶完全等同于扎利诺纯律音阶之嫌。实际上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确切的作品和文献证据证明扎利诺音阶的确在欧洲音乐史上得到实际应用。

扎利诺音阶与纯律的差异

学术界关于琴律的研究主要关注“纯律”在古琴上使用的情况。但是这个问题的一个基础概念,即纯律的定义,我们似乎并没有去深究。《新格鲁夫音乐音乐家辞典》是这样定义的:“‘纯律’这个词是指持续使用被调整得很纯,以至不产生拍音的谐音音程,以及由此产生的旋律音程。”[6]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纯律本身的含义并不完全等同于扎利诺纯律大音阶,而更加强调音程本身。也就是说,扎利诺纯律大音阶并不完全等同于纯律,纯律这个概念的外延要远大于扎利诺纯律大音阶。

作为研究律学的一本入门书和必读书,缪天瑞先生的《律学》一书中对于“纯律”的介绍,影响了几乎一代中国学者的纯律观念。包括笔者在内的许多中国学者对纯律问题最初的认识都是来自这本书。然而,当我们今天再仔细审视这本书中关于纯律问题的介绍,我们会发现其中有些缺憾。比如该书介绍纯律问题的第四章,完全以扎利诺倡导的纯律大音阶和纯律小音阶两种音阶结构为蓝本,却没有说明这种纯律大音阶和小音阶在音乐发展史上是否真正被使用过,有将“纯律”音阶完全等同于扎利诺纯律音阶之嫌。该书第七章“欧洲律学简史”认为“自15世纪至17世纪,大致相当于‘文艺复兴’(1430—1650)时期,是纯律时期”[7]。然而缪先生也没有说明这里所说的“纯律时期”是指“纯律的理论探索和研究时期”,还是纯律使用时期。于是,这里就产生了一个很大的疑问,那就是缪先生所介绍的扎利诺纯律大音阶和纯律小音阶是否是在15世纪到17世纪的欧洲真正得到全面使用。

实际上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确切的作品和文献证据证明扎利诺音阶的确在欧洲音乐史上得到实际应用。我们所看到的历史记载基本上都是关于如何实践扎利诺纯律音阶的讨论,而这些讨论也基本集中在如何解决扎利诺纯律音阶天生的一对矛盾d-a之间完全不纯的问题。如果说中国古代律学关于三分损益律研究的探索主要集中在解决黄钟不能还原这个纯理论问题上,那么欧洲学者关于纯律问题的探索更多的是研究如何把扎利诺纯律理论付诸实践这个非常实际的问题。中国古代律学虽然无法解决黄钟不能还原这个理论问题,却并不影响三分损益律在中国音乐实践中的广泛应用。然而欧洲音乐家不解决纯律中窄五度和宽四度的问题,扎利诺纯律音阶的理念将完全无法付诸实践。自扎利诺纯律音阶理念提出以来,欧洲的理论家们从扎利诺本人到亥姆霍兹(Hermann von Helmholtz,1821—1894)为了解决这种音阶的实际使用问题设计过各种键盘和记谱方案,其中包括将一个八度中的12个音扩展成36个,甚至53个音级,以便使纯律的转调成为可能。但事实是,只有当某种为扎利诺音阶所设计的特殊键盘得到过广泛使用时,我们才可以有把握地说欧洲音乐史上曾经实际使用过扎利诺纯律音阶。目前我们所看到的是,理论家们几百年来为了证明这个音阶的可行性,做了各种不间断的努力。

扎利诺纯律音阶难以实施,甚至没有得到过真正实施的主要原因就是其同一音阶内出现了难以解决的窄五度和宽四度的问题。中国的三分损益律旋相12次后会出现黄钟不能复原的问题,而扎利诺音阶第一次五度转调就会遇到无法克服的困难。于是扎利诺纯律音阶的各种解决方案都是在同一个八度内不断加入新的音级,最多是将一个八度增加到53个音级。很显然,扎利诺提出的纯律大音阶,由于窄五度和宽四度所造成的不协和,从一开始就没有办法真正在音乐实践中得到很好的实施,以至于扎利诺为了实行纯律于1588年自己设计了一种包含16个键的纯律改造方案(图1)。设计这种键盘同时也说明了他所提出的纯律大音阶其实是没有办法通过七声十二音在音乐中实施的。

(www.daowen.com)

图1 扎利诺设计的16个键的纯律键盘

我们需要面对的问题是,如果扎利诺所设计的完美的纯律大音阶其实在欧洲也没能在任何自然乐器上真正实践过,中国的古琴上有可能实现完整的扎利诺大音阶吗?我想答案应该是否定的。中国的古琴上是不可能实现扎利诺自己都没法找到的一个完美十二音的纯律音阶方案的。

但这并不否定一个基本的事实,那就是古琴上可以,并且也实现过纯律音阶。只不过这个纯律并不是我们所理解的扎利诺纯律大音阶。古琴上纯律的应用方法体现了欧洲音乐史上关于纯律问题探讨的两个基本原则:一是精确性原则,二是灵活性原则,两者互为补充,相辅相成。精确性原则就是纯律大三度必须得到准确运用,否则所谓的纯律将失去基础。而所谓的灵活性原则就是为了保证纯律音程的实施,在一个八度内个别音级可以出现两律,比如大音阶的二级音可以出现和D两个音级,这样既可以消除不纯的五度和四度,又可以保障纯律三度的使用。在欧洲键盘乐器和有品类乐器中,使用一音两律甚至三律的办法,使得乐器制造极为复杂,演奏极为困难。而中国古琴的构造既严格保证了纯律音程的精确性,又通过音位取舍实现了一音两律的灵活性。实际上,《不列颠百科全书》是这样描述纯律的使用情况的:“纯律被证明在多声音乐中并不实用,据说在中世纪的单音音乐(只有旋律,没有和声)中使用并被音乐理论家们大量讨论,最晚在1500年被中庸全音律所替代。”[8]也就是说纯律的使用很可能是在单音音乐中实现的,而古琴既可以演奏多声也可以演奏单声,是实现纯律最理想的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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