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旅游与文化产业的规模通常由市场供求双方力量对比后自发确定,旅游市场机制因之成为配置旅游资源的有效途径。
(一)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市场主体行为规范相关机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经济主体的经营权利和义务是其从事经济活动必备的前提和条件。为了保证旅游经济活动中各经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各经济主体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时,能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就必须建立和完善使文旅市场主体行为规范的法律体系。
目前,我国已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有关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景区、旅游车船等方面的法律和规定,对规范旅游企业和文化企业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而建立和完善文旅市场法律体系,创造一种平等竞争的市场法制环境,以真正确立旅游企业和文化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地位。
(二)旅游市场秩序管理相关机制
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文旅市场主体的活动及市场机制的运行都要求具有正常化、规范性的旅游市场秩序,否则就会阻碍文旅市场机制的有效发挥。从目前看,我国需要建立和完善的文旅市场秩序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第一,有关文旅市场进退的法律,即对各文旅市场主体进退市场的审查、成立、管理、破产等法律、法规的建立,使所有文旅市场主体的全部活动都有规范性的法律依据。(www.daowen.com)
第二,有关文旅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即以市场活动为中心,制定有关文旅市场竞争的法律,规范文旅市场的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促使各市场主体平等地进行交易活动,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
第三,有关旅游市场交易秩序的法律,即通过制定有关法律,实现交易方式规范化、交易行为公平化、交易价格合理化从而规范文旅市场的交易秩序,维护各市场主体在交易中的权利。
(三)文化与旅游宏观管理相关机制
为了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把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宏观管理建立在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有关文化与旅游宏观管理的法律体系:①制定宏观调控的法律,以使价格、税收、外汇、信贷、开发建设等方面的法制化,既保证国家对旅游经济和文化经济的宏观调控力度,又为旅游企业和文化企业经营的规范性、灵活性、自主性提供保障;②进一步完善涉外法规,促进文旅产业的对外开放和国际性接轨,加大利用外资、引进技术、扩大交流和对外合作的步伐,使旅游与文化产业成为对外开放的先导产业。通过建立和完善文化与旅游宏观管理的法律体系,有利于规范政府的管理行为,使政企之间的职责以法律形式明确下来,提高国家对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宏观管理能力和水平。
市场机制决定着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未来,强化市场机制,加强宏观管理是发展文旅产业的关键所在,要审时度势,要敢于前,敏于行,按照市场规律科学定位,寻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在现代市场中,旅游企业和文化企业应把满足旅游者的需求放在首位,只有充分满足旅游者的需求,企业才能生存发展。旅游者的需求存在差异,旅游企业受技术、资源和管理能力的限制,不能占领所有的细分市场,只能根据自己的任务、目标和内部条件等,选择对自己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最为有利的一个或几个细分市场作为营销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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