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师培继承了扬州学派的治学特点,崇尚通儒之学,他从经学发展的历史出发,认为“六经均先王旧典”,孔子对这些“旧典”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并以此来教授学生。孔子在授课过程中,弟子“各记所闻,故所记互有详略,或详故事,或举微言,详于此者略于彼。所记既有详略,因之而即有异同”。由此,“《春秋》所由分为三,《诗经》所由分为四”。但是归根溯源,这些都是孔子所传之六经。刘师培认为,后世虽然经义纷纭,但所传皆出自孔子,只是各派之间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皆有相通之意。而且先秦传下的资料有限,不同典籍可以互相补充,他举《春秋》三传为例,“三传同出于孔子,公、榖二传乃左传之拾遗,故其义有为《左传》所有者,如五始之说,是盖因左氏未将此意笔于书,故公羊补其缺”。
孔子之后,儒学流传最广的当属春秋战国时期的齐、鲁两地,两地学术在传承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特点。齐学的特点是“详于典章”,鲁学的特点是“详于故训”,按其特点,齐学多近于今文经学,鲁学则多属于古文经学,但是这种区分不是截然的,不同的经书之间大义是有相通之处的。因此,“西汉经师多数经并治,诚以非通群经即不能通一经也”。到了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百家之间的争论遂转变为儒学内部的争议,各派为了争夺政治上的优势地位,严格了“家法”、“师法”。许多儒家学者为了仕路之途,取得在某一经典上的独占式地位,多仅治一经而不复参考他经之说。这样,儒家虽然形式上取得了独尊,实则在思想内容上受到了禁锢。
刘师培把这种情况看作儒学式微的体现,他反对统治者用政治手段对学术进行干预,他批评唐代政府组织编订的《五经正义》是仅“一家之注”、“一家之疏”,六朝以来的经义、注疏都因此而失传。因为唐代科举考试皆是以《五经正义》的内容为标准,天下读书人遂“不复发挥新义”。他将唐代思想界的贫乏归咎于《五经正义》“眯天下之目,锢天下之聪”。他认为:“仅通一经,确守家法者,小儒之学也;旁通诸经,兼取其长者,通儒之学也。”刘师培在《经学教科书》的序例中阐述了他对古今经注的态度,即“汉儒去古未远,说有本源,故汉学明则经诂亦明,愈明汉学,当治近儒说经之书。盖汉学者,六经之译也。近儒者,又汉儒之译也。若夫六朝隋唐之注疏,两宋元明之经说,其可供参考之资者亦颇不乏,是在责而用之耳!”(www.daowen.com)
由此可见,刘师培在经学发展史方面,强调古今并举。他继承了清代考据学的特点,强调汉代经学的重要性,同时主张汉代之后的经注有可观之处,不可偏废。同时,他在经学不同学派之间,强调今、古文并治。他主张今、古文之间大义相通,各有特点,可以互相补充。这也可以看出,刘师培在学术上较为开通,不囿于门户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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