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经学占有重要的地位,它不仅关涉学术,而且关涉政治、社会生活等各方面,既是学术思想,也是政治思想,具有崇高的位置。刘勰在《文心雕龙·宗经》篇中说:“经也者,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也。故象天地,效鬼神,参物序,制人纪,洞性灵之奥区,极文章之骨髓者也。”可见,经学即使在玄学盛行的魏晋时代也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并且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刘师培作为经学大师,对经学有极深的造诣,但他摆脱了古人对六经的盲目崇拜性,并没有把经学捧上神坛,而是更为平实地给经学的作用进行了定位。他认为:“夫六经浩博,虽不合于教科,然观于嘉言懿行,有助于修身。考究政治典章,有资于读史。治文学者,可以审文体之变迁。治地理者,可以识方舆之沿革。”因此,他认为六经仍然具有很大的价值,不能偏废。但是,不可否认六经中蕴含的许多思想是为传统的专制统治服务的,不对经学中的糟粕进行批判,就不能祛除国人头脑中的枷锁,也难以推动革命的前进。
刘师培对经学思想批判的矛头集中在维护君权、父权和夫权的“三纲”上。他认为秦汉大一统专制王朝建立之前,并没有什么“三纲”之说,而是提倡“五伦”,认为君臣、父子、夫妇、兄弟和朋友之前互相负有义务和责任。刘师培认为:“五伦者,乃对待之名词,非为君者、为父者、为夫者当立于绝对之地位也。”他旁征博引,考证先哲言论,“晏子对齐候谓: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夫和妻柔,为礼之善物。孔子对景公亦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大学曰: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刘师培认为先秦人对“五伦”的看法蕴含着平等的精神,特别是在《春秋》经中,对于那些无道昏君的批判,肯定了人们“弑君”的合理性。
对于“三纲”的形成与发展,刘师培进行了考证和推论。他认为三纲之说本于纬书,最早出现于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中,后东汉著名经学大师马融以“三纲”来解释论语。自此之后,纲常名分之说日盛,平等之精义渐衰,刘师培批判“三纲”的流行是“舍理论势,以势为理,舍是非而论顺逆”。对于“三纲”所维护的君权,刘师培认为君主并非天生就高高在上,享有特权,之所以产生君主,是因为先民在群居过程中容易发生争端,需要一个“能断曲直者”,君主就是这个做出公断的人,因此“利出于群,君道乃立”。在这个意义上,君主是要为群体服务的。但是在后代历史的发展中,随着君主权威的日益稳固,君权日尊,民权日衰。刘师培的这些观点,是受到了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的深刻影响,这也表明,刘师培对于传统君主专制政体的质疑与批判。
关于“三纲”中的父子和夫妇,刘师培从家族伦理角度分析,认为中国传统的家族、宗法制度是一种不平等的家族伦理,在宗法制度的胁迫下,兄弟子侄屈服于父兄犹如臣子屈服于君主一样,毫无人身自主权。父亲、丈夫压迫儿子、妻子的行为即使是错误的,也被世人所认同,如果儿子、妻子胆敢反抗,即使事出有因,也会受到批判和惩罚。刘师培反对父、兄、夫在家族中的绝对支配地位,提出“互相均平”,即“父子、兄弟、夫妇之间,均当互尽其伦理,所以矫不平者而使之均平耳”。父亲的责任是以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使之为善去恶,子女的责任是孝敬长辈,父母有错,也应该规劝,不应一味顺服,这才是父子之间应有之伦理关系。
对于夫妇间的伦常,刘师培认为女子受欺压由来已久,但压迫的程度却是越来越重。先秦时期,“夫妇一伦亦多主平等”,“观礼记有言,妻之为言,齐也”,夫妇之间“义合则留,不合则去”。但到了汉代之后,出现了“三纲”之说,“夫为妻纲”成为禁锢妇女的重要思想工具。宋代以后,理学家更是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妇女的地位进一步下降了。为了推动男女平权,刘师培从礼的角度批评了重男轻女是属于“失礼”,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为子者,重父而轻母”,于孝道不合;二是“为父者,重子而轻女”,违反作为父母的天性;三是“为女者,重舅姑而轻父母”,即女子出嫁之后,要以夫家为重,对父母的义务则减少了,这也于礼不合。基于这三点,刘师培提倡男女平等,主张实行一夫一妻制,废除缠足等陋习,同时主张女子能够接受教育,参与社会工作,取得经济上的自由,摆脱对男人的依附,即“今欲男女平等,必自女子能自立始”。(www.daowen.com)
刘师培对传统儒家“三纲”的批判是和他早期的政治取向相统一的,他在日本接受了无政府主义的思想,主张废除任何形式的政府和权威、实现人与人的绝对平等,而要达成无政府主义的目标,刘师培势必要消解“三纲五常”所宣扬的依附关系。同样,刘师培的妻子何震也是激进的女权主义者,他们二人作为《天义报》的主笔在该报上发表了大量关于女权的文章,刘师培对“夫为妻纲”的批判也恰恰为他们夫妻追求男女平等和女性革命奠定了理论基础。
除了对“三纲”进行批判,刘师培对经学批判的另一矛头指向了“天命论”。所谓“天命”,产生和盛行于古代社会,主张自然、社会和人的命运被某种超自然的力量所主宰,人们只能服从于它。“天命论”是专制皇权的另一支撑,古代的皇帝以天子自称,认为自己的权力“受命于天”,以此作为自己统治合法性的依据。如果要推翻君主专制,就要破除“君权神授”在人们心中的神圣地位。刘师培首先从君权产生和起源角度出发,论证君权的出现并非“神授”。他认为一方面“君主”的出现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上古社会“有巫无酋”,洪荒以降,“易巫为酋”,《说文》训“酋”为“酒”,由于发明酒是一大贡献,部落民众遂推举为酋长。另一方面,君主也是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人类繁衍日盛,而获取资源的能力有限,为了组织起来和其他部落争夺资源,也为了能够解决内部的争斗,就有必要选择一位君主来“定纷止争”。刘师培受卢梭《社会契约论》的影响,认为君主的权力是民众授予的,人民是国家的“主体”,君主是国家之“客体”。君主利用自己掌握的权力来控制人民的思想,把“民授”的权力逐渐转化为“天授”,自此则民权益弱,君权益强,专制之政体则愈加巩固。刘师培批评古代君主这种以“神道临民”是“舍理信数,此则暴君恃以欺众”。刘师培对君主权力来源的追溯,使得君权的神圣性光环被祛除,有利于破除人民心中对革命的疑虑。
从个人的角度,他也对“命”进行了新的诠释,提出“命由己造,非定于天”,中国古代经学思想中也蕴含了此精意,如《左传》“祸福无门,为人所召”,《诗》言“自求多福,福由自求,非天锡之”等。刘师培认为要掌握自己的命运,就要先“立志”,然后“实行”,“立志欲为贤圣,则己身即为贤圣之人。立志欲图富强,则己国即为富强之国。其所以有能、有不能者,咸由于实行之力不力。岂可委之于数,又岂可委之于天哉!”刘师培提倡的“命由己造”体现了新时代的要求,即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的进行中,必须打破固有的“命运观”,发挥人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总体来看,刘师培利用自己在经学上的深厚造诣,以经学作为工具,既为近代政治思想的转型张目,也为其自身的政治主张提供重要论据,体现了近代经学思想的新旨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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