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英国报界与«朱尼斯信件»协力抗争,掀起第四等级报刊观念

英国报界与«朱尼斯信件»协力抗争,掀起第四等级报刊观念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刊登来信的报刊被司法大臣以煽动诽谤罪起诉。总检察长收集对阿尔莫不利的证据,证明他在伦敦博物馆上转载了朱尼斯信件中致国王的那封信。6月13日,伍德弗一案开始审理,仍由曼斯菲尔德大法官主审,但陪审团裁定他仅仅印刷和出版了朱尼斯信件,并非作者,应无罪释放。

英国报界与«朱尼斯信件»协力抗争,掀起第四等级报刊观念

«朱尼斯信件»[136]英国民间匿名作家“朱尼斯”在1767—1773年发表在«公共广告人报»上的一系列公开信,共69封[137]。它们一经出现就被多家报纸转发。刊登来信的报刊被司法大臣以煽动诽谤罪起诉。在此事件审判过程中,相关报刊与政府的斗争从事实上确立了陪审团判定“煽动诽谤罪”的裁决权,使得诽谤罪开始有法可依,而不能完全凭国王和大臣的喜好来定罪。

具体而言,这些信件痛斥政府滥用权力,公开指责国王、文武政要和大法官所从事的政治阴谋,指责内阁损害英国宪制,揭示错综复杂的政治关系,并配以刻薄的评论,成为后来舆论批评的样板。哈贝马斯将其称为“政治性重头文章的先导”和“现代舆论的先锋”[138]。自一开始,它们就以某种神秘的方式,掌握政治内幕,侵入宪制核心,使计划好的政治阴谋受挫,同时致力于保护那些受到威胁的权利和自由。

刁晓娟将其内容概括为两大主题:一是告知英国民众他们应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帮助民众了解自身的权利受到了何种伤害。因此,书信反复强调:国家的统治权在人民手中,国王、政府机构只是权力的受委托者;宪法是人民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出版自由则是民众一切权利的基础和保障;人民必须依靠自身力量来纠正不合理的行政体系[139]。信件中的朱尼斯[140]将自己刻画成宪制的护卫者,他指出议会的不足和选举体制的弊端。他最先批判议会在威尔克斯选举事件中践踏民意、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权的做法,到了1771年在评价并支持权利法案委员会的观点时,他开始明确倡导议会改革[141];反对议会滥用特权破坏新闻出版自由;同时还揭露司法体制中的黑箱操作,如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特赦杀人犯,国王卫队动用军警镇压民众集会,大法官曼斯菲尔德保释罪犯的种种做法。

评判政府官员的品行也是这些信件经常涉及的主题。他的评判对象涉及文武政要、司法大臣乃至国王本人。在政府官员中,朱尼斯最先批判的是首席大臣格拉夫顿,针对他的指控有:售卖官职妨碍海军建设;破坏人民选举权;专横跋扈、排除异己;临阵脱逃,不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为捞取政治资本而反复无常、出卖盟友等。«朱尼斯信件»还向民众公布国王乔治三世的不当行为:偏袒苏格兰人伤害英格兰国民感情;听信谗言;对外事务处理不当,如激发与北美殖民地之间的矛盾、在科西嘉岛争议问题上纵容政府与法国讲和;对下议院不当行为不及时干涉等。他反复规劝国王改正错误,采取行动找回民众的爱戴之情,如培养独立精神、不再听从近侍们的谗言;听取公众意见;终止当前议会;向公众公开承认错误等。大法官曼斯菲尔德和海军大臣格兰比等人也是朱尼斯批判的靶子。朱尼斯指责大法官曼斯菲尔德:破坏英国本土法律,篡改英国法律精神;干预陪审团权力的正常行使,缩小陪审团权力,增强法官和法庭的力量;非法剥夺公民自由等。朱尼斯还认为海军大臣格兰比才能平庸不能胜任当下职位,在他的治理下军纪松弛,格兰比的才能在于利用军队为自己谋利[142]。比如在1769年1月21日刊登的这封信,列数王室与议会的经济财政政策、对外政策等各项政策以及政府司法机构的缺陷,并指出威尔克斯事件期间司法部门将威尔克斯关入伦敦塔是不公正的判决。«朱尼斯信件»指出:“自由的人民服从他们自身参与制定的法律,也服从政府的行政权力,但对后者的服从绝不能超越对法律的服从”;在信的最后,朱尼斯写到:“总之,这个国家的情况已经为我们敲响警钟,足以引起每个人的注意。”[143]

自刊登«朱尼斯信件»后,«公共广告人报»的销量就由2 800份增加到将近5 000份,朱尼斯连同他所揭露的政治内幕成了伦敦街谈巷议的话题[144]。他们对政治事件的评论被许多报刊引用,除最初在亨利·伍德弗(Henry Woodfall)的«公共广告人报»上刊载外,被多家报纸转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145],“«朱尼斯信件»为准确报道秘密政治信息树立了一个榜样,它所表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才能、勇敢无畏的自由精神、辛辣生动的文风使«公共广告人报»成为新闻业存在的最高形式”[146]。(www.daowen.com)

这些信件无疑激起了政府的不满,伍德弗被起诉,当被议会传讯问及关于作者的真实身份时,他“摇摇头,耸耸肩:‘那些信被放进信箱,不知道是谁送来的’”[147]。除此之外,议会得不到任何其他信息,经过陪审团的努力,他最终被判无罪。«政治记录报»的出版商约翰·阿尔莫(John Almon)也因刊登«朱尼斯信件»而受到牵连。

阿尔莫曾因出版国王乔治三世涉及向爱尔兰增兵的亲笔文件受到过议会传讯。政府派军事部的巴纳德(Barnard)先生负责调查此事,但阿尔莫拒绝透露实情,巴纳德一无所获,乔治三世大为火光,声称这个敢于违抗的书商一定会为此付出代价。总检察长收集对阿尔莫不利的证据,证明他在«伦敦博物馆»上转载了«朱尼斯信件»中«致国王»的那封信。亨利·伍德弗的«公共广告人报»、约翰·米勒(John Miller)的«伦敦晚邮报»、查理斯·塞(Charles Say)的«公报»、亨利·鲍德温(Henry Baldwin)的«圣詹姆斯纪事报»都刊载了这封信,他们均被传唤出庭。在这些人当中,阿尔莫第一个受审。

1770年6月2日,在伍德弗一案开庭之前,阿尔莫案在西敏斯特司法区进行审理(这个区的陪审团大多倾向政府立场),由曼斯菲尔德大法官主审,有两个人被传唤出庭作证,他们是该报的信使,当被问及与该案有关的内容时,他们透露了自己的身份,原来这两人是受雇于政府的探子,专门负责探听和收集经政府授意的某些报刊上的“特别”之处[148]。陪审团一致裁定阿尔莫罪名成立,当他强烈反对认为判决不公时,法官与陪审团坚定地否决,丝毫不隐藏他们对整个事件的愤恨之情,阿尔莫被判入狱两年并缴纳保证金罚金等。6月13日,伍德弗一案开始审理,仍由曼斯菲尔德大法官主审,但陪审团裁定他仅仅印刷和出版了«朱尼斯信件»,并非作者,应无罪释放。7月13日,米勒和鲍德温也接受了审理并被判无罪。安德鲁斯嘲讽道:“大法官曼斯菲尔德和那些充满智慧的陪审团成员审理了一宗奇特的案件:一个人(阿尔莫)因为转载另一人(伍德弗)刊登的内容被判有罪,而那个原先最初刊载的人却被判无罪。也就是说A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同样的行为在B却被判无罪。阿尔莫应该就此事提起民事诉讼!”[149]

«公报»将此次审判与维护公共政治相联,评论道:“伦敦两个英勇的陪审团成员给现存的专制、虚弱且缺乏原则的政府一记有力的道德打击……现在诚实且愤怒的民众决定不再当受政府压制的工具了,所有能够书写的人将团结起来揭露政府粗鲁野蛮的无知行径。”[150]这些竞争激烈的报刊在反对国会新闻限制、争取新闻自由方面联合起来,无论怎样,它们都很难避免冒犯国会禁令或是受到诽谤诉讼,国会对报界的接连迫害均激起报刊界联合起来质疑议会权威,到了1770年春天,是该摊牌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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