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英国第四等级报刊观念:限制出版自由的理由

英国第四等级报刊观念:限制出版自由的理由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马修·廷德尔在这时加入了这场论争。早在1691年,廷德尔重拾弥尔顿出版自由中的主题要求废除出版审查制。在这本小册子里,他提倡宗教宽容,并指出对英国国教而言,最好的保护就是反对限制出版自由。1698年,廷德尔发表了致议员们的一封信:限制出版与新教精神的不一致以及对国民自由的危害。

英国第四等级报刊观念:限制出版自由的理由

基于上述对洛克立宪政府国家形态的分析,我们明确了他在近代政治哲学上的地位,理解了洛克政治学说赋予新闻出版自由以何种理论武器。然而,洛克虽然指出公共利益是检验全部立法的准则和尺度,并将对政府行为的最终裁判权交给了人民,但他却未能说明人民到底能用什么样的方法来监督权力;此外,洛克虽然认识到大众舆论的角色是一种非正式社会压力和社会控制力量,并将其等同于名誉、尊重,以及对他人的总体看法,但他只是将其作为人们往常用以度量自己的行动的标尺来谈论,未曾意识到它所具有的对政治权力的制约和评判功能;除此之外,洛克从未直接就新闻自由发表过他的观点;然而,他的国家观念形态为“第四等级”报刊观念扫清了障碍

正如我们所知,西方新闻出版自由的核心理念中,少不了言论出版自由作为政治利器监督政府施政的功用。这样的就新闻出版自由思想的认识与思想自由有着天然的联系,而思想自由就欧洲思想史的发展而言,它更多的根植于宗教自由之中。正如J.B.伯里(J.B.Bury)在«思想自由史»开篇即展现给我们的:“……思想自由,从它的任何价值的意义来看,是包含着言论自由的。”[32]这样的一种宗教视域中的思想自由,是如何经过理论论证从而进入政治领域?或者说言论出版自由怎样赋予报刊小册子讨论政治事务的权利?这样的权利目标指向又是什么?

这些问题在英国自然神论者马修·廷德尔的有关宗教自由与议论出版自由的相关论述中有着清晰的表述。国内相关研究仅局限在他对自然神论的贡献,忽视了他对新闻自由的理论贡献。他将那个时代局限在宗教视域中,将新闻自由视为政治利器。本部分将结合他的相关论述来分析这位思想家对新闻自由的思想贡献。

1644年,弥尔顿发表了他的议会演讲«论出版自由»。根据杰弗里·艾伦·史密斯(Jeffery Alan Smith)的考证,这个小册子在那个年代并未产生很大的影响,倒是后来的查尔斯·布朗特(Charles Blount)和威廉·丹顿(William Denton)分别于1679年和1681年,循着弥尔顿的思路写成的两本小册子——«为知识的公正辩护»(A Just Vindication for Learning)和«关于出版自由的道歉信»(An Apology for the Liberty of the Press)——积极倡导废除事前审查制,主张实施出版自由,在当时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却均未达到弥尔顿的文风与远见卓识”[33]。1688年光荣革命实现君主立宪,威廉三世放宽对言论出版自由的限禁,1694年出版法最终被废除了,但议会却数次试图再次实施报刊出版检查制[34],最后均以失败告终。如果说此时的思想界已经就报刊出版自由达成一致则未免为时过早,支持审查制的人们与反对它的声音同时存在,审查制再次复苏的可能性使支持出版自由的人们仍旧不能放松警惕。马修·廷德尔在这时加入了这场论争。

马修·廷德尔出生于1657年,成年后就读于牛津林肯学院法学专业,1678年入选牛津众灵学院研究员(fellow of All Souls College)。廷德尔的著述与影响主要集中在1690年代早期至1733年。他的贡献集中在确立盗版侵权判例法,他的«基督教会的权利»对国家与教会间的关系以及自由思想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他是1690年废除新闻审查制度的关键人物,他的有关反对出版审查的小册子极大地促进了新闻出版自由。他继承了弥尔顿和洛克的观点,被认为是自然权利说中明确提倡新闻出版自由的第一人。之所以将他的理论单独提出是因为廷德尔更多的将关注点放在新闻出版业而非个人表达的自由上[35]

早在1691年,廷德尔重拾弥尔顿出版自由中的主题要求废除出版审查制。他认为报刊的存在除了揭露专制权力背后的潜在意图和设计,还能够鼓励艺术科学。“对有理性且能够交流的生命体而言,最快乐的是将他们的思想用于探讨他们感兴趣的话题上,相互之间进行自由交流。”廷德尔观察到:“这其中包含着人类本性中所崇尚的尊严和自由,离开了这些,其他的自由根本不会有生长的空间。”他将一个国家控制出版自由的程度作为衡量这个国家中无知、迷信、偏执的指标,并声称印刷出版的进步是神的旨意在发生作用。“对一个新教国家而言,是否拥有出版自由涉及这个国家究竟是成为自由的新教主义国家还是被奴役的天主教国家。”[36]

1697年,弗朗西斯·安特博瑞(Francis Atterbury)发表了«致教会聚集者的一封信»(Letter to a Convocation-Man),意图说服赋予英格兰教会教士享有审查报刊出版的权力来保护基督教义。廷德尔针对此发表了他的«地方法官的权力»(Power of the Magistrate)一书。在这本小册子里,他提倡宗教宽容,并指出对英国国教而言,最好的保护就是反对限制出版自由。他说,当天主教士败坏宗教,异教徒毁坏自然教时,上帝指引人类发现了高贵的印刷术(noble art of printing),用它来交流思想。正是因为那些拥有自由思想的人利用印刷术使更多的人意识到他们在天主教统治下过着悲惨的生活,才促使宗教改革走向成功[37]

1698年,廷德尔发表了«致议员们的一封信:限制出版与新教精神的不一致以及对国民自由的危害»。这封信明显受到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影响,与弥尔顿相比,他更加关注审查制给个人带来的影响,但其信中所表现的对人类理性必定获胜的坚定信念与弥尔顿如出一辙。廷德尔认为,每个人都有查问被要求相信的观点的权利,特别是涉及宗教信仰时,“我们应当像追寻埋藏的宝藏那样去追寻智慧”,任何对此的限制都是错误的。因此,限制出版自由剥夺了人们审查各种观念的机会,结果人们只能看到事情的一方面,如果我们要做出判断,我们就必须知晓一个观点的各个方面[38]。人们越容易犯错就越不能依事物的一方面做出判断,他们就更加依赖出版自由来检验事物的各个方面。廷德尔打了个比方,他说:如果不是允许议会议员犯错,在议会中也设置一个审查官,那么议会中还讨论什么?!就此意义而言,议员也需要出版自由来告知他们未曾考虑过的事物。新教与天主教等的不同就在于它允许人们有权做出自己的判断,如果不是人们享有自由验证和选择宗教信仰的自由,那么新教也许永远都不会存在。这就是他所理解的出版自由在政治、宗教事务中的意义。他指出:“受到限禁的新闻出版业与清教的精神不一致,对国家的自由也是一种危害。因为离开了新闻出版自由,人们就会盲目地跟从宗教的教义,这种教义是被灌输进人们的心灵中而非由人经过理性思考自由选择而得来的。限制新闻出版自由会妨碍人们接受并审查不同的观点和意见,而这却是发现真理和个人作出判断的前提;它阻止真理影响人类心灵或者使人类永远也无法发现真理,对此,我们应当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廷德尔总结说:“任何企图阻止人类交流思想的举措——如限制新闻出版自由——就是对人类自然权利的侵害,就是对共同的人类联系的损毁。”但同时,他也指出,新闻出版自由不应被滥用于宣扬无神论、亵渎神灵、不道德的言论,或是用于诽谤和叛国。应该采取更加严酷的法律来限制(以上对新闻出版自由的滥用),因此,要强令承印人和书商在自己的印刷品上署名。(www.daowen.com)

廷德尔还分析,如果说出版自由是不正确的,那只是就个别案例而言。出版自由促成了宗教改革和新教的诞生,因为在此之前,人们没有选择,只能盲目地信仰……追寻真理是一种由出版自由支持的集体行为,如果它只是被个体占有,那么真理就会式微;人们之间负有相互告知真理的责任,人类整体追寻真理只能通过交流来实现。“人类在思考和交流思想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如果我们不能自由地交流思想,那么我们在寻求真理的过程中就无法相互协助,我们就仍然处在蒙昧无知迷信之中”。廷德尔反对一切形式的事前检查制度,但他支持事后追惩制,“对那些不道德、诽谤、叛国的印刷品应当进行惩罚,因为其危害了人类社会。鉴于事前检查从未曾有效地限制这些出版物的出现,那么就应当明令作者和出版商将名字印在出版物上,违法出版物交由法庭审理”。廷德尔还提醒人们,出版自由还有审查教士和政治行为的能力。“那些曾经一贫如洗的教士们变得如此富有,因为他们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去解释宗教信条,使人们盲目信从他们的谎言。”[39]同时,廷德尔还提醒人们,政府会利用审查来限制人们获悉政府统治的弊端或是让人们相信现在的政府统治是最合理最好的,限制出版自由就等于限制人类珍贵的观念,应该将它们全部展现出来供人们选择。尽管弗雷德里克·西顿·西伯特(Fredrick Seaton Siebert)认为审查制度被废除的最终原因是议会中各党派分裂与相互间的不信任[40]。但史蒂芬·拉勒(Stephen Lalor)坚持认为审查制的废除在很大程度上应当归功于廷德尔的努力[41]

弗朗西斯·格雷戈里(Francis Gregory)——查理二世的反对者——在同年写成了«适当管制出版业的中肯请求»(A Modest Plea for the Due Regulation of the Press),谴责廷德尔过于相信理性。次年,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写成了«致国会议员的一封信:出版规制的必要性»(A letter to a Member of Parliament:Showing the Necessity of Regulating the Press),指出宗教问题应该在国家教会中解决,而非在报刊小册子等出版物中讨论。针对此,廷德尔发表了名为«反对限制出版自由的几点理由»[42]的小册子,再次申明他的观点。这是廷德尔对有关新闻出版自由最系统的阐述。

廷德尔否认了新闻审查的宗教合理性,他表明:无论是宗教或世俗原因都不能构成限制新闻出版自由的充足理由。基于洛克的«论宗教的宽容»,他指出,运用理性发现真理是理性的人类所应当承担的责任。鉴于发现真理需要调查与证据,了解别人的观点并将其与自己的观点做比较,因此,人们相互之间负有告知蕴含真理观念以及他们力图证实的观点之义务。言论出版自由是人们运用理性的前提,限制言论出版自由是不合法的,因为“人们为理解自身就必须拥有相同的权利去交流他们的思想。思想自由、出版自由是消除迷信的唯一途径”。他认为,天主教会学问和知识的丧失根源于“对所有自由的限禁”,他提倡罗马的先例——“在那里,跟从心智的思考,并如自由思考一样将思想自由地表达出来,被认为是上帝对自由政府赐福”[43]。那些渴望神权的统治者是“虔诚的愚弄者和神圣的骗子”。这些统治者希望在曲解基督教义的基础上将臣民抛入“埃及的奴役制”。在回忆弥尔顿的讲话时,廷德尔坚持认为人类拥有上帝所赋予的选择正确观点的能力,是有理性的生灵。但他以“在宗教方面每一个人都拥有自我决断的天然权利”为基础,转而进一步论述对新闻自由的限制是违反基督教义的,是与人的天然权利相悖的。“在神圣的领地,在牧师统治下呻吟的自由人发现,印刷技术将不再是牧师奴役我们的工具。”[44]接着,廷德尔把同样的自然权利原则从宗教领域扩展到政治领域。在整个欧洲,政府都采用“法庭语言”使臣民默不作声的时候,在宗教信仰方面被赋予自然权利的个体不应在政治权力面前放弃这些权利。公民可以“独立地、随时以正义的名义揭露‘被政府’所掩盖的最败坏的行径,‘被政府’所粉饰的最恶毒的意图”。公民有一种与国家控制相对抗的自然倾向。廷德尔认为这是正确并且适宜的,因为个体有权自由地运用上帝赋予的权利来对抗政府,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言论自由的权利。言论自由“像一个忠实的人坦然地应对即将来临的危险,并给予及时的警告”。基恩认为,从这个角度而言,似乎廷德尔更多的是一个过渡式的人物,完成了新闻自由从神学观念到自然权利说的转向[45]。但笔者认为更重要的是,他完成了个人表达自由到新闻出版自由的转变以及出版自由从宗教领域向政治领域的转化。

廷德尔最具价值的观点无疑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成为审查官,而绝非教士,因为他们已享有了与普通民众不同的权力,当一个团体享有“特殊”的权力时,民众就应当成为他们行为的审查官。“言论自由是远离政治纨绔子弟、议会骗子和政府奴役的保证。它保证有理性且有生存能力的公民个体的这种自然权利,在法律的统治下,以选举的代表为基础,建立一个善的政府。”[46]在廷德尔的努力下,审查制度被废止了,但三百多年前的这份为出版自由呐喊的小册子似乎直指我们生活的现实,废除审查制的争论还未能获得最终的胜利。

伟大的时代产生伟大的思想,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就是这样的一个时代。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昭示着英国以革命的方式实现了公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与抗衡,并要求限制王权,保障民权,实现政治自由。在这个过程中所诞生的现代政治哲学的中心问题,即:国家可以在多大范围内将合法权力施加于其公民?或者,换句话讲,国家里的公民拥有自由和权利的范围有多大?这构成了以洛克为代表的英国一批政治思想家的思考重心

确立关于政府权威和职能的不同范畴是洛克理论的中心,洛克关注如何对政府建立总体的大众控制,并将管理者置于法律之下;同时,洛克承认政府的日常事务不能由人民或人民代表有效处置。统治者必须符合已知的成法,这些法律的权威必须来自人民的同意[47]。作为自然权利说中明确提倡新闻出版自由的第一人,廷德尔极力支持新闻自由,他将审查的权利给予每个民众,并使新闻出版自由走出神学领域进入政治领域。无论是洛克或是廷德尔,分权与对权力的约束构成了他们理论的核心关注点。

在洛克与廷德尔之后的整个18世纪,有关政治学说的著作在谈及新闻自由与报刊功用时,对于其影响政府事务的准确机制并不系统。然而,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功利主义政治学说集大成者、激进改革派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在他的著作中清晰地揭示了公共舆论和报业与政府之间应当实现的关系架构,从而使洛克有限政府理论的实施有了更加具体的方式方法,也使廷德尔关于印刷术与公民审查权的主张得以系统地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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