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作为“第四等级”的观念早在18世纪的英国已现端倪。1771年,英国报业经过长期斗争取得了报道国会新闻的权利,报刊史学家倾向于将此作为报刊获得稳固的宪制地位的开始。根据托马斯·卡莱尔(Thomas Carlyle)的考察,1774年,英国保守派政治家埃德蒙·柏克(Edmund Burke)在下议院演讲时提到:“议会中有三个等级,但是,在记者席那边还坐着比他们全体更为重要的第四等级(Yonder sits the Fourth Estate,and they are more important than them all)。”[1]虽然这段引文存在争议[2],并且此时的“第四等级”是指议会中的记者席位,但记者席上所坐的记者以及他们所供职的报刊被称为“第四等级”的最初说法出现了。英国报刊史学家们普遍认同,18世纪后半期至19世纪上半期是英国报刊介入政治事件并在宪制中获得重要位置的关键期,即“第四等级”报刊观念形成的关键时期。此时的报业在与各种媒介,“包括讲坛、定期出版物和宗教布道的竞争中成为英国社会中占支配地位的媒介”[3]。当报纸成为这一时期的支配性媒介时,它也就进入了人们探讨的视野。
19世纪中期,英国出现了多部报刊史著述,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1850年出版的由弗雷德里克·奈特·亨特(Frederick Knight Hunt)所著的上下两卷本的«第四等级:报刊与新闻自由的历史»,这部著作是英国报刊史的发轫之作,其地位相当于中国新闻史上戈公振先生的«中国报学史»。该书上卷开篇第一章就试图尝试回答什么是“第四等级”[4],而其以“第四等级”命名本身就说明这一观念在19世纪中期报业中的地位。1855年10月«泰晤士报»主笔G.亨利·里夫(G.Henry Reeve)在«爱丁堡评论»(Edinburgh Review)上发表«报刊»一文,他写到:“今天,新闻界已经真正成了一个国民等级,甚至比其他任何等级都更为强大。”[5]文中详尽地阐明了“第四等级”报刊观念的具体义涵。事实上,在柏克有关报刊作为“第四等级”的说法后,1840年5月19日托马斯·卡莱尔在有关文人英雄的演说中对其进行了系统的论述,他认为柏克所讲,
这不是个比喻,也不是机智的话;这是个实实在在的事实——在这个时代,对我们是极重要的……文字和书籍也是我们的议会。印刷术是书写的必然结果,相当于民主,发明了书写,民主就是不可避免的。书写带来了印刷术,如人们现在见到的,在日常生活中普及的立等可取的印刷品。因此,任何能表明自己政见的人,如今就可向全国发表,它变成了一种力量,成为政府的一个部门,在立法和形成一切权力法案中是不可缺少的力量。……迄今为止,最重要、最值得钦敬、最有价值的就是我们所称的“书籍”——这些上面印着黑油墨的可怜的破纸——从日报到希伯来“圣书”,有什么是它们未曾做过的,又有什么不是它们正在做的![6]
在这里“第四等级”成了以印刷业、文字为代表的民主的象征,成了“一种力量”“政府的一个机构”,简言之,一种与民主紧密相连的、具备制度性义涵的权利。这就是“第四等级”报刊观念的核心内容。
19世纪中期,«泰晤士报»以其独立傲然的姿态实践着“第四等级”的报业观念,成为西方报刊业的典范与传奇,并使“第四等级”观念成为西方报业的主流话语,«泰晤士报»主编约翰·德兰(John Delane)在1852年«泰晤士报»社论中提到的有关报刊作为“第四等级”的观念,至今仍然对西方新闻观念发生作用,仍然影响着西方的新闻作业模式,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英国人衡量实现美好社会(good society)中媒介和社会之间应有的理想关系的标杆[7]。从这种意义而言,“第四等级”的报刊观念是理解西方新闻业乃至社会文化的一把钥匙,事实上,这样的一种新闻观念不但在西方,甚至在整个新闻业都产生了共鸣,中国也不例外。
据李小冬考察,“第四等级”报刊观念传入我国始自1901年12月,梁启超为«清议报»出版第100册发表了«本馆第一百册祝辞并论报馆之责任及本馆之经历»[8]。在谈及报馆之势力及其责任时,梁启超提及“第四等级”报刊的概念及其来源。
英国前大臣波克尔,尝在下议院指报馆记事之席(各国议院议事时,皆别设一席以备各报馆之旁听记载。)而叹曰:“此殆于贵族、教会、平民三大种族之外,而更为一绝大势力之第四种族也。”(英国议院以贵族、教徒、平民三阶级组织而成。盖英国全民实不外此三大种族而已。)[9]
梁启超引用日本学者松本君平的«新闻学»一书中的内容,进一步说明他所理解的“第四种族”。
其颂报馆之功德也,曰:“彼如预言者,驱国民之运命;彼如裁判官,断国民之疑狱;彼如大立法家,制定律令;彼如大哲学家,教育国民;彼如大圣贤,弹劾国民之罪恶;彼如救世主,察国民之无告苦痛而与以救济之途。”谅哉言乎![10](www.daowen.com)
1901年12月22日,«清议报»停刊,梁于次年2月8日在日本横滨创刊«新民丛报»,该刊成为改良派的重要舆论阵地。1902年10月,梁启超发表«敬告我同业诸君»一文,进一步阐发了他关于报刊的思想:
政府者,受公众之委托,而办理最高团体之事业者也,非授以全权,则事固不可得举;然权力既如此重且大,苟复无所以限制之,则虽有圣智,其不免于滥用其权,情之常也。故数百年来政治学者之所讨论,列国国民之所竞争,莫不汲汲焉以确立此监督权为务。若立法、司法两权之独立,政党之对峙,皆其监督之最有效者也。犹虑其力之薄弱也,于是必以舆论为之后援。[11]
这里,梁启超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建立政府的基础为出发点,指出除立法和司法独立、政党对峙用以对政府实施有效监督外,报馆,作为舆论发挥和代表的重要机构,必须对政府进行监督。因为,在梁看来:“报馆者,非政府之臣属,而与政府立于平等之地位者也……故报馆之视政府,当如父兄之视子弟,其不解事也,则教导之,其有过失也,则扑责之……”[12]在此,报刊已成为继立法、司法与行政之外,监督政府权力实施的一个组织性机构,担负着“催陷专制之戈矛,防卫国民之甲胄”的责任。因而,梁启超呼吁:“我同业诸君,其知此乎?其念此乎?当必有瞿然与吾侪之地位如此其居要,吾侪之责任如此其重大者,其尚忍以文字为儿戏也!”[13]
继之,1903年创刊的«国民日日报»在发刊词中,不惜重墨描写舆论的重要性以及报刊作为“第四等级”承担的社会责任。发刊词写到:
第四种族者,以对于贵族、教徒、平民三大种族之外,而另成一绝大种族者也。此种族者何物也?乃为一切言论之出发地,所放于社会之影光,所占于社会之位置,至于如是。盖即由平民之趋势,逶迤而来;以平民之志望,组织而成;对待贵族而为其监督,专以代表平民为职志,所为新闻记者是也。新闻学之与国民之关切为何如,故记者既据最高之地位,代表国民,国民而亦即承认为其代表者。一纸之出,可以收全国之观听;一议之发,可以挽全国之倾势。[14]
这样的报刊观念寄托着中国知识分子新闻救国、言论报国的思想,他们期望新闻业能够担当起“监督政府,向导国民”的功用。梁启超们所认识的新闻业与政府的关系主要是监督,“对于政府的监督,就应该像对亲人的劝解一样,并不是恶意的,而是一种亲善的帮助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使政府的行为更加规范,社会更加安定、繁荣和富足”[15]。
由此可见,自晚清至民国,“第四等级”报刊观念传入中国已有至少百年的历史,它对民国时期中国新闻观念同样产生过重大的影响。这一时期中国新闻界相继出现了欲建舆论之权威的胡政之;秉持独立傲然姿态的储安平;不党、不私、不卖、不盲的«大公报»;勇于探访政治新闻的邵飘萍;笔为剑枪的林白水;“带着小板凳来作戏评”的黄远生。因此,就中国自由主义新闻理念本身发展脉络而言,这一研究也有着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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