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是艺术学科中一门最抽象的艺术,是把单个的乐音按照一定的规律组织起来形成优美的旋律,来表达一定的思想感情、反映现实生活的一种艺术。关于音乐的起源,历来有多种说法,如本能说、求爱说、模拟自然说等,虽然各有道理,但都停留在表面,并没有说到问题的本质。
大约在一百万年前,中华民族的祖先就已经在华夏大地上生息、劳动和繁衍。当劳动时,先民们为协调动作会发出有节奏的音高的呼声,这样,原始的音乐便产生了。劳动解放了人的双手,发展和锻炼了人的肌体、喉部器官、语言、大脑等等,劳动更创造、发展了音乐艺术。因此,马克思主义者认为音乐产生于劳动生产和生活斗争中,这是符合人类发展历史的。
早在春秋战国以前,“音”和“乐”两个词一直是分别使用的。《礼记·乐记》中记:“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可见,“声”泛指一切声音,其中也包括各种噪声;“音”特指有秩序、有条理、有组织的声音,相当于由乐音缀合而成的音调、曲调、音响组合等;至于“乐”,在上古时代指的是诗歌、音乐、舞蹈三种因素混为一体、尚未分化的艺术活动,孔子时代作为教育必修科目“六艺”(分别指礼、乐、射、御、书、数)之一的“乐”,就是这种混生性的艺术活动。“音乐”的拉丁文对译词为“Musica”,它是古希腊神话中掌管文艺、科学的女神缪斯的名字,其职责是侍奉太阳神阿波罗。从这一点来看,用缪斯的名字来命名“音乐”这一术语,似乎隐含着一种象征性的寓意:音乐有令人心旷神怡的社会功能,并被赋予高贵纯洁的形象。(www.daowen.com)
音乐能反映人类某个时代现实生活的文化,是人类生产生活的产物。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生产关系,是某一时代客观现实的反映。音乐最早产生于人们的生产生活之中,是劳动人民的集体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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