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建始县:千年传统村落与历史沧桑

建始县:千年传统村落与历史沧桑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始县历史悠久。西晋泰始四年,建始县为晋所攻占,归属晋新建的建平都尉。开皇五年,恢复建始县建制。南宋景炎元年,蒙古占领施州及所辖建始县。自1949年11月5日建始解放至1983年8月18日,建始县属湖北省恩施地区辖。建始高坪巨猿洞,是我国首次发现的距今195万~215万年的直立人与巨猿共生的化石点。建始县1700多年的建县历史,蕴含着建始县历代先民的劳动创造,沉淀着丰富灿烂的历史文化,是一部从古代文明走向现代文明的发展史。

建始县:千年传统村落与历史沧桑

建始县位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东北部,处在北纬30°06′~30°54′、东经109°32′~110°12′之间,东连巴东县,以野三河为界;西接恩施市,以太阳河为界;南邻鹤峰县,以长河、茶寮河为界;北与重庆市奉节、巫山两县接壤。全县区域面积2666平方千米,截至2020年末,户籍人口约51万人,是土家族、苗族、汉族等多民族聚居区。(资料来源:2020年建始县政府统计数据)

建始县历史悠久。远古时属巴国地,唐虞夏商时期属荆、梁二州之地,周朝为夔子国属地,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巫郡属地,秦朝为南郡属地,汉朝仍为南郡属地。

三国时期吴永安三年(260年),吴国分巴东郡西部地方设置建平郡,同时在建平郡内设置建始县。

西晋泰始四年(268年),建始县为晋所攻占,归属晋新建的建平都尉。西晋咸宁元年(275年),改建平都尉为郡,建始隶晋改建的建平郡。西晋太康元年(280年),西晋灭吴,占吴之建平郡,并以其属荆州。太康五年(284年),撤销建始县,不久复立,仍属荆州建平郡。东晋时期,建始属东晋领土。太宁元年(323年),曾被成汉政权攻占,旋即归复。永和三年(347年),东晋灭成汉,自此,建始由东晋的边境县变为内地县。南北朝刘宋时期,元嘉后期至大明后期(441—461年)中某一年,建始县被废置,其地归属巫、秭两县。南北朝北周建德三年(574年),设立业州、军屯郡、建始县三级行政机构。业州隶属于益州(今成都)总管府;业州领一郡,即军屯郡;军屯郡下辖一县,即建始县。三级政区同地,治所同城,即今建始县三里槐坦州基山下的棉花坝。

隋开皇三年(583年)十一月,撤销军屯郡及建始县,保留业州,以州治民。开皇五年(585年),恢复建始县建制。大业元年(605年),废除业州,所属建始县划归清江郡管辖。唐武德元年(618年),复置业州,建始县自清江郡划出,以业州辖建始县。唐贞观八年(634年),再次撤销业州,此后,业州再未复置,建始县归属于黔中道施州清化郡。唐天宝时期(742—755年),建始属清江郡,隶江南道。

宋代(960—1278年),建始属夔州路总管府。北宋时期(960—1126年),建始治所从今棉花坝迁至今业州镇。

南宋景炎元年(1276年),蒙古占领施州及所辖建始县。建始县仍属夔州路。元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至明洪武四年(1371年),明玉珍及其子明升以四川为主建立农民政权,自称皇帝,国号大夏,改施州为施南万户府,建始属之。

明洪武四年(1371年),明王朝平夏,复立施州,领建始县,属夔州府。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裁撤施州,原清江县地并入施州卫军民指挥使司,建始改隶夔州府直辖,施州卫军民指挥使司改隶湖广都指挥使司。(www.daowen.com)

清初,建始县属夔州府。雍正六年(1728年),改施州卫为恩施县。雍正十三年(1735年)改土归流,恩施县升为府,更名施南府,属湖北布政司乾隆元年(1736年),建始县由夔州府分隶施南府,直至宣统三年(1911年)清王朝灭亡。

民国元年(1912年),实行新政,废府存县,建始县直属湖北省。自1949年11月5日建始解放至1983年8月18日,建始县属湖北省恩施地区辖。1983年8月19日后,建始县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辖。

清同治五年(1866年)版建始县地图

截至2019年末,建始县辖7镇3乡,43个社区,367个村,3597个村(居)民小组。

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建始的历代先民在这片热土上辛勤耕耘,为后人留下了许多珍贵的文化遗产:有元末农民起义大印、施州卫千户所百户印、永历诰命、青铜编钟、双虎钮錞于等历史文物;有长梁头坝堰崖葬群和大井坡崖葬群,宋代建阳宝塔、宋状元詹邈故居遗址、宋代村落遗址,明代朝阳观、石柱观、向王城遗址,清代文庙、五阳书院、容美土司大寨遗址等;还有红军留下的遗址和遗物。建始高坪巨猿洞,是我国首次发现的距今195万~215万年的直立人与巨猿共生的化石点。

建始县1700多年的建县历史,蕴含着建始县历代先民的劳动创造,沉淀着丰富灿烂的历史文化,是一部从古代文明走向现代文明的发展史。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