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一个难以定义的东西。它包括奇异的社会习俗,它存在于特定的人工制品之中,它也包括有目的地建造起来,以便传播那些习俗的媒介。对于卡斯特来说,网络视角使得关于文化生产的几种见解成为可能。“因为文化是通过传播来调节和实施的,所以文化本身——我们经由历史产生的信仰和符码系统——已经被新技术系统根本地改变了,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更加如此。”(Castells,1996:357)文化可能包括规范和符号,但是物质文化可以在食物、绘画和数字媒介中有某种非常具体的形式。
什么是文化?从网络视角来看,文化是生产、消费、权力和体验之间的关系,以及支持这些关系的信息基础设施。许多思想家实际上是根据技术来定义文化,并根据文化来定义技术的,卡斯特也是其中之一。在很大程度上,他关于文化的工作定义(working definition)是由克劳德·费舍尔(Claude Fischer)的“物质文化”(material culture)概念所构成的。在费舍尔的《美国的呼唤》(America Calling)一书中,物质文化是指我们用以生活的工具,也是我们得以在其中生活的条件(Fischer,1994)。在他看来,电话是20世纪早期发生的社会转型的功能性和象征性中心,一种改变我们生活方式的传播工具。如果我们像卡斯特那样,接受物质文化在社会变革中具有某种作用,并体现了社会变革的观点,那么,数字媒介也许就是今天社会转型的功能性和象征性中心。(www.daowen.com)
新的媒介技术如何转变文化?数字媒介克服了时间和空间的滞后,而这种滞后曾经减缓文化生产和消费,并使它们在地域上划分开来。社会互动从时间限制和地理负担中获得解放,由此便创造了一种“流动空间”(space of flows),而我们在那里,看到了网络社会的大量文化生产和消费。“流动空间”概念将在第五章“流动空间和无时间的时间”(pp.83-86)这一节中加以讨论。在前面的章节中,距离的消失和传播的共时性对我们管理企业和从事政治活动的方式具有明显的影响。当流动空间进入文化生产和消费时,它也是非常独特的。[1]或许最实实在在的转型已经发生在文化产业的组织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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