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管理
导师制起源于14世纪的英国,至今已有六百多年的历史。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管理制度,为牛津、剑桥等大学成为世界一流大学起了重要的作用。1935年下学期,无锡国专借鉴英美经验,实行导师制。但其在实行导师制时,是在西方经验之上吸收了中国传统书院教学的长处。无锡国专所实行的导师制,并不是像西方高等教育中所实施的导师制那样针对学科分组的,而是“同学兴趣所近,自行签名认选教授为课外导师”,以导师个人为主,师生自由选择研究课题、研究方法,自由安排指导时间。1936年下学期,导师制又有所改进:“本学期导师制,改为级任导师及学术导师两种。现由学校当局聘任冯振心先生担任三年级级任导师,叶长卿先生担任二年级级任导师,钱萼孙先生担任一年级甲组级任导师,吴溉亭先生担任一年级乙组级任导师,魏建猷先生担任补习班级任导师。……各导师对于同学进德修业各方面,皆有所匡正。”[44]
(二)行政管理
1928年9月20日,大学院批准无锡国学专门学院立案后,开始按照法令,调整学校机构和教学体制。专修馆时期,只有馆长、教习、助教和事务人员数人。经过改制后的无锡国专,成功吸取西方高等教育管理经验,逐步建立了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在管理体制方面,第一,遵照教育部颁布的私立学校规程,建立了学校董事会,全权负责学校的经营,以维持及发展无锡国专校务为宗旨。董事会由热心教育并有实力扶助国专的人组成,分为经济校董及教育校董,经济校董任期为四年,教育校董任期为两年,开常会改选时可连任。经济股校董每年每人承担国专校经费五百元。校董会的职权有:决定并修正国专组织大纲、决定国专重大的决议计划、决定校长人选呈请教育部备案、筹划国专经费及基产、审核国专预算决算、监察国专财产、决议校长提交的校务会议建议的事项。
第二,建立健全学校行政组织,“设校长一人,由校董会推选呈请教育部备案,总理全校一切行政。本校校长之下设秘书处、教务处、总务处、训育处”[45],管理学校的日常事务、教务、总务、训育等行政事宜。
第三,建立“招生委员会”“教训军合一委员会”“毕业考试委员会”,开展招生、考试毕业、军事化训练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值得一提的是,“教训军合一委员会”属于军事管理组织,负责军事训练及导师制度的推行,负责办理关于教导训育军训合一的一切事项。
图1 无锡国学专修学校行政组织系统图
注:根据《私立无锡国学专修学校十五周年纪念册》绘制。
由图可见,无锡国专的管理与教学各由专人负责,这一行政与教学事务分离的管理方式为教学创造条件,为教学解决一切后顾之忧,且不干预教学活动。这就给师生留有充裕的时间来“研究本国历代文化,明体达用,发扬光大”,从而保证了国专的教学质量。(www.daowen.com)
(三)教师选聘
改制后的无锡国专,课程增加,学生人数大大增多,教师队伍的规模也不断扩大。无锡国专在选聘教师时,对教师的素质提出很高的要求。唐文治认为,教师必须懂得“自尊之道”,“自尊之道奈何?本身作则而已矣。作则之道奈何?道德有于身而已矣!此乃所谓师范,即为师者之格也。”[46]言下之意是,教师对学生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要求教师具有高尚的道德。除此之外,教师还必需要有真才实学,对于本国传统文化,能够做到明体达用,发扬光大。虽然无锡国专旨在发扬光大本国传统文化,但是唐文治并不拘泥于教师的学历和出身,包容不同学派,实行开明办学,如无锡国专中就有一些毕业于西方新式学堂或是留学欧美的教师。只要其具有真才实学,即使学术观点与校长唐文治相反,只要能“正人心”,国专也一样聘请。正是这种不拘一格、德才兼备的用人方针,使得国专的师资队伍中,“论出身,既有旧式书院肄业的,也有新式大学堂毕业或留学欧美日的;论学术观念,既有保守的,也有趋新的,既有汉宋兼采,也有独钟汉学或超然于宋学之上的,真可谓群彦毕至。”[47]
另外,唐文治在组建教师队伍时,从国专培养的学生当中吸收了不少人才。如首届毕业生王蘧常、唐景升、蒋庭曜;第二届毕业生王震、何葆恩;第三届的钱仲联均被聘为国专教师,甚至成为国专的骨干力量。这就充分保证了国专自身教育的连续性。
除了聘请常任专职教师外,国专还经常邀请一些品优业精的校外学者到校开设讲座,聘请校外学者担任特别讲师,以补充国专的教学力量。如请当时任中国经济学社社长的马寅初博士到国专讲演《中国田赋》;聘请著名学者陈衍为特约讲师,讲授《资治通鉴》、宋诗、要籍题解等课程。
唐文治在师资引进上的只重德才兼备而不拘门户,使得无锡国专的教师队伍不管是能力还是品德,都始终保持在一个相当高的水平之上,这对培养学生的人格及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都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四)学生管理
专修馆时期,优秀学生由学馆提供“膏火费”,用以支持学生学业。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转制后的无锡国专像其他高等院校一样,学生不仅没有“膏火费”,还要交纳各种费用。在《无锡国学专修学校学则》中规定:“每学期学费四十元、膳费三十元、宿费十元、讲义费二元、图书费二元、杂志费一元、运动费二元、医药费二元、建筑费五元、仆役费一元、书籍费约十元、制服徽章费约十二元(以上两项多还少补),新生及插班生加缴损失保证费五元(毕业时查无损失退还)。”[48]
专修馆时期,对学生完全实行书院式的管理,除上课时间外,大部分时间都可自由支配。转制立案后,国专制定了严格的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包括有《通则》《教室规则》《试场规则》《图书馆阅览规则》《借阅规则》《宿舍规则》《膳堂规则》《外出请假规则》《会客规则》《寒暑假住校规则》《考查操行规则》以及《奖惩规则》。其《招生简章》也提到“本校宗旨在实事求是、敦品励学,若欲为虚荣计及与闻外事不受严格管理者毋庸投考”[49]。
除了学校制定的学生规则外,1930年12月20日,无锡国专根据教育部专门以上学校规程,组织学生自治委员会,并呈请县党务整理委员会及县政府备案。学生自治委员会的建立和运作是国专学生管理上的一大特色。“校学生自治会的选举和组成,均由学生在校训导处的指导下组织进行,每届任期仅为一学期。学自会于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下旬举行大会,推选出新一届的学自会。其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执行委员会’(曾名‘干事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下设事务部、常务干事、学术部等,其中事务部由卫生股、庶务股、会计股和文书股组成。学术部一般分为游艺股、出版股、研究股、体育股等,由各股招集相关人员,制定工作计划,分头实施。监察委员会下设文书股、常务委员和审查股。由于国专的学生不少在入学前已颇露才华,有的还有较丰富的社会阅历,在学校或政府部门任职多年。不少人在入学前曾当过中小学校长,甚至教育局长,本来就有相当的办事能力。因此,让他们通过自治会的方式,自己组织、协调和发动学生,进行学术研究、演讲、参观、集会和娱乐等活动,不仅可以充分发挥他们参与学校事务的积极性,同时也因学自会更新换届快,内部组织多,参与面广,使相当一部分同学的社会活动能力由此得到相应的锻炼,增强了自强自立的社会责任感。这一点,与唐文治期望通过学校教育培养社会活动人才的目标是一致的”[50]。
学生自治委员会组织学生开展的一系列活动,有效促进了国专的日常管理和学习氛围的提升,同时其所组织的各项体育锻炼活动强健了学生的体魄,活跃了学校气氛。每学期所举行的音乐戏剧会更是丰富了学生的心灵,融洽了师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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