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傣民族均源于古代的百越民族。刀国栋在其新著的《傣泐》一书中说:“百越民族是我国稻谷最早的栽培者。考古发现百越族群有一个共同的文化特征,是使用双肩石斧和有段石锛种植水稻。”书中还讲了傣族怎样以象踏耕种植水稻的情景:“时间长了,人和大象慢慢地互相接近,进而和谐相处。在农耕到来的时候,傣族放水到田里浸泡几天后,在田埂上摆许多芭蕉,吸引大象到田里踏耕,踏得差不多后,就把田耙平,栽上秧,稻谷就长起来了。后来人们就把这种办法称为象踏耕。从象踏耕这个传说看,傣族和大象的依赖关系是真实的,也是傣族把野象驯养成家象的和谐过程。”[1]刀国栋是傣族,在担任领导之余,又长期研究傣族历史文化,所言是很有见地的。“百越民族是我国稻谷最早的栽培者”,这在地名学研究中也可以找到佐证。种水稻就要有水田。壮、傣民族聚居区水田多,以其口语音译为“那”“纳”(意为田)的地名也多。
先看壮语。“那么”,在广南县者兔乡端鸠村委会驻地东南3千米处,不是汉语“那么”,而是壮语,“那”为“田地”,“么”为“黄牛”,意为“黄牛多的地方”。马关县南捞乡“那 丕”,壮 语“那”为“田”,“丕”为“树”,意为“田边有树之地”。广南县八宝乡“那 卖”,壮 语“那”为“田”,“卖”为“新”,意为“新开的田”,因村建于新开的田边而得名。
文山县莲峰乡“那安”,壮语“那”为“田”,“安”为“低凹”,意为“低凹的田”。“那秧”,“秧”为“泥浆”,意为“烂泥田”;“安那”,“安”为“丫口”,意为“丫口上的田”;“那们”,“们”为“圆”,意为“圆田”。洛里乡“那力”,“力”为“长”,意为“长田”;“那西”,“西”为“四”,意为“四丘稻田”。阿科乡“那来”,“来”为“新”,意为“新田”;“龙那”,“龙”为“山冲”,意为“山冲旁的田”。广南县旧莫乡“那唱”,“唱”为“宽”,意为“宽田”;“那渊”,“渊”为“开荒”,意为“新开荒的田”。富宁县“那龙”,“那”为“田”,“龙”为“山冲”,意为“山冲里有田”。
再看傣语。如耿马县“那弄”,“弄”为“大”,意为“大田”;“那务”,“务”为“烂泥”,意为“烂泥田”;“那拐”,“拐”为“单独”,意为“独田”,因村边只有一块田而得名。潞西县“那目”,“目”为“猪”,意为“放猪的田”。保山县坝弯乡“那葵”,“葵”为“招婿”,意为“招婿之田”。盈江县“支那”,傣语“支”(姐、遮、景)为“城”,“那”为“田”,意为“田中之城”。临沧县“那招”乡,“招”为“官家”,意为“官家之田”。景东县“那蚌”,“蚌”为“泉”,意为“有泉水之田”;“那托”,“托”为“豆”,意为“种豆之田”;“那旱”,“旱”为“金子”,意为“金子田”。
傣语田,又译为纳,如版纳。《景洪县地名志·西双版纳》载:“西双:十二,版纳:千田,西双版纳意为十二个田赋单位,后演变为十二个行政区。明隆庆四年(1570年)宣慰刀应勐将辖区三十五勐、十二个火圈划为十二版纳……以‘版纳’即一千水田的田赋额为一份贡品,向其征派十二份,后以此为基础建立十二行政区,故名。”1993年,朱德普所著《泐史研究》指出版纳近千年历史衍变的轨迹,指出各个版纳面积并不均等,该书说:“《泐史》载傣历九三四年(1572年),刀应勐向洞吾王朝缴贡品的1份礼单,12个版纳的贡礼都是金瓶、银瓶各1个,小缎、湖绉各2匹,只有景洪版纳的金瓶、银瓶分量略重,并增贡了一些金花、银花、茶、盐和1匹马。……版纳均摊贡赋反映了在傣族封建领主制度下,即种田就要均摊负担(傣语‘金纳把维’)的实质。在傣族封建领主社会,分摊负担是以‘火很’即‘负担户’的数目分摊的;负担户又是依种田户来定的。由于勐有大小,种田户并不均等,这就是造成当年刀应勐为均摊洞吾王朝的贡赋,12版纳所含的勐各不相等的原因。”该书还指出:“版纳直译为‘千田’,但绝非整数,类似如‘兰那’(百万田)、‘闷纳’(万田),都有不过是个大数,以言其多。”[2]上述事实说明,傣语“纳”(那)为“田”,是可信的。(www.daowen.com)
【注释】
[1]刀国栋:《傣泐》,云南美术出版社2007年版,第18~19页。
[2]朱德普:《泐史研究》,云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82~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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