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因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自古以来便是文明的重要发源地、文化的繁衍地。因此,武汉遗存了大量的历史文化资源,2011年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结果显示,武汉的历史文化遗存总量丰富、类型多样。其不仅包括历史文化遗址、工业遗产、革命遗址等有形的历史文化资源,还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革命精神、城市精神等无形的历史文化资源。这些历史文化资源不仅反映了武汉历史文化底蕴,还极富武汉当地特色,生动地展现了武汉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
近年来,武汉市各级政府部门、文物部门对武汉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做了大量工作。首先,武汉市各级政府部门对未列入保护名录的遗址,广泛搜集材料、积极向上级汇报,请求审批,力争确立部分重要的历史遗址为文物保护单位,从认识程度到具体保护举措,有效提高这些历史遗址在广大民众心中的历史地位。对已确立历史地位的历史文化资源,在现有保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其次,近年来武汉市也切实加强了搜集、整理、编排、出版有关历史文化资源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已于2011年启动编排《武汉市历史文化资源信息库》,对武汉市历史文化资源的现状概况、规划发展、历史变更等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归纳,建立资料库,并对外开放和共享。该数据库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化手段加强对武汉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一)保护体系日趋完善
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政府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且往往是文化资源的重要保护主体。目前,武汉历史文化遗址、遗迹大多已成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部分单位还涉及多个上级管理部门。此外,部分历史文化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为私人所有。因此,这部分资源所有权归属单位或个人,使用人即为该资源的法定保护主体,对该资源的维护、修葺等承担了相应的责任。
政府作为历史文化资源的法定保护主体,承担相应的保护义务。首先,大多数武汉历史文化资源隶属于武汉市政府统管的文化局、文物局、民政局等机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及管理工作。例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委员会等各自负责本行政管理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及相应的管理工作。其次,武汉市历史文化资源各相关管理部门,分工较为明确,各尽其职,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通力合作,共同参与保护武汉历史文化资源的工作。例如:公安、工商、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房产管理、文化部门等,在本职工作内涉及武汉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重叠部分,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全力以赴。又如:2012年,武汉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全面加强对武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
(二)保护政策日渐丰富(www.daowen.com)
武汉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政策数量较多,并呈现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与武汉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相关的政策条例共有10多项,涉及武汉各区域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规划文件共20多份。目前已经修订完成的政策文件有:《武汉市文物保护若干规定》《武汉市旧城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等。武汉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规划工作也取得了较大成效,目前已完成了20多项与之相关的规划文本,如:《武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0—2020年)》《青岛路片保护规划》《武昌古城保护与复兴规划》《汉阳旧城风貌区规划》《青山红房子历史地段保护规划》《武汉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武汉市主城历史文化与风貌街区体系规划》等。虽然这些政策、规划文件较其他类型的规划文件来说基数不大,但是对武汉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却是突破性的进展。
武汉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政策内容较为全面。这些政策文件多领域、多视角地探讨了武汉历史建筑、旧城风貌的保护与管理等,并对其以后的发展走向做出了一定的规划设想。这些政策条例、规划文件的出台结束了以前武汉历史文化遗址保护无规划、无管理、无约束、无监督的混乱局面,为日后武汉历史文化资源的有序保护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武汉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政策、规划实施的效果较好,大部分政策、规划得到一定程度的落地,影响范围较大。例如《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颁布施行后,各相关市、区政府单位积极宣传引导,并及时制定与《条例》相关的配套性文件,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资金投放到位,通过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保障该条例的贯彻落实。但是,由于与武汉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相关的政策条例、规划文件大多是规划概念性、方向性的指导,缺乏实际操作层面的指引,部分政策的落地与预期存在一定的差距,甚至部分政策、规划无疾而终。
(三)保护手段日益多样化
从保护手段来看,武汉历史文化资源主要采用传统保护手段和现代保护手段相结合的方式。首先,对于客流量较少、位置较偏僻的历史遗迹主要采用传统的保护手段,例如:对于部分年久失修的历史遗址、遗迹主要通过维修、改善、更新基本陈列等手段加以维护。对于部分重要的历史遗址,在保留原貌的基础上,采取“修旧如旧”“整体保护”的方式,甚至对于个别遗迹采取整体搬迁的方式加以保护。除此之外,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在保护现有的文物、遗迹基础之上,还积极通过购买、捐赠等手段搜集遗留在民间的文物。例如:武汉辛亥革命博物馆在建馆时购买了40件革命文物,接受捐赠的实物、资料70余件,并成立了若干文物征集小组,分别赴海外征集辛亥遗物。其次,部分人流量较大、受众群体较多的历史遗址、遗迹在采取传统保护手段之外也相应地采取了现代化的展陈技术,增加了一些高科技保护手段,例如:新媒体展示、数字化保护、互动体验方式等。但是由于现代化的保护设备耗资较大,目前武汉历史文化遗址中只有部分重要的馆舍采用了现代化保护手段。部分博物馆、纪念馆中也有少量现代化设备,但是这种现代化的展陈方式与期望效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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