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说的天,不是西方人说的“上帝”,而是指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中,以天为形象的宇宙。按照《易经》的思想,天理即人道,顺应天地变化,遵循大自然的运行规律,人类才能生生不息。人类是大自然中的一员,要生存和发展,就要学会同大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思想。
为了使社会主义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已关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问题,开始改善自然生态环境。1979年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首部林业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后来,党中央不断制定出保护和发展我国林业、改善自然生态环境的重大决策,陆续推出保护和加快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坚持每年开展大规模全民义务植树活动。1981年,党中央、国务院推出《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1986年,七五计划提出,“积极营造长江中、上游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邓小平曾说过,“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建设社会主义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要坚持20年,坚持100年,坚持1000年,要一代一代永远传下去”。绿水青山总是情,我国的社会发展和自然生态发展大步走向和谐与文明。
江泽民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始终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协调,把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始终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他强调:“经济发展,必须与人口、资源、环境统筹考虑,不仅要安排好当前的发展,还要为子孙后代着想,为未来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决不能走浪费资源和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更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www.daowen.com)
随着实践的发展,党中央走生态文明发展的思路越来越清晰,行进步伐越来越快。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首次做出了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天然林禁伐、限伐决定;2000年,天然林保护工程正式实施。2002年3月,江泽民发表《实现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社会协调发展》讲话,强调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是实现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了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了中华民族子孙后代始终拥有生存和发展的良好条件,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问题,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努力开展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同年11月,他发表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讲话,再次强调,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动整个社会走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2003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提出我国林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变革和转折时期,正经历着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2003年10月,胡锦涛发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讲话,强调树立和落实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对于我们更好地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具有重大意义。他指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二十多年改革开放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他指明要全面实现这个目标,必须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在开发利用自然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的生态文明发展的理念更加清晰明朗。
可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社会经济全面持续发展,协调发展是关键。协调就是和谐,就是文明。在随后的时间里,胡锦涛总是不厌其详地反复强调,必须坚持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要牢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观念,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终于,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第一次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党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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