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产业,对世界经济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正如服务业的经济作用在乌拉圭贸易谈判之前未受到人们的充分重视一样,由于旅游者的消费是流向国民经济中的许多部门,再加上旅游业到目前尚未正式纳入国民经济核算的产业体系中,致使人们对旅游业的经济地位和影响力未予应有的重视。因此,从理论上分析和评价旅游业的经济地位,掌握科学分析和评估旅游业经济影响力的方法和手段,已成为旅游经济分析和研究的重要内容。
一个国家或地区推进旅游业发展的目的,主要是期望旅游业能给该国家或地区带来较大的经济收益、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促进社会文化的交流。实践证明,旅游业不仅仅是一个提供旅游产品和服务的一般产业,其经济作用和社会影响力已远远超过许多传统产业(如农业、汽车工业、钢铁工业等)的经济界限,成为现代经济中促进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产业。因此,按照旅游经济理论,发展旅游业能够增加国民收入、赚取外汇、回笼货币、扩大就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并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等。
(一)分析对象
对旅游业影响力的分析,首先必须明确分析的重点和内容。由于旅游业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和复杂的,因此从经济社会角度看其影响力分析的重点和内容,可主要概括为对国民经济增长和对财政收入的贡献,以及创造就业机会及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
1.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
通常,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增长的水平,较多使用的综合指标是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ion,GDP),其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新创造的价值,亦称为增加值。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方法主要有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生产法是从国民生产的角度,按照市场价格计算的各部门的产品和劳务的增加值,所有部门全部增加值总和即为国内生产总值;收入法是从国民收入角度,按照市场价格计算的各种生产要素的收入,包括工资、租金、利息、利润、折旧和税收等,所有生产要素收入之和即为国内生产总值;支出法是从国民消费的角度,按照市场价格计算的各部门对最终产品的消费支出,包括个人消费支出、政府消费支出、资本投资等,所有部门消费支出的总和即国内生产总值。总体看,三种方法从国民经济核算的不同角度,反映了整个国民经济从生产、分配到消费的全过程,因而从理论上讲三种方法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应该是基本一致的。
旅游业属于第三产业的范畴,而第三产业营利性部门的总收入通常包括折旧(转移价值)、外购产品和服务(中间消耗)、工资、利润和税收等。在总收入中扣除外购产品和服务就是纯收入,即服务业的增加值。因此,用旅游总收入反映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是不合理的,必须用旅游业增加值才能正确、客观地反映旅游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并用其与国内生产总值相比较才具有可比性。但是,由于目前国际国内旅游业都没有单独统计旅游业增加值,因而就无法科学地反映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一般采用旅游卫星账户及旅游增加值剥离计算方法测算有关旅游业增加值。
2.旅游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
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财政收入的来源都主要是两大类,一类是政府以政权力量而征收的无偿收入,包括各种直接和间接税收,各种规定收取的费用(附加费、建设费等)及各种罚款收入等;另一类是政府以法人资格按契约从事经济活动而获得的直接收入,如公营事业单位的直接收入和国有企业的经营利润等。因此,旅游业作为一个经济产业对国家或地区财政收入的贡献是很明确的,但其构成也是较为复杂的。概括起来,旅游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三方面:旅游企业税收,主要指旅游企业(包含提供食、住、行、游、购、娱等服务在内)从事旅游经营活动而直接缴纳的各种税收,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等;旅游活动规费,主要指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开展旅游活动而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各种规费,如机场建设费、出入境手续费、交通过境费、公园门票费等;旅游净收入,主要指旅游事业单位从事教育培训、研究获取的各种净收入及国有旅游企业的经营利润等。
从理论上讲,旅游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渠道是十分明确和清楚的。但是,由于旅游业是一个综合性经济产业,因而在现实中分析旅游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存在两方面突出的难点。一方面,是旅游业的税种构成复杂多样,据世界旅游组织分析和统计,世界各国征收的与旅游业直接相关的税种达40多种,包括出入境税、签证税、消费税、燃料税、教育附加税、财产税、营业税、所得税等,其中75%的税收是由旅游者直接支付,25%的税收由企业支付;从我国看,与旅游业直接相关的税种有营业税、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特种行业税及各种规费等。另一方面,由于旅游业税种构成复杂多样,因而对其统计测算就变得十分困难。通常,旅游者的消费支出在旅游活动中是流入国民经济的不同部门,因而旅游业所涉及的有关税收、规费也分布于各部门,而现行的统计制度和统计基础工作无法从各部门中单独区别出旅游业的收入和相应税收,从而就无法准确统计和计算旅游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致使人们往往简单甚至过低评估旅游业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
3.旅游业对社会就业的贡献
旅游业作为当今经济中一个重要的服务产业,其不仅创造了数以百万计的直接就业机会,而且还刺激了为旅游业服务的许多相关产业的劳动力需求。按照旅游活动的内容和旅游业的特点,可大致将旅游业的就业划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直接向旅游者提供各种服务的就业岗位,主要有航空公司、酒店、餐馆、零售商店、娱乐场所、旅游服务中心等,也称为旅游直接就业岗位;第二部分是指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就业岗位,包括食品供应、洗衣服务、出入境服务、邮电通信服务、医疗服务、旅游咨询与救援服务等;第三部分是指为前两部分提供支撑性服务的就业岗位,包括政府机构、金融保险、建筑业、制造业、教育培训等。第二、三部分也称为旅游间接就业岗位。旅游业创造的就业机会跨越了整个经济领域,从高技术构成的航空公司管理人员、计算机系统人员、专业规划人员到技术构成较低的服务业的一般员工等。根据预测,在未来十年中旅游业创造的就业机会还会进一步增大,可以说没有任何一个经济产业能有旅游业这样巨大的就业创造潜力。因此,必须重视和分析旅游业创造就业机会的重要作用和影响力。
4.旅游业对相关产业的带动
现代旅游活动作为一种经济和社会文化活动,不仅旅游者的消费涉及食、住、行、游、购、娱等直接经济部门,涉及金融、通信、安全、卫生、医疗、海关等相关服务。为满足旅游者消费,还间接拉动一、二、三产业中的许多相关部门。据有关研究表明,为满足旅游者消费涉及的相关经济部门达70个以上。这一方面反映了旅游业作为一个综合性经济产业对各相关产业的拉动,从而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说明旅游业是一个关联性较强的产业,如果没有国民经济其他相关产业部门的支撑,旅游业也不能持续快速地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旅游业也是一个与工业化发展密切相关的经济产业。
(二)旅游卫星账户体系
在现今的国民经济核算中,不论是西方的国民账户核算体系(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SNA),还是东方的物质产品平衡核算体系(System of Material Product Balances,MPS),都未将旅游业作为相对独立的产业纳入核算体系中,致使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往往被人们忽视。为了正确分析和评价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世界旅游组织(WTO)、经合组织(OECD)和世界旅游理事会(WTTC)从1993年开始就共同合作研究,建立了一个国际认可并符合国民账户体系(SNA)要求的旅游卫星账户体系(The System of Travel and Tourism Satellite Account,TSA,也称旅游附属账户体系),以正确地分析、核算和评估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旅游卫星账户体系,通过用于对全球和部分地区旅游业影响力的分析和评估试验,并反复验证和修改完善,世界旅游组织提出从2000年起推荐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使用。了解旅游卫星账户体系的内容和评估方法,有利于科学地分析和评估我国及各省区市的旅游经济影响力,进一步科学地认识旅游业的地位和作用。
1.旅游卫星账户体系的内容
旅游卫星账户体系,并不是像传统产业(如农业、汽车工业、能源工业、钢铁工业)从生产或提供物质产品和服务方面考虑,而是从旅游活动的需求方面入手,考虑旅游对物质产品(包括各种耐用品和非耐用品、消费品和投资品)和服务产品的综合需求来建立旅游卫星账户体系,这些综合需求包括了从航空、航海交通、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签证服务、游览服务到各种旅游车辆、飞机的制造和景区景点的开发等。为了明确从旅游需求方面评估旅游业,旅游卫星账户体系进一步定义了旅游消费和旅游需求两个概念,并相应对旅游业和旅游经济的概念进行了界定。
旅游业的界定是从产业角度,即旅游消费的角度来定义,这种定义基本上与一般产业部门的定义相一致,是一种基于物质生产领域的产业概念。按此界定,旅游业是指为游客消费(包括旅行和旅游消费)生产和提供各种物质产品和服务的产业,这些物质产品和服务的消费具体体现在个人消费支出、商务旅游支出、政府支出和旅游出口等方面。个人消费支出,既包括当地居民出游的个人消费和国内外旅游者对服务产品(包括住宿、餐饮、交通、娱乐服务等)的购买;也包括当地居民对与旅游业相关的耐用品和非耐用品的购买,以及用于国内外旅游者消费的各种商品等。商务旅游支出,是指旅游企业经营人员和政府工作人员在进行商务或公务活动以及工作之余进行的,具有个人性质的各种旅游消费支出(包括交通、住宿、餐饮、娱乐)。政府支出(为个人),是指政府的各种机构和部门为保障国内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诸如用于文化协会(美术馆、博物馆等)、国家或地方公园、海关及移民局等方面的公共消费支出。旅游出口,主要指国际游客在旅游接待国或地区所购买旅游商品和服务的消费支出,也是某一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通过销售和提供旅游商品和服务而获得的外汇收入等。
旅游经济的界定是从经济角度,即旅游需求的角度进行定义,该定义强调旅游经济不仅包括为游客消费所提供的物质产品和服务(即前述的旅游业),同时也包括为旅游业发展而提供的相关物质产品和服务,是一个比旅游业更为宽泛的经济领域的概念(或称为广义旅游业概念)。按照旅游经济概念,其内涵和范围除旅游业外还包括以下几方面:政府支出(为集体),主要指与旅游活动相关的各级政府部门和机构的消费支出,其绝大部分都是为了整个社区利益而花费的。如用于旅游促销宣传、航空航海管理、旅游安全和医疗卫生设施及服务等方面的消费支出。资本投资,主要指为国内外游客提供各种旅游设施、设备和基础设施的厂商(私人部门)和政府代理机构(公共部门)的投资。这些投资未必全部都是为旅游业发展所利用,但缺少这些资本投资,旅游业就无法健康持续地发展。出口(非旅游),主要指包括为游客提供的各种最终消费品(如服装、电器、汽油等)的出口和为旅游业服务的厂商所提供的资本品(如飞机、轮船、汽车等)的出口,与资本投资一样,这些非旅游出口实质上都属于旅游业带动的相关物质产品或劳务的出口。
综上所述,由于旅游卫星账户体系明确从旅游消费和旅游需求角度界定了旅游业和旅游经济的内涵,从而有利于分析和区别旅游业和旅游经济的差别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机制和联系,从而为正确分析和评估旅游业的影响力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和方法。
2.旅游卫星账户体系的核算
根据建立旅游卫星账户的分析和有关内容,按照旅游产业是以服务业为主的实际,旅游卫星账户体系主要从旅游总需求和旅游总供给两方面进行核算,即按照旅游产品流量计算旅游消费和旅游业增加值、旅游总需求和旅游经济增加值,按照旅游要素收入流量计算旅游业供给和增加值、旅游总供给和旅游经济增加值。
(1)按旅游产品流量计算
按旅游产品流量计算,就是根据国内生产总值支出法的计算方法,从旅游业和旅游经济对最终产品的消费支出进行计算。其中:旅游消费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旅游者消费最终旅游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值总和,减去旅游业进口就形成旅游业的新增价值;旅游总需求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整个旅游经济活动所消费的最终旅游产品或服务所形成的市场价值总和,减去旅游经济进口就形成旅游经济的新增价值。
旅游消费和旅游业增加值计算公式:设:TC为旅游消费;GDPT为旅游业增加值;C为旅游者个人消费支出;B为企业和政府部门具有个人性质的商务或公务消费支出;G1为政府部门为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消费支出;X为旅游出口,即国际游客进入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购买商品和消费支出;Y为旅游进口,国内游客出境到其他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国内为满足旅游消费而外购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则有旅游消费和旅游业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
旅游总需求和旅游经济增加值计算公式:设:TD为旅游总需求;GDPTE为旅游经济增加值,G2为政府部门为整个旅游目的地的公共支出,I为私人部门和政府公共部门的投资;N为非旅游出口收入,M为非旅游进口支出。则有旅游总需求和旅游经济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
(2)按旅游要素收入流量计算
按旅游要素收入流量计算,就是根据国内生产总值的收入法,按照旅游业和旅游经济提供旅游要素的供给,并相应支付要素收入来进行计算。旅游总供给和旅游经济增加值计算公式,基本与旅游业供给和增加值计算公式相同,但对要素收入的计算范围除旅游业范围外,还应包括与旅游业相关的各部门用于旅游方面的要素收入,还要考虑由旅游业带动的非旅游出口收入和非旅游进口支出的情况。旅游业供给和增加值计算公式,设:St为旅游业供给,GDPT为旅游业增加值,R为旅游业的工资、薪金收入,T为旅游业税收(包括个人和公司税收),P为旅游业的利润、折旧和积累等,N为非旅游出口,M为非旅游进口,则有旅游业供给和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
3.旅游卫星账户的对应关系
根据以上旅游卫星账户体系的核算思路和两种不同的计算方法,通过对应于旅游消费和旅游需求,就可计算出旅游业和旅游经济的总需求;同样,也可以从旅游供给角度相应计算出旅游业和旅游经济的总供给。由于旅游卫星账户体系的总需求就等于总供给,因此两种不同计算方法所得结果最终是必然相等的,即实现旅游总需求等于旅游总供给,从而才能够实现旅游卫星账户的平衡关系。
根据以上建立旅游卫星账户体系的核算思路、内容和计算方法,以世界旅游理事会和亚太经济合作理事会旅游工作组共同编制的世界旅游卫星账户图,就可以进一步清楚地看到旅游卫星账户体系的核算流程以及旅游业与旅游经济之间的对应关系(见图11-1)。
图11-1 世界旅游卫星账户
(三)旅游增加值剥离测算
为了正确、客观地评价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力,用以旅游总收入同国内生产总值相比的方法代之以旅游增加值同国内生产总值相比的方法。这样,就需要正确地计算旅游增加值。但由于目前国际国内的统计制度中,均未把旅游业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来统计,因而无法按照前述的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来计算旅游增加值。尽管近年来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理事会等提出了旅游卫星账户方法,但鉴于该方法的推广使用有待进一步为世界各国所接受,因而目前仍须研究和探索一些行之有效的计算旅游增加值的方法。其中,剥离测算法计算旅游增加值,既是一种比较科学合理的方法,又使对旅游增加值的测算过程简便易行,从而有利于对旅游业的经济影响力作出科学合理的评价。
应用剥离测算法计算旅游增加值,首先必须对旅游增加值作出明确的界定。通常,人们把旅游业理解为仅仅是旅行社、旅游饭店业和旅游交通之和,从而忽视了旅游业是一个包括提供食、住、行、游、购、娱等多种物质产品和服务的集合。因此,如果只统计旅行社、旅游饭店和旅游交通的增加值,必然会使旅游增加值有很大部分漏算;但如果不加界定而将旅游业和相关产业的增加值都计算在内,则又会夸大旅游增加值而导致不能客观地计算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
1.旅游增加值界定
旅游业增加值狭义是指由旅行社、旅游饭店和旅游交通业所提供的增加值,其只反映了旅游业所提供的部分增加值。旅游增加值广义是指包括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商业及通信等行业中为旅游者所提供服务和物质产品而实现的增加值,其比较客观地反映了旅游业所提供的全部增加值。对于超出上述广义旅游业范围之外,与旅游业相关的其他产业所提供的增加值,暂不纳入统计范围内。
在旅游者的旅游活动中,凡是涉及广义旅游业范围内所消费的全部物质产品和服务的支出,就构成旅游总收入,即旅游总产值。而旅游总收入中的实物产品及生产服务产品所消耗的中间产品,并不是旅游业所创造的价值,而是第一、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其他部门所生产和提供的价值,属于旅游总收入中的转移价值。因此,应该从旅游总收入中扣除实物产品和中间消耗的转移价值,剩余部分就是旅游业所提供的新增价值,即旅游增加值。
2.旅游增加值统计范围
由于广义旅游业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行业,因而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用于交通、住宿、餐饮、娱乐、购物、游览及通信等方面的消费支出所形成的增加值,往往是被统计在相应的交通运输业、旅馆业、饮食业、商业、邮电通信业及其他社会服务行业的增加值中。而这些行业的增加值中,既包括了旅游者消费的部分,也包括了非旅游者消费的部分。因此,为了正确、客观地反映和计算旅游增加值,就必须按照一定比例从上述这些行业中剥离出旅游者消费的部分,并纳入旅游增加值的统计中。
3.旅游增加值的测算步骤
在对旅游增加值及其范围作出明确界定以后,旅游增加值进行测算的具体方法和过程主要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1)计算旅游业内各行业的增加值率
首先确定广义旅游业所测算的行业部门;然后从统计年鉴中查找出这些行业的总产值(或销售额)和增加值,并根据增加值率的计算公式而计算出各行业的增加值率。为了简化计算,对各行业的划分不能太细、太多,如交通运输业就不必再细分为航空、铁路、公路等,同时还假定增加率在各行业内都是均匀分布的。设:RGDP i为旅游业内i行业增加值率;GDPi为旅游业内i行业的增加值;TPi为旅游业内行业的总产值(或总销售额),则有旅游增加值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2)计算旅游业内各行业的旅游收入
根据旅游业统计中的旅游总收入,按照旅游者消费支出流向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行业的比重,分别计算出旅游业内各行业的旅游收入。旅游业内各行业的确定,必须同前面计算增加值率所确定的行业相一致,以便统一口径进行计算。设:Ti为旅游总收入,T为旅游业内i行业旅游收入,Ri为旅游者对j行业的旅游消费支出比重。则有旅游业各行业旅游收入的计算公式如下:(www.daowen.com)
(3)计算旅游业内各行业的旅游增加值
根据前面所计算出的旅游业内各行业的增加值率和旅游收入就可计算出旅游业内各行业中属于旅游增加值的部分。设:TGi为旅游业内j行业旅游增加值,Ti为旅游业内i行业旅游收入,RGDPi为旅游业内i行业增加值率。则有旅游业内各行业旅游增加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4)计算旅游业内各行业旅游增加值剥离系数
根据前面所计算的旅游业内各行业的旅游增加值和相应行业的全部增加值即可计算出各行业旅游增加值剥离系数。利用该剥离系数,就可以近似地测算或评估在一定时间或空间范围内,各行业的旅游增加值部分。最后将旅游业内各行业旅游增加值相加,即可得到整个旅游业的旅游增加值。设:Ic为旅游增加值剥离系数,TGi为旅游业内j行业旅游增加值,GDPi为旅游业内i行业的增加值。则有各行业旅游增加值剥离系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5)计算整个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
用某一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按剥离系数而计算的旅游增加值,与同期整个国家或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相比较,即可得出旅游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据此就可正确客观地分析和评估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
(四)旅游税收分类测算
在任何经济体制中,为了保证国家的正常运转,满足公共事业的支出及对国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等要求,每个国家或地区都必须掌握足够的财政收入资金。从我国实际看,国家或地方财政收入的主体部分,主要是依靠向企业和个人依法征税而获得。因此,一个产业所获得税收的多少,不仅成为评价该产业对国家或地方财政收入贡献大小的依赖,也是衡量一个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影响程度,以及反映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的重要指标之一。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新增长点和部分地区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对财政收入的税收贡献和影响力究竟有多大,就需要进行科学客观的分析和评价。
1.测算思路
旅游税收分类测算法是以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旅游业总收入和旅游者花费抽样调查为依据,按照旅游者花费构成及相应行业的税率,计算各行业的旅游收入和税收,然后汇总得到旅游业的总税收,并与相应国家或地区的总税收和财政收入进行比较,以分析和评估旅游业对税收和财政收入的贡献和影响力。采用旅游税收分类测算法评估旅游业的税收和财政贡献,主要优点是按旅游者花费构成分类,既科学客观又符合实际,可以克服因旅游业综合性特点而带来的行业划分的困难;同时由于这些旅游花费是已发生的支出,方法对旅游税收的测算比较符合实际。采用旅游税收分类测算法的主要问题,是只能对直接面向旅游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行业税收进行测算,而对于间接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行业税收就无法测算,从而有可能低估旅游业的税收贡献。因此,旅游税收分类测算法只是一种粗略的测算方法。
2.分析步骤
根据目前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方法、旅游统计制度和有关税收制度,应用旅游税收分类测算法来测算旅游业提供的旅游税收,主要应采取以下几个分析步骤。
(1)对旅游收入进行分类
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对旅游税收进行专门统计,为了科学客观地测算旅游税收,首先必须对旅游收入进行分类。分类方法是以旅游总收入为依据,对旅游者花费构成进行抽样调查并分类,然后按照旅游者花费构成的比例,将旅游总收入划分为由交通、住宿、餐饮、景区游览、娱乐、邮电通信、购物及其他收入等,并以此作为计算各行业旅游税收的依据和基数。
(2)确定旅游收入计税税率
旅游收入涉及多个行业,因此旅游收入的计税也涉及多个税种。按照现行的税收制度主要有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附加税等,因此根据旅游者花费所涉及的产品和服务,按照有关征税规定,可将旅游收入划分为以下四种分类计税税率。
第一种是旅游收入中服务类营业税率的确定,可将旅游收入中有关长途交通、市内交通、邮电通信和其他四方面的收入合并,统一营业税税率计税;住宿、餐饮、景区游览三方面的收入进行合并税率计税;旅游娱乐业计税税率,由于具体涉及的分类较细,取该税率的中间数计税。
第二种是旅游收入中旅游购物类增值税率的确定。旅游购物属于购买物质类产品,一般至少应按照增值税中的低税率计税。
第三种是旅游收入中附加税率的确定。针对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旅游收入附加税主要考虑城乡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税两项。
第四种是旅游企业所得税率的确定。由于旅游企业涉及各个行业,无法直接统计各旅游企业的所得税。因此,参照每年对主要旅游企业的统计,先计算销售利润率,再按此推算旅游总收入的利润额,最后按照三档分别计算所得税。按照以上对旅游收入的分类和所界定的相应税率,分别计算出整个旅游总收入中所上缴的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和附加税,然后将所有分类税收汇总,即可得到一定的旅游总收入所上缴的旅游总税收。
(4)计算旅游业的税收贡献
将旅游总税收分别与相应时间一国或地区总税收、财政收入进行比较,即可得到旅游业对该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和财政收入贡献。在与财政收入进行比较时,根据构成财政收入的来源,还可在旅游税收基础上再加上旅游企业利润和各种旅游规费收入,这样更能客观地反映旅游业对国家或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
(五)旅游业地区影响力模型
旅游业除了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财政收入做出贡献外,还相应增加对产品和服务的消费,对创造就业机会和促进地方个人收入增加等产生影响。
1.应用要求
(1)正确地确定所研究区域的地理边界
为了方便研究,通常以行政区划或人口聚集区为单位,将该区域内所有已建成并投入接待经营的住宿点都纳入研究范围,包括宾馆、酒店、汽车旅馆、客栈、旅游中心和别墅等。同时,为了防止因注重住宿而忽略对旅游者白天的消费,还应注意对一日游游客数量的测定。具体方法是以旅游目的地100~150公里以内的当地居民的人口普查资料为基础,调查该范围内当地居民的旅行和消费模式,从而掌握一日游游客的消费情况。
(2)对留宿个人家庭的游客数量进行估测
通常,在一般旅游统计中会因强调商业性住宿而疏漏那些留住在朋友、亲戚家中的以探亲访友为目的的旅游者。尽管留宿个人家中的旅游者消费水平一般都低于入住商业性住宿设施的旅游者,但也不能忽视对这些人的统计,应该将对这一部分旅游者的调查结果纳入整个分析中,并正确、客观地反映。
(3)明确地区影响力模型使用的范围
旅游业地区影响力模型,通常只适用于对旅游目的地区域内的旅游者花费情况的估测,而不能用于航空、陆路等长途交通费用的估计。这并不是模型本身有何缺陷,而是模型的构造已明确界定旅游者花费必须是在旅游目的地区域内的花费,而对旅游客源地到旅游目的地的长途交通花费,通常涉及跨区域,甚至区域外的花费,不能用旅游业地区影响力模型涵盖。
2.分析步骤
旅游业地区影响力模型的分析数据,主要来自对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调查。因此,分析的步骤一般是从调查有关资料数据开始,共经历以下六个步骤。
(1)旅游住宿设施调查
为了提高分析研究的准确性,需要对确定区域内的旅游住宿设施进行普查。但如果旅游住宿点数量较多且分布广,也可采取抽样调查方法,建立样本点。然后按照一定时间分段收集有关每间客房平均入住的游客数量、平均客房出租率、平均房费、游客平均滞留时间等信息,作为模型分析的基础资料。此外,也可同时收集有关客源地结构、旅游景点结构等数据,为旅游影响力的全面分析提供相应的数据资料。
(2)计算入住商业性住宿设施的旅游者人数
根据以上普查或抽样调查的数据资料,就可以计算入住商业性住宿设施的旅游者人数。计算时,可先计算出每一类住宿设施入住旅游者估测数,再将其加总即可得到所有商业性住宿设施的旅游者总人数。如果考虑到季节性差异,先分别计算各季的数据,再加总全年的总数,结果就会更准确一些。设:EP为入住商业性住宿设施的旅游者估测数,Ai为各类住宿设施客房总数,ri为i类住宿设施客房平均出租率,P为i类住宿设施平均每间客房入住游客数,DP为游客平均滞留时间,n为旅游业内行业数。则有入住商业性住宿设施旅游者人数计算公式如下:
(3)计算所有住宿设施的入住旅游者总人数
在实际中,由于尚有一部分旅游者入住个人家庭中,因而根据商业性住宿设施入住比率,即可算出所有住宿设施(包括商业性和家庭在内)的入住旅游者总人数。设:TEP为入住所有设施的旅游者总人数,iEP为入住商业性住宿设施旅游者人数的比率(按经验估计),则有所有住宿设施的入住旅游者总人数计算公式如下:
(4)计算入住商业性住宿的年住宿总收入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即可计算年住宿总收入。但考虑到入住个人家庭一般是探亲访友游客,通常不付住宿费用,因而主要计算入住商业性住宿设施的费用。设:Sh为年住宿总收入,CP为人均住宿花费,Ch为平均房费(指每天每间的房费),则有住宿总收入计算公式如下:
(5)对旅游者消费构成进行调查
根据对旅游住宿调查和计算所获得的代表性数据资料,对旅游者的消费构成进行调查和测算。消费构成包括住宿、饮食、娱乐、购物、汽油和汽车服务、当地交通(包括出租车、租赁自驾车等)等。然后分别计算每一类消费支出额,并将其与住宿收入进行比较,通过计算相对比重即可知道旅游者平均在住宿上每消费一元钱而导致在其他方面的消费数。
(6)计算旅游业的工资支出及就业岗位
利用人口普查资料,首先计算出旅游者消费的每个行业的收入工资率和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就可计算旅游业的工资支出;根据工资支出和各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即可进一步测算旅游业提供的就业机会,从而看出旅游业对带动地方就业增加和促进收入水平提高的影响力大小。设:rwi为行业的工资收入率,TW为旅游业总工资支出,Et为旅游业吸引就业人数,Wi为i行业的员工工资支出,Si为行业的旅游收入额,wi为i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n为旅游业内行业数,则有计算工资支出及就业岗位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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