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旅游经济形成:探索与实践

旅游经济形成:探索与实践

时间:2023-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旅游经济的形成阶段旅游经济的形成是旅游活动向商品化发展的过程。进一步将服务分成硬服务与软服务,其中硬服务是指生产和消费可分离的服务,这种服务是可贸易的,如软件、工程设计等;而软服务则是指生产与消费不可分离的服务,这种服务是不可贸易的,如医疗服务业、管理咨询业。当然,对于各种服务而言,究竟是属于硬服务还是属于软服务,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相对的。

旅游经济形成:探索与实践

旅游业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产业,是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深化,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和提高以及人们对旅游需求的不断增加,而逐步从商业中分化出来,形成在第三产业中具有综合性带动效应的“龙头”产业。旅游经济产业化过程,实质上就是旅游经济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其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旅游经济的萌芽阶段

旅游经济是在旅游活动有了一定的发展并具备了一定物质条件的前提下才产生的一种社会经济活动。因此,旅游经济萌芽于现代旅游的发展,而现代旅游的起源可追溯到人类社会的初期。早在原始社会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的生活条件极为艰苦,特别是各种自然环境变化所引起的各种灾害及民族部落之间的争斗,使人们不得不为了生存而发生经常性的空间转移活动。尽管这种为生存而进行的空间转移并不是旅游,甚至也不是旅行,但其事实上已蕴含着旅游活动最基本的雏形。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的长期发展过程中,人类社会经历了三次大规模的社会分工,促进了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又促进了经济发展和剩余产品的增加,产生了私有制、阶级和国家,促进了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促进了市场空间的不断扩大和商品交换活动范围的拓展。于是围绕以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及各种商业活动为中心的旅游活动就产生了。在漫长的古代历史中,旅游的发展与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及文化发展相适应,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形式。例如,摩西出埃及,耶稣周游列国传教,古希腊的朝拜、祭祀,马可·波罗的出游,阿拉伯民族的经商往来,孔子周游列国,玄奘西域取经,鉴真东渡日本郑和七下西洋徐霞客遍游中华大地等,一度使东西方旅游形成高潮,为旅游经济的产生打下了基础。但是,由于古代社会生产力不发达,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还不能促使旅游活动商品化,因而旅游活动最终没有成为一种商品化的社会活动,而仅仅是孕育了旅游经济的萌芽。

(二)旅游经济的形成阶段

旅游经济的形成是旅游活动向商品化发展的过程。从旅游经济的发展历史看,现代旅游经济的形成主要发端于18世纪的产业革命。18世纪的产业革命,以机器大工业代替了工场手工业,形成了以机器大工业为基础的社会化大生产,促使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迅速的提高,促进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交换的迅速发展,从而为现代旅游经济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物质技术基础和经济条件。

1.产业革命促进了生产手段,尤其是交通运输工具的改善,不仅使社会化大生产的规模扩大、市场空间范围扩展,而且汽轮、火车的产生为人们有目的的大规模、远距离的旅游活动提供了便利的物质技术条件。

2.产业革命促进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使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有了迅速的提高,商品经济繁荣、兴旺,人们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和改善,从而为现代旅游经济的产生和发展创造了大量的社会需求。于是,伴随着人们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以及工厂化制度的建立,旅游活动逐渐成为人们物质文化生活的组成部分,从而为现代旅游经济的形成提供了需求前提和经济条件。

3.在产业革命为旅游经济的产生奠定物质技术基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为旅游经济形成创造大量需求的同时,各种专门从事旅游服务机构的建立,标志着现代旅游经济的产生和形成。诸如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交通等各种以经营旅游业务为主的企业纷纷建立,各种旅游住宿、餐饮接待设施不断建设和完善,从而使旅游活动发展成为一种商品化的经济活动,逐渐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现代意义的旅游经济就正式形成了。

(三)旅游经济的独特性

一般都认为,旅游产品属于服务性产品,因此旅游产品也就具有了一般服务所共有的无形性、消费与生产同时性、不可储藏性、异质性等特征。西顿和班尼特对旅游产品的特点进行了整理,总结了旅游产品不同于其他服务产品的六个特征,包括“旅游服务同其他服务相比更注重以供给为导向”,“旅游产品通常是一种联合了多个供应商在内的组合产品”,“旅游产品是一种复杂的、具有延伸性的产品体验,没有可以预见的评价要素”,“旅游产品对于消费者而言是一种高投入、高风险的产品”,“旅游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由消费者的梦想和幻想所构成的产业”,“旅游业是一个脆弱的产业,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并且这些外界因素不是旅游产品供应者可以控制的”。不同于供给流动模式,旅游经济是需求流动型的群簇经济,是内生了信息化与诚信要求的经济,是一种具有本地化刚性的经济,是一种主体共享而非分散购买、独占使用的经济,是一种敏感但很顽强的经济。从旅游业跨国经营的角度看,主要的促发点应该是旅游产品的不可贸易性、不可专利性和不可试用性等三个特性,而前提是旅游企业或旅游相关企业希望“抓住”流动型的旅游需求。

1.不可贸易性与异地商业存在

一般都认为,服务的生产、消费是同一的,因此是不可贸易的。服务具有多样性,不是所有服务的生产与消费都不可分离,因此也不是所有的服务都具有不可贸易性。进一步将服务分成硬服务与软服务,其中硬服务是指生产和消费可分离的服务,这种服务是可贸易的,如软件、工程设计等;而软服务则是指生产与消费不可分离的服务,这种服务是不可贸易的,如医疗服务业、管理咨询业。不可贸易的服务产品的生产显然无法通过传统的运输方式进入异地市场,因此一般只能采取投资进入或其他进入方式的安排,以异地商业存在的方式来供给。如果这种运输是在国内跨区进行,则这就是所谓的区际贸易或国际贸易。相应的,异地商业存在就分别表现为跨区经营和跨国经营。当然,对于各种服务而言,究竟是属于硬服务还是属于软服务,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相对的。有很多以前认为是不可运输、不可移动的服务现在已经可以实现生产空间与消费空间的分离和转移。随着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很多服务甚至已经可以跨国供应。服务产品的数字化水平使得过去被认为不可贸易的产品具有了可贸易性。(www.daowen.com)

2.空间固定与跨区域经营

旅游消费是一种更为特殊的服务消费。旅游消费是一种对真实的消费,是一种现实而非虚拟存在的消费,旅游消费对象的虚拟化发展只会改变潜在旅游者在消费选择时的信息充分程度,从而影响最终的目的地选择,但是不会改变长久以来的消费形式。“身临其境”是旅游消费不变的规律。旅游消费是一种具有严格时间固定性和空间固定性的消费,离开特定场所旅游消费无法发生,旅游企业盈利空间的拓展自然也无法实现。

旅游消费的空间固定性使得旅游企业的商业存在具有了某种“区位锁定”的特征。旅游企业不能像其他传统制造业一样,通过完善物流体系甚至价值链的全球分割布局来运输产品,满足目标市场的需要。因此也就无法通过产品的流动来达到生产能力的“虚拟化移动”,因为产品的可移动性也可以理解为生产能力的相对移动。尽管各个旅游目的地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但是由于空间固定的特征,旅游产业其实很难像供给产品可流动的产业一样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也不可能形成全球统一大市场,旅游企业的竞争自然也就是一种区域之间的竞争。保持与竞争对手的持续竞争的方式很容易演变为竞争对手跟随战略,而竞争对手跟随战略是旅游业跨区域经营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

一般而言,满足特定区域市场需求的唯一办法就是异地商业存在,满足任一个新的区域市场都需要在这个新的区域增加一个新的商业存在,市场的多区域性自然也就衍生出了旅游企业跨区域经营的要求。无论是传统意义上的自然旅游资源、人文资源这样的实体性资源,还是城市风光、乡野民风和商业机会等社会性的无形资源,所有的旅游吸引物都是不可贸易性。旅游企业要想满足异国他乡旅游吸引物所吸引而来的各类旅游者的各类整体转移了之后的需求,自然也就必须到目标区域进行跨区域经营。对象物的时空约束性和不可贸易性使得规模经济在旅游经济中具有了与其他经济类型不同的表现和实现方式。旅游业中的规模经济只能通过广域分布的“多工厂”方式才能获得,旅游经济是天然的网络经济,是天然的地理空间层面上的“范围经济”,旅游业中的规模经济将不仅表现为企业或企业集团的规模经济,还将表现为特定空间内模块化存在的企业集合的规模经济,即基于集群的规模经济。总体而言,旅游服务有着比其他服务更严格的不可贸易性,强烈的场所依赖进一步强化了旅游业在跨区域经营方面的内在规定性。

3.不可专利性与网络化布局

服务往往都具有很强的易模仿性。“创新—模仿—创新”的产业发展循环是社会进步所不可缺少的发展机制。任何产业的创新都可能会成为这个行业的主导产品或又可称之为“标准产品”,从而推动创新企业进一步加强创新,形成新的创新产品,获得新的超额垄断利润,然后再被模仿。这就是“创新—模仿”格局下的“创新产品—主导产品”的产品发展循环。模仿的存在使得市场权力或称市场份额的“所有权”是流动的,最先发现需求的创新企业未必能够最终拥有需求。旅游业与其他产业一样,创新的产品也可能被同行所模仿,而与其他产业不同的是,旅游业中的创新被模仿的速度将会更快。不同于工业制造等领域的模仿还需要通过“反向工程”等方式来了解产品的制作工艺、材料构成等模仿所必须了解的知识,旅游业的产品创新可能是在一夜之间的,尤其是像旅行社行业的产品创新更是如此。旅行社开发出了某个目的地新产品可能会带动一个新市场、甚至新的旅游目的地的形成,但是旅行社花费人力、物力、财力,辛辛苦苦开发出来的这个新市场并不会因此而专属于这个旅行社,市场对这个旅行社也不可能有任何的“保护期”。这与传统工业企业通过创新开发产品后形成产品专利从而获得相对长时间的“市场产权”是完全不一样的。饭店、景区尤其是主题公园等也都面临着与旅行社同样的问题。发现需求未必等于拥有需求,发现市场者未必是市场的所有者,其源于旅游产品作为一种服务型产品具有不可专利性,其“市场产权”是不稳定的。因此,对旅游业而言,创新固然重要,更重要的还在于如何找到合适的模式来占有这种创新所衍生出的优势以及创新所开发出来的市场。否则,没有了创新应有的利润,创新的持续性就会受到抑制,产业发展的进程就会受到影响。

旅游产业的客观特性难以更改,可改变的是企业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手段,而模式的改变将直接影响到旅游业跨国经营行为的产生。旅行社产品的特征在于其“装配性”,所用原材料具有公共产品性质。对此,解决的办法大抵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既然旅行社产品所用原材料的公共性是导致易模仿的原因,那就根据自身战略发展需要,对这些“原料供应商”进行收购,从而形成一体化企业。比如在欧洲比较普遍的旅行社与包机公司之间的垂直一体化。从这一点看,低成本航空公司与旅行社的融合进程还可能更快。其二,虽然可能所有的旅行社都可以通过装配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原材料”来模仿创新企业的产品,但是创新企业的品牌是不能模仿的。因此,如果能够给“装配”旅行社产品赋以品牌的影响力,在潜在消费市场中形成消费者对同类产品选择的主观差异性,则原来的不可专利的“装配型”产品也就相对地转化为实际上的“可专利性”的产品了。所以可以观察国外的大型旅行社集团旗下大多有若干个旅行品牌。品牌当然也可以衍生为进行内部化包括跨国内部化的重要“资产”。其三,模仿对创新企业而言,实质性的影响还在于,由于被模仿速度太快而使得自身无法获得创新垄断利润,如果能够有办法获得足够的超额垄断利润的话,创新企业就有动力继续创新下去。而思考问题的角度一旦转换过来,解决问题的思路相应也就产生了,那就是采取“以空间换时间”的方式来在短时间、广空间内占领市场。这就是通过旅行社的网络化布局来改变传统的“长时间、窄空间”的获利机制。由于旅游产品不存在着像传统制造业一样根据产品生命周期的国别阶段性差异进行获利的可能性,因此跨越国界进行网络化布局也就在情理之中了。旅行社的跨国经营自然出现。

饭店领域同样存在这种易模仿的状况,只不过在饭店领域的这种易模仿性往往通过“技术溢出”来表现。理论上,先进饭店的管理经验和营销技术等都可能通过“培训效应”传递给竞争对手。而作为市场中的优势企业自然不希望这种优势迅速被对手“偷走”,所以在发展中国家经常会看到的现象是,外资跨国饭店企业经常会以高工资、高待遇等方式来保留自己企业的人力资源,尽量减少因为人员流动产生对自己的不利影响,同时这种高工资、高待遇也从东道国本土企业那里吸引有利的人力资源。相对于这种区域性的防御策略,更积极主动地策略就是进行广泛的甚至是全球性的区域扩张,让“不可专利性”的饭店的专业知识在更广泛的空间中、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获得尽可能多的收益。这就是跨区或者跨国的内部化。不仅如此,优势的饭店集团还会通过各种创新的方式千方百计加快这种内部化的速度,而结果就是衍生出诸如通过将饭店不动产与管理、品牌、营销等专门技术实现分离从而加快网络化扩张等现象。比如,雅高饭店品牌的经营模式混合了自有投资、固定租约、管理合同与特许经营等方式,而其未来的发展目标则是除了部分采取可变式租约、方式经营外,通过管理合同与特许经营的方式来运营;洲际饭店集团同样有一个相应的资产处置计划,其原因也是看到管理合同与特许经营的方式能够获得更高的资本回报率,从而能够推动集团以有限的股权投资获得加速度的发展。

4.不可试用性与可信性承诺

旅游服务的购买是一种体验品的购买。不同于可以通过先试看后买、有问题可退换货的搜寻品购买模式,旅游消费是一种整体转移了之后的异地消费,在购买时往往无法看到或体验到所购产品与服务。这种消费空间的异地性、消费时间的限制性以及生产消费的同一性,无疑加大了旅游者在消费质量和补偿机制方面的风险。旅游者对服务质量和补偿机制的风险的预期要求旅游服务提供商发展出一种能够缓解风险预期的相应机制,从而吸引需求、赢得利润,这就是“质量确认信号机制”。为使顾客能够接受结果无法预见的服务,专业服务业跨国公司首先必须将可信赖的承诺销售给顾客,而企业一直以来所建立的声誉就是其中最关键的指标。

因为发送质量信号的信源可以是完全独立的个体,也可以是中立的公共机构,还可以是盈利性的商业机构,因此“质量确认信号机制”至少可以有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一种就是中国国内旅游业中非常成功的标准化发展模式,主要是通过具有中立形象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方式来实现。它充分利用了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当地企业的信息相对充分性来改善旅游者信息不充分的现实状况。这种质量确认信号机制的质量确认成本相对较低,比较适合发展中国家。另一种则是在国际上比较强调的品牌化发展模式,主要是通过市场中最有发言权的消费者的评价以及企业自身的营销战略来实现。它较好地解决了市场中什么样的信号是相对可信信号的问题。一般而言,高成本的信号要比无成本的信号更具有可信性。这种通过树立品牌的质量确认信号机制的成本显然比较高,而且对信用制度和社会信用环境要求较高,比较适合发达国家。因为旅游消费的全球流动性,则作为商业化质量信号机制的替代性方式,全球性商业存在本身也就成了可以强化消费者质量感知的重要体现——从企业的全球性商业存在来推断其服务质量的全球认可程度。由于旅游消费丰富多样的层次性,以及基于这些多层次性的旅游预期形成的旅游评价机制,要求旅游企业不能仅仅提供一种单一的可信赖承诺,而是要应对各个分层市场提供分层的可信赖承诺,这就构成了旅游企业多品牌的品牌谱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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