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旅游作为一个新兴的概念,在世界各地的葡萄酒产区已经变得越来越重要(Cambourne等,2000)。长期以来,关于葡萄酒旅游该如何定义一直是学者们争论的话题,然而,随着该领域研究的不断深入,目前,国外关于葡萄酒旅游已经形成了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定义。Hall等(2013)从游客动机的角度认为葡萄酒旅游是以品尝葡萄酒或者体验葡萄酒产区特色为主要动机的游客,对葡萄园、酿酒厂、葡萄酒节和葡萄酒表演秀的参观活动。Johnson等(2000)则强调葡萄酒旅游活动的休闲性特征,并且认为与工作相关的参观活动不属于葡萄酒旅游的范畴,这与旅游活动强调的“非工作性”相一致。Dowling(1998)将葡萄酒旅游活动扩展至美食、文化、艺术、教育和旅行等方面。Getz和Brown(2006)从市场的角度,认为葡萄酒旅游至少还应包括有三个方面:葡萄酒的生产者、旅行社(代表目的地)和消费者。因此,可以认为,葡萄酒旅游是旅游者的消费行为方式,是目的地开发、营销与葡萄酒相关的旅游吸引物与形象的战略,也是酒庄引导消费者、开展直销的市场机会。Williams和Kelly(2013)则把葡萄酒旅游视为“葡萄酒爱好者前往葡萄酒生产地,寻找与葡萄酒相关的各种体验的旅行活动”。这个定义混淆了葡萄酒旅游者与爱好者的概念,缩小了葡萄酒旅游者的范畴。Sparks(2007)在认同葡萄酒旅游体验性的同时,更加强调休闲娱乐的目的,并且对体验内容进行了延展,包括葡萄酒品尝、葡萄酒和美食、区域环境享受、一日游或更长时间的休闲、相同或互补性文化、葡萄酒产区的自然风光和所能提供的生活方式。西澳大利亚葡萄酒战略会议提出的观点与Sparks较为相似,即旅游的目的是体验酒庄、葡萄酒产区以及生活方式,并且包括服务提供和目的地营销。Marzo-Navarro等(2010)进一步丰富了葡萄酒旅游的内容,例如当地的景点或体验当地人的生活方式,比如,在葡萄园过夜。Molina等(2015)则认为葡萄酒旅游是促进葡萄酒产区经济发展的一种日益增长的活动,Gomez等(2015)认为葡萄酒旅游是葡萄酒业与旅游业之间的一个补充媒介。Olaru(2012)认为葡萄酒旅游包括三个部分,第一,葡萄酒鉴赏家和买家到特定的葡萄园参观、购买或以考察为目的的商务旅游活动。第二,一般参观葡萄园,目的是了解葡萄酒生产过程和/或品酒。这被认为是葡萄酒酒庄自负盈亏的广告活动,以促进短期销售和建立长期客户的忠诚。第三,葡萄酒之路,连接不同种植园的葡萄园区的风景线。该定义区分了不同的葡萄酒旅游者,并且强调了葡萄酒旅游的游线。
国内的一些学者关于葡萄酒旅游也给出了相关定义。詹婷婷和李宏(2009)认为葡萄酒、美食、旅游和艺术是葡萄酒旅游的核心产品,葡萄酒旅游是与葡萄酒及葡萄酒相关产品为主要旅游目的的旅游方式。林清清和周玲(2009)认为葡萄酒旅游与大众旅游市场相比,是利基旅游或特殊兴趣旅游。李世泰等(2005)提出葡萄酒旅游包括制酒、品酒、赏酒、健身、美食、购物和游览葡萄酒厂周围的葡萄园等景点,还包括了解产酒地区的文化和生活方式的一系列娱乐活动。
时至今日,葡萄酒旅游是一个仍在经历实质性发展的概念,葡萄酒旅游是葡萄酒业与旅游业相结合的产物,在世界范围内,对于两个行业之间,以及它们的交叉领域之间如何做出积极的贡献,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国内外葡萄酒旅游概念的更替,也是对该领域认知丰富和发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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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 葡萄酒旅游
Figure 3.1 Wine tourism
本研究认为,相对于其他旅游,葡萄酒旅游作为一种特殊兴趣的旅游,有其自身属性。葡萄酒旅游是以葡萄酒为核心吸引物,以葡萄酒产区自然与人文资源为本底,在产业构成上,涵盖了第一产业种植业、第二产业酿造业和第三产业旅游业;在旅游类型上,包含了乡村、生态游,工业观光、体验游,休闲度假游等;旅游活动上集田园、工业、文化遗产、文物古迹观光,葡萄种植、采摘,葡萄酒酿造、品鉴,葡萄酒节庆、节事,主题购物活动等于一体的专项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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