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的方法
行政的方法是教育管理者依靠行政组织的权力和行政手段开展管理活动的方法,其理论渊源是古典管理理论。其主要特点是:①直接性。教育管理的上下级或部门之间通过直接发布或接受命令,信息传播迅速,各种管理措施能够在相当短的时间内见效。②权威性。处于一定职位的管理者拥有相应的行政权威,这种权威是以被领导者的服从为前提的。③强制性。被管理者对管理者下达的指示、命令、要求必须服从,否则,管理者有权做出相应的制裁处理。④稳定性。由于教育组织机构是相对稳定的,对外部的因素有较强的抵抗作用,所以,相对其他方法来说比较稳定。
(二)沟通的方法
沟通就是传递信息。按照组织行为学的原理,沟通是组织输入与输出的中介,是一个联结个人、群体和组织的过程。正如切斯特·巴纳德所言,“沟通占据组织中的中心位置,因为组织的结构、广度和规模几乎完全由沟通的方式所决定”,它的理论依据是组织行为学及现代心理学。这是一种间接的方法,因此不可能立即奏效,但却能对管理质量产生长期的效果。
沟通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方法,也可以说是一种技能。研究表明,教育管理者花在人际沟通上的时间占他们总时间的70%~80%。沟通能够促使组织成员相互了解、共同配合,确保学校管理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帮助管理者掌握各方面信息,及时调整计划和策略,以实现组织目标。同时还可以增进成员之间的感情,增强组织的凝聚力,提高管理的活力。(www.daowen.com)
(三)激励的方法
激励的方法简单地说就是通过多种手段激发和鼓励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完成管理任务,实现管理目标的方法。其基本原理是由刺激引起需要,需要转化为动机,动机驱动行为,行为达到目标从而满足需要,然后在新的刺激下产生新的需要,并进入新一轮的循环。其理论依据是行为科学和人际关系理论。激励主要由三个要素构成,即员工的需求、要达成的组织目标和员工的努力程度。从本质上讲,激励是一种引导、教育和管理活动,是通过外部的刺激、灌输和影响,把激励的内容转化为个人的思想和自觉行为;激励是从人的需要出发,把人的需要和社会需要相结合和相统一的过程;是通过外部刺激和影响,把原本不属于个体的思想和行为主体化,以产生超常的作用和力量。
(四)法律的方法
法律的方法指在学校管理过程中,以法律法规等为进行手段管理的方法。其理论依据是法家的思想和法学基本理论。法律的方法具有以下主要三个特点:一是具有强制性。有关教育的法律、法令条例等规范性法律文件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学校内部的各类人员都必须遵守,否则可以依法实施制裁。这对保证教育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转、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二是规范性。教育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是建立在法学和教育科学的基础之上,反映了教育和管理的客观规律,能够规范人们的行为准则,具有明确、肯定、具体的特点,便于管理者和教职员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稳定性。法律法规是相对成熟化、定型化、制度化的政策,一旦制定后,不经过法定程序,任何人都无权改变,因此,能够保证管理系统的有序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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