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楚歌的文学模式的形成是因为它被镶嵌在古代文献的叙事中才得以保存下来的形式所决定的,由于楚歌的创作者与演唱者是同一的,并且有特定的叙事背景,并且诗歌和叙事又是相互说明和印证的,因此,无论其思想情感内容如何,保存先秦楚歌的这些古文献就是把歌辞文本本身直接作为叙事内容向我们讲述的,使我们很容易感受到古代人们古朴的思想情感、心理活动、人格个性与生活状貌。它是一种现存古代音乐文学作品中难得的一种艺术模式。按照“诗言志,歌永言”的原则,在叙述当中融合楚歌,不仅使历史文献保存了早期历史人物的诗歌,在后来的历史意象中,对于这些诗歌的记忆也有助于保持历史叙述的表现力。由于楚歌与其语境的高度融合,它所表达的善恶褒贬的情感与道德的强烈诉求给人的心灵带来更为强烈的冲击力,从《楚人诵子文歌》《优孟歌》《慷慨歌》《楚人为诸御己歌》《穗歌》《岁莫歌》等作品来看,这一特点非常突出。汉代除了用于祭祀的楚歌,其它楚歌完全继承了先秦楚歌的这种文学模式。
这种文学模式对于塑造众多的历史人物形象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中既有正面的抒写,也有侧面的描述,它不仅记录了那一段历史状貌,而且刻划了演唱者的性格特征、精神状貌。而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对生命遭遇毁灭的那些悲剧性人物的塑造,这些古代文献的撰写者们似乎是不经意地运用了高明的艺术手段,让这些诗歌总是出现在包涵富有戏剧性的历史时刻,与人物的毁灭一同铭刻在读者的记忆之中。如《吴越春秋》之写救助伍子胥的渔父与《渔父歌》的故事,《史记》之刻划荆柯形象及其《易水歌》的故事,特意将人物安排在与朋友诀别而即将赴死的使故事处于高潮的时刻,让诗歌传达出震撼人心的悲壮之情等等,不仅使那种悲壮的环境与氛围感染了读者,而且这些人物在生命即将毁灭之前,以他们创作的楚歌,使我们了解了他们的命运、记住了他们的名字。或者说正因为这些作品归于这些特殊人物名下,才使其更容易在文献中保存下来,并且影响后世而成为不朽之作。与之相同者,如汉代项羽的《垓下歌》、高帝之子赵王刘友被囚于长安,饿死之前所作的《幽歌》、武帝之子刘旦自杀之前所唱的楚歌等等,均可视为荆轲悲壮高歌《易水》相类似的系列作品。而汉代楚歌中这类作品基本上保存在《史记》与《汉书》之中,为了加强历史叙述的生动性而创造出感人至深的诗歌,或是围绕一首已经存在的诗歌来叙述历史故事,无论其事实如何,司马迁与班固的高明就在于他们叙述这一历史人物时,把他们收集到的所有包括文学记载的、口头传说的原始材料,编撰为一个合乎逻辑的、意义丰富而又值得回味的历史故事。司马迁将《采薇歌》放在伯夷、叔齐在悲痛和毁灭的时刻出现,《易水歌》安排在荆柯与朋友诀别而即将赴死之前,如同项羽兵败垓下而有《垓下歌》、高帝之子赵王刘友被囚于长安,饿死之前而作《幽歌》、武帝之子刘旦自杀之前唱的楚歌,这样更符合人物的性格逻辑,决定着人物命运的必然走向,同时,也是其情感与心理的必然显现。毫无疑问,它为塑造生动的历史人物形象起到了增饰悲剧色彩、揭示人物性格的积极作用,因此,也极少有人去追问伯夷、叔齐二人绝食而死了,司马迁是如何知道那首《采薇歌》的?屈原怀抱巨石自沉汨罗江中,又是如何知道那篇“怀沙之赋”的这样一些问题的。正如英国学者斯马特所言:“如果苦难落在一个生性懦弱的人头上,他逆来顺受地接受了苦难,那就不是真正的悲剧。只有当他表现出坚毅和斗争的时候,才是真正的悲剧,哪怕表现出的仅仅是片刻的活力、激情和灵感,使他能超越平时的自己。悲剧全在于对灾难的反抗。陷入命运罗网中的悲剧人物奋力挣扎,拼命想冲破越来越紧的罗网的包围而逃奔,即使他的努力不能成功,但在心中却总有一种反抗。”[187]这就是说,深陷悲剧之中的人,在反抗时所表现的即或是仅片刻的活力、激情和灵感,那就具有悲剧的价值,汉代楚歌的悲剧故事多是如此,以至于人们被感染后,也就一般不会去追究这些故事如何产生的具体背景细节了。
司马迁与班固似乎还借用了宿命的观念来为自己笔下的人物塑造服务,也似乎想以之说明悲剧命运的不可抗拒。如戚夫人吟唱的《舂歌》:“子为王,母为虏,终日舂薄暮,常与死为伍!相隔三千里,当谁使告汝?”后来果然因此歌触怒吕后,吕后不仅想方设法害死了赵王如意,也将戚夫人变为“人彘”。据《汉书·五行志中》记载:
高后八年三月,祓霸上,还过枳道,见物如仓狗,橶高后掖,忽之不见。卜之,赵王如意为祟。遂病掖伤而崩。先是,高后鸩杀如意,支断其母戚夫人手足,搉其眼以为人彘。[188]
把征兆的出现安排到特殊的事件中,《舂歌》仿佛成了赵王如意之死与戚夫人悲惨命运的预言诗。再如广陵王刘胥在上吊自杀前一次宴会唱的一首楚歌:(www.daowen.com)
欲久生兮无终,长不乐兮安穷!奉天期兮不得须臾,千里马兮驻待路。黄泉下兮幽深,人生要死,何为苦心!何用为乐心所喜,出入无悰为乐亟。蒿里召兮郭门阅,死不得取代庸,身自逝。
而此之前,曾在刘胥的宫殿里出现过一连串征兆:“宫园中枣树生十余茎,茎正赤,叶白如素。池水变赤,鱼死。有鼠昼立舞王后廷中。胥谓姬南等曰:‘枣水鱼鼠之怪甚可恶也。’”[189]还有息夫躬的《绝命辞》,诗歌之后便是“后数年乃死,如其文”一语,似乎印证了息夫躬的必然命运。可见史学家们并没有简单地提供给读者一种历史事实,而是借助宿命的观点,让这些楚歌的历史背景所提供的意义反而显得更加清晰真切。
由于汉代楚歌主要记载于历史著作之中,与先秦那些记载于诸子著作中的楚歌又有很大的区别,因为记载于先秦诸子著作中的楚歌,其意在揭示世道人心,表明士人进退出处、为人处世的生命价值观与人生观及其政治观,是一种形象化的哲学表述,不过是借助于一个故事,或是虚构的故事中的人物唱出这些歌来,以表达哲学家们的某种观点而已。如记载于《庄子·大宗师》的《相和歌》所谓“嗟来桑户乎!嗟来桑户乎!而已反其真,而我犹为人猗!”,反映出庄子以独特的方式对待死亡的态度,他认为,人之死,就是反归自然,所以生与死齐一。庄子的齐生死和归根的观念认为,人生的意义是被动的,因此要安时处顺。这基本上是指人的生命价值而言,是一种人生观,而不涉及社会政治因素。载于《庄子·知北游》中《被衣为啮缺歌》所谓“形若槁骸,心若死灰,真其实知,不以故自持。媒媒晦晦,无心而不可与谋。彼何人哉!”实际上肯定他超然于利害、是非之外,达到了“物我”两忘的境界。这些作品既是诗歌,又是哲学,是饱含诗意的哲学。品味这些作品时的感觉就仿佛与我们身边的人物所进行的一场既富有诗意又富有哲理的对话,你从中受到感染、思索与启迪,因为哲学之中包含着诗歌,诗歌中也包含着哲学。《相和歌》也好,《被衣为啮缺歌》也好,已然构成了诸子著作中的有机部分,并且极其形象生动,这些歌曲与人物似乎与道家哲学天然地联系在一起。这些楚歌赋予道家社会与人生观一种诗意的表达。而汉代楚歌几乎没有这种形象化的哲学表达,更多的是具有直抒胸臆的强烈的抒情色彩。在一种真实的场景中,汉代楚歌的歌唱者哀叹他们个人的悲剧命运,展示自己的苦难,以自杀的方式表明自己的最后抗争,并刻意地将社会的黑暗与不公告白于世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