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楚歌研究:历史人物的价值判断

楚歌研究:历史人物的价值判断

时间:2023-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楚歌中的许多作品都表现出了鲜明的情感特征,直呈作者褒善贬恶的价值判断。廷理惧,遂刑其族人。于是黜廷理而尊子文,使及内政。前者载于《史记·滑稽列传》:楚相孙叔敖知其贤人也,善待之。庄王置酒,优孟前为寿。这说明孙叔敖出任令尹,备受楚国吏民的关怀,纷纷给予告诫,孙叔敖亦能虚怀若谷,认真听取。任令尹后,勤于职守,处处自律,留下了许多历史佳话。

楚歌研究:历史人物的价值判断

孔颖达《毛诗正义序》云:“若夫哀乐之起,冥于自然;喜怒之端,非由人事。故燕雀表啁噍之感,鸾凤有歌舞之容。然则诗理之先,同夫开辟,诗迹所用,随运而移。上皇道质,故讽谕之情寡;中古政繁,亦讴歌之理切。”[111]孔颖达虽为《诗》序,实乃论及诗与歌之源于人的喜怒哀乐之情感表达的需要。楚歌中的许多作品都表现出了鲜明的情感特征,直呈作者褒善贬恶的价值判断。

(一)颂赞公道正派,贤能廉洁的循吏精神

历史人物的评价有各种方式,而以楚歌来评价人物,在先秦时代似乎成为一种常见现象,如楚国的令尹之中最受人推崇的子文与孙叔敖,在楚歌中就有他们的令人钦佩感动的形象,《楚人诵子文歌》载于刘向《说苑·至公》:

楚令尹子文之族,有干法者,廷理拘之,闻其令尹之族也而释之。子文召廷理而责之曰:“凡立廷理者,将以司犯王令而察触国法也。夫直士持法,柔而不挠,刚而不折,今弃法而背令而释犯法者,是为理不端,怀心不公也,岂吾营私之意也,何廷理之驳于法也。吾在上位以率士民,士民或怨,而吾不能免之于法,今吾族犯法甚明,而使廷理因缘吾心而释之,是吾不公之心明著于国也。执一国之柄而以私闻,与吾生不以义,不若吾死也。”遂致其族人于廷理曰:“不是刑也,吾将死!”廷理惧,遂刑其族人。成王闻之,不及履而至于子文之室曰:“寡人幼少,置理失其人,以违夫子之意。”于是黜廷理而尊子文,使及内政。国人闻之,曰:“若令尹之公也,吾党何忧乎?”乃相与作歌曰:“子文之族,犯国法程。廷理释之,子文不听。恤顾怨萌,方正公平。”[112]

令尹子文名“斗谷於菟”,是楚国一名颇富传奇色彩的人物,在楚成王八年至三十五年(公元前664年——前637年)其间任令尹二十八年,移旧布新,曾有“三仕三黜”的经历,因执政期间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而传颂千古。《论语》中孔子曾以一个“忠”字来称赞令尹子文在“三仕三黜”中,进退适当,无喜无忧,庄重沉静。[113]而这首《楚人诵子文歌》则歌颂他秉公执法,不避亲族,赢得了下自庶民,上至国君的一致称颂,认为把国家交给如此方正公平的人来管理,国家兴旺有望,人们情不自禁地相和作歌来颂扬子文的公正无私。

辅佐楚庄王成就霸业的孙叔敖更是受到后人的爱戴,这种爱戴之情在《优孟歌》《慷慨歌》(一作《楚商歌》)中得到充分反映。前者载于《史记·滑稽列传》:

楚相孙叔敖知其贤人也,善待之。病且死,属其子曰:“我死,汝必贫困。若往见优孟,言我孙叔敖之子也。”居数年,其子穷困负薪,逢优孟,与言曰:“我,孙叔敖子也。父且死时,属我贫困往见优孟。”优孟曰:“若无远有所之。”即为孙叔敖衣冠,抵掌谈语。岁馀,像孙叔敖,楚王及左右不能别也。庄王置酒,优孟前为寿。庄王大惊,以为孙叔敖复生也,欲以为相。优孟曰:“请归与妇计之,三日而为相。”庄王许之。三日后,优孟复来。王曰:“妇言谓何?”孟曰:“妇言慎无为,楚相不足为也。如孙叔敖之为楚相,尽忠为廉以治楚,楚王得以霸。今死,其子无立锥之地,贫困负薪以自饮食。必如孙叔敖,不如自杀。”因歌曰:“山居耕田苦,难以得食。起而为吏,身贪鄙者馀财,不顾耻辱。身死家室富,又恐受赇枉法,为奸触大罪,身死而家灭。贪吏安可为也!念为廉吏,奉法守职,竟死不敢为非。廉吏安可为也!楚相孙叔敖持廉至死,方今妻子穷困负薪而食,不足为也!”于是庄王谢优孟,乃召孙叔敖子,封之寝丘。[114]

后者载于《孙叔敖碑》:

楚相孙君讳饶,字叔敖。临卒,将无棺椁,令其子曰:优孟曾许千金贷吾。孟,楚之乐长,与相君相善,虽言千金,实不负也。卒后数年,庄王置酒以为乐,优孟乃言孙君相楚之功,即慷慨商歌曲曰:“贪吏而可为而不可为,廉吏而可为而不可为。贪吏而不可为者,当时有污名;而可为者,子孙以家成。廉吏而可为者,当时有清名;而不可为者,子孙困穷被褐而负(碑作“卖”)薪。贪吏常苦富,廉吏常苦贫。独不见楚相孙叔敖,廉洁不受钱。”涕泣数行,王心感动,即求其子而加封焉。[115]

孙叔敖出生于期思(今河南固始县,一说出生于江陵长湖之滨),属当时楚国的乡野“鄙人”,因此与乡里父老民众相处密切,如《说苑·敬慎》载,他出任令尹时,吏民皆来祝贺,有一位老人却穿粗布衣,戴白帽来致吊,孙叔敖立即端正衣冠而出迎。老人见孙叔敖态度诚恳,语重心长地告诫说:“位益高而意益下,官益大而心益小,禄益厚而慎不敢取,君谨守此三者,足以治楚矣。”[116]淮南子·道应训》则记有一狐邱丈人告孙叔敖说人有“三怨”:“爵高者士妒之,官大者主恶之,禄厚者怨处之。”孙叔敖答以“吾爵益高,吾志益下;吾官益大,吾心益小;吾禄益厚,吾施益博”。[117]荀子》《韩诗外传》等亦有类似记载。这说明孙叔敖出任令尹,备受楚国吏民的关怀,纷纷给予告诫,孙叔敖亦能虚怀若谷,认真听取。任令尹后,勤于职守,处处自律,留下了许多历史佳话。如《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载:“孙叔敖相楚,栈车牝马,粝饭菜羹,枯鱼之膳,冬羔裘,夏葛衣,面有饥色,则良大夫也,其俭偪下。”[118]《盐铁论》等亦有类似记载。《孙叔敖碑》则称他“专国宠权而不崇华,一旦可得百金,于殁齿而无分铢之蓄。破玉块不以宝财遗子孙……病其临卒,将无椁。”[119]足见孙叔敖生不专权,死无余财,堪称念国忧民、“奉法守职”的“廉吏”,故司马迁《史记》将其列为循吏第一。《优孟歌》与《慷慨歌》针对孙叔敖“持廉至死,方今妻子穷困负薪而食”这样一个令楚庄王心灵为之震撼的事实,尖锐地提出“贪吏”与“廉吏”两种人生价值选择的问题,语言质朴,而直面现实,不容回避,即或是在当今社会,《优孟歌》与《慷慨歌》仍具有现实意义,虽然当代诗人北岛在《回答》一诗中坚定地说:“我不相信天是蓝的,我不相信雷的回声,我不相信梦是假的,我不相信死无报应。”但历史与现实已无数次地证明:“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如果将颂扬子文与孙叔敖的三篇楚歌与之对读,即可听到跨越两千年的历史回声。

(二)歌颂直言敢谏的忠勇精神

与《楚人诵子文歌》《优孟歌》《慷慨歌》有所不同的是《楚人为诸御己歌》,前者赞赏的是楚国重臣,后赞颂的是一位冒死直谏君王的小人物——诸御己。这首楚歌载于刘向《说苑》卷九。楚庄王本是春秋五霸之一,曾有问鼎中原,以观周疆的霸气,有严格执法,于法律面前不避至亲的果决,有工于权谋,洞察力强而敏于决断的政治智慧,但也有“筑层台,延石千重,延壤百里,士有三月之粮者,大臣谏者七十二人皆死矣”的专横、霸道与残忍,诸御己勇敢面对楚庄王,以自己的智慧成功地达到了讽谏的目的,使楚人免除了劳命伤财修筑层台的徭役之累,从而得到人们由衷的赞赏,楚人歌之曰:

薪乎莱乎?无诸御己讫无子乎?莱乎薪乎?无诸御己讫无人乎!

郭茂倩《乐府诗》卷八十三“杂歌谣辞”序云:“言者,心之声也;歌者,声之文也。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120]人们借用日常生活中的“莱”(藜,其嫩叶可食。)和“薪”之类生活必需之物对人生存之重要比喻说明诸御己对人们生存的重要性,表明了民众对诸御己的由衷赞赏全然出自心灵的本真状态。与《楚人为诸御己歌》的楚歌类似的还有如晏子的《冻水歌》(又名《齐台歌》),[121]这类作品真正是“言为心声”的具体体现。

出使过楚国,对楚国文化有耳濡目染的直接感受的齐国杰出政治家、思想家、外交家晏婴也有两首著名的楚歌:《穗歌》和《岁莫歌》。这两篇作品均为讽谏之作:

穗乎不得获,秋风至兮殚零落。风雨之弗杀也。太上之靡弊也。(《穗歌》)

岁已莫矣,而禾不获,忽忽兮若之何。岁已寒矣,而役不罢,惙惙兮如之何。(《岁莫歌》)

这两首楚歌均出自《晏子春秋》,前一首说的是“景公为长庲,将欲美之。有风雨作。公与晏子入坐饮酒,致堂上之乐。酒酣,晏子作歌”以讽,晏子的讽谏之歌发挥了作用,“歌终,顾而流涕,张躬而舞。公遂废酒罢役,不果成长庲。”后一首也是说“景公筑长庲之台,晏子侍坐。觞三行,晏子起舞”,歌《岁莫》以讽,“舞三而涕下沾襟,景公惭焉,为之罢长庲之役”。看来这两首楚歌批评齐景公不管农业收成如何而大兴土木,劳民伤财,都起到了讽谏作用。说明“下既悲苦君上之行,又畏严刑而不敢正言,则必先发于歌谣。”[122]《穗歌》和《岁莫歌》虽不是出自民间,确有着与民间歌谣相同的讽谏功能,达到了同样的政治效果。其政治效果源于《穗歌》和《岁莫歌》的以情动人,聪明的晏子没有先择刚性的诤谏方式,而是以楚歌特有的感动人心的艺术魅力感化齐景公,这正如魏泰《临汉隐居诗话》所言:“诗者叙事以寄情,事贵详,情贵隐,及乎感会于心,则情见于词,此所以入人深也。如将盛气直叙,更无余味,则感人也浅,乌能使其不知手舞足蹈;又况厚人伦,美教化,动天地,感鬼神乎?”[123]晏子为《穗歌》和《岁莫歌》之后均有“顾而流涕,张躬而舞”、“舞三而涕下沾襟”强烈的情感表现,以至于使齐景公受到感化而有“惭焉”,其结果就是“罢长庲之役”。据《史记·齐太公世家》记载,齐景公既有“好治宫室,聚狗马,奢侈,厚赋重刑”的享乐而残暴的恶习,也有想治理好国家的雄心壮志,所以在晏婴辅政期间,还比较能接受晏子具有情感魅力的楚歌的讽谏。

《穷劫曲》是贬斥残暴君王之歌,但仍注重的是楚歌的感化功能。楚平王暴戾,听信谗言,诛伍奢父子,后来伍子胥逃至吴国,借吴兵灭楚,楚国乐师扈子乃援琴作《穷劫曲》。据《吴越春秋·阖闾内传》载:

乐师扈子非荆王信谗佞,杀伍奢、白州犁而寇不绝于境,至乃掘平王墓,戮尸奸喜以辱楚君臣;又伤昭王困迫,几为天下大鄙,然已愧矣。乃援琴为楚作《穷劫之曲》,以畅君之迫厄,之畅达也。其词曰:

“王耶王耶何乖烈,不顾宗庙听谗孽。

任用无忌多所杀,诛夷白氏族几灭。

二子东奔适吴越,吴王哀痛助忉怛。

垂涕举兵将西伐,伍胥、白喜、孙武决。

三战破郢王奔发,留兵纵骑虏荆阙。

楚荆骸骨遭发掘,鞭辱腐尸耻难雪。

几危宗庙社稷灭,严王何罪国几绝。

卿士凄怆民恻悷,吴军虽去怖不歇。

愿王更隐抚忠节,勿为谗口能谤亵。”

昭王垂涕,深知琴曲之情,扈子遂不复鼓矣。[124](www.daowen.com)

乐师扈子带着悲愤的心情援琴而歌,既斥责楚平王昏庸暴戾,又同情人民所遭受的痛苦,更希望楚昭王从继国后而不得不逃亡所遭受的耻辱中吸取教训,抚慰忠节,杜绝谗言与诽谤,然后使楚国得以恢复,这首楚歌中包含了作者复杂的思想感情,但他把过去的楚平王因残暴而致国灭受辱的惨痛教训化为感动昭王的楚歌,使“昭王垂涕”,使这首《穷劫曲》产生了独特的艺术效果。

(三)彰显执着忠贞、诚信守义的意志品格

《渔父歌》的背景是与《穷劫曲》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伍子胥复仇故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载于《吴越春秋·王僚使公子光传》,记载伍子胥在逃亡的路途:

追者在后,几不得脱。至江,江中有渔父乘船从下方溯水而上。子胥呼之,谓曰:“渔父渡我!”如是者再,渔父欲渡之,适会旁有人窥之,因而歌曰:

“日月昭昭乎侵已驰,与子期乎芦之漪。”

子胥即止芦之漪。渔父又歌曰:

“日已夕兮,予心忧悲;月已驰兮,何不渡为?事寖急兮,当奈何?”

子胥入船。渔父知其意也,乃渡之千浔之津。

……既去,诫渔父曰:“掩子之盎浆,无令其露。”渔父诺。子胥行数步,顾视渔者已覆船自沉于江水之中矣。[125]

这段历史记载中的渔父非一般人物,对伍子胥的不幸遭遇表达出高贵的同情心,照顾伍子胥机警、细致、周到,不仅拒不接受价值百金的七星剑,而且用自己的生命兑现作出的承诺,一首《渔父歌》,竟演绎出生命如此的悲壮,这是何等的人物,才有如此壮烈之举!这正好证明了阮籍《乐论》之论:“吴楚之风好勇,故其俗轻死;郑卫之风好淫,故其俗轻荡。轻死,故有火焰赴水之歌;轻荡,故有桑间、濮上之曲……怀永日之娱,抱长夜之叹,相聚而合之,群而习之,靡靡无已。弃父子之亲,弛君臣之制,废耕农之业,忘终身之乐,崇淫纵之俗。故江淮以南,其民好残,漳汝之间,其民好奔。吴有双剑之节,赵有挟琴之客,气发于中,声入于耳,手足飞扬,不觉其骇。”[126]汉书·地理志》亦有言:“吴越之君尚勇,故其民好用剑。”左思《吴都赋》说:“士有陷坚之锐,俗有节慨之风。”都说明吴楚之风好勇,轻死而有节慨的性格特征。

与之紧密相联系的还有《申包胥歌》,申包胥与伍子胥是很好的朋友,劝请伍子胥不要以灭掉楚国来复仇,但伍子胥确实父兄之仇不报,无以为人,拒而不听,申包胥面对伍子复仇灭楚的决心,同样坚定地表示了救楚的决心,于是“跋涉谷行,上峭山,赴深溪,游川水,犯津关,躐蒙笼,蹶沙石,蹠达膝曾茧重胝,七日七夜,至于秦庭。”一开始不被答应,于就有了申包胥哭秦庭七日七夜的悲壮故事,就有了载于《吴越春秋·阖闾内传》的《申包胥歌》:

申包胥知不可,乃之于秦,求救楚。昼驰夜趋,足踵蹠劈,裂裳裹膝,鹤倚哭于秦庭,七日七夜,口不绝声……申包胥哭已歌曰:“吴为无道,封豕长蛇,以食上国,欲有天下。政从楚起,寡君出,在草泽,使来告急。”[127]

秦哀公最终为申包胥的真情与行为所感动,亲赋《无衣》,发战车五百乘,遣大夫子满、子虎救楚。吴国因受秦楚夹击,加之国内动乱而退兵,从而解救了楚国之难。这些楚歌就是如此伴随着许多历史人物的命运,演绎着家族复仇与爱国复仇的主题。如果我们不联系其历史背景而单独看这些楚歌,便很难感受到它所具有的生命张力,先秦楚歌为塑造这些真实的历史人物起到了很好的艺术渲染作用,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廉洁奉公、忠诚守信、忠贞爱国、勇于讽谏等各种正能量的价值观念。

同样抒写爱国复仇主题,《离别相去辞》就写得气壮山河,震撼人心。据《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记载:

(越王伐吴),令国人各送其子弟于郊境之上,军士各与父兄昆弟取诀。国人悲哀,皆作离别相去之词。曰:“跞躁摧长恧兮擢戟驭殳。所离不降兮以泄我王气苏。三军一飞降兮所向皆殂。一士判死兮而当百夫。道佑有德兮吴卒自屠。雪我王宿耻兮威振八都。军伍难更兮势如貔貙。行行各努力兮于乎于乎!”[128]

清代著名的小说家蒲松龄的聊斋屋曾有一幅对联:“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归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对联中的“苦心人”就是越王勾践,勾践在越国灭亡之后卑事夫差,卧薪尝胆,励精图治,与大臣范蠡制定了一整套誓死复仇的计划,包括发展经济、增强国力、稳定社会、扩军备战等等,越国君臣同仇敌忾,士气高昂,终于在公元前473年,发动了对吴国的最后一击,吴王夫差被俘,自杀而死。自公元前494年越国在会稽山被围困以来,勾践在范蠡的帮助下,度过了最艰难的岁月,经过“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左传·哀公元年》),终于完成了复国的大业。这首《离别相去辞》就是越国君臣同仇敌忾,士气高昂的真实写照。

再如卞和的故事:

成王剖卞和之璞,封和为陵阳侯。和不就而去,作《追怨之歌》曰:“悠悠沂水到荆山兮,精气郁决谷岩岩兮,中有神宝灼烁明兮,冗山采玉难为上兮。于何献之楚先王兮,遇王暗昧信谗言兮,紫之乱朱粉墨同兮,俯仰嗟叹心摧伤兮。天监孔明竟以彰兮,沂水滂滂流于汶兮,进宝得刑体离分兮,断者不续岂不冤兮。”[129]

卞和献璞的故事最早出自《韩非子·和氏》: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厉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及厉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泪尽而继之以血。王闻之,使人问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130]

这则故事不仅记载于《韩非子》,也记载于刘向的《新序》卷五、淮南王刘安的《淮南子·修务训》高诱注、蔡邕《琴操》卷下、《楚辞章句》洪兴祖补注等著作中,其基本情节大致相同,但其中人物颇有出入,如蔡邕《琴操》曰:

卞和者,楚野民。得玉献怀王,怀王使乐正子占之。言玉(乃石也),王以为欺谩,斩其一足。怀王死,子平王立,和复献之。平王又以为欺,斩其一足。平王死,子立为荆王。和复欲献之,恐复见害,乃抱其玉而哭。昼夜不止,涕尽继之以血。荆王遣问之,于是和随使献王。王使剖之,中果有玉,乃封和为陵阳侯。卞和辞不就而去。[131]

韩非明言卞和献璞的对象为厉王、武王、文王,蔡邕《琴操》则认为是怀王、平王、荆王。平王在位时间是公元前528年至公元前515年,而怀王在位则在公元前328年至公元前298年,显然此记载有误,蔡邕乃东汉大学者,不至于错至如此,当为抄写者之误。

卞和献璞的故事给人最直接的感受首先是它的悲剧性。三献其宝而被砍掉双足,三日三夜,泪尽而继之以血,这是卞和生命所遭遇的巨大悲痛;楚王把宝玉误认为顽石,把贞士诬蔑为诳人,这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社会悲剧;虽然最终还是将“顽石”变成了稀世珍宝“和氏璧”,并由“和氏璧”引发出如秦昭襄王与赵惠文王渑池之会并最终“完璧归赵”等后来诸多动人的历史故事,虽然主题的转换对“和氏璧”的故事起到了增饰其生动性的作用,但“涕尽继之以血”的哭诉,饱含着卞和持有稀世珍宝不遇明主的辛酸和愤慨。而余知古《渚宫旧事》在叙述此事时,直接借用了楚歌的形式来表现,无疑具有强烈的社会批判性,对读者的心灵产生出一种强烈的情感震撼效果。

《徐人歌》稍有不同,它源于徐国人赞美徐君与延陵季子的友谊,属于正面颂扬的楚歌。刘向《新序·节士》记叙“以其不受国为义,以其不杀为仁”的君子吴国延陵季子与徐国国君的一段故事,高度评价延陵季子心许之而行必践之的君子形象:

延陵季子将西聘晋,带宝剑以过徐君,徐君观剑,不言而色欲之。延陵季子为有上国之使,未献也,然其心许之矣。致使于晋,顾反,则徐君死于楚,于是脱剑致之嗣君。从者止之曰:“此吴国之宝,非所以赠也。”延陵季子曰:“吾非赠之也,先日吾来,徐君观吾剑,不言而其色欲之。吾为上国之使,未献也。虽然,吾心许之矣。今死而不进,是欺心也。爱剑伪心,廉者不为也。”遂脱剑致之嗣君,嗣君曰:“先君无命,孤不敢受剑。”于是季子以剑带徐君墓即去。徐人嘉而歌之曰:“延陵季子兮不忘故,脱千金之剑兮带丘墓。”[132]

《徐人歌》是一首赞美恪守信义精神的典范之作。歌中的延陵季子,即季札,因封于延陵(今江苏常州),所以称为延陵季子,又称公子札。他是春秋时代的风云人物,在历史上以谦恭礼让、非凡气宇并具有远见卓识而著称,曾与孔子并称“南季北孔”,让国、观乐、挂剑等故事都传颂至今。《徐人歌》颂扬的是他守信用、重情谊的高尚品德。故事发生在生者与亡者之间,而这首《徐人歌》虽然只有两句,但采用的是极为简洁生动的口语且又深情流注的表达方式,情感真挚,感动人意。

诸如此类楚歌,不仅敏锐地反映出时代的兴衰,刻划出历史发展的轨迹,也使我们仿佛可以感受到那个时代脉搏的跳动。读这些楚歌,如同观赏一幅幅生动的历史画卷,从中呈现出众多的栩栩如生的历史人物形象,而这些人物形象又体现着是非褒贬的思想观念与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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