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讲过一个童年的故事:有人送给他一把小刀,他觉得不够锋利,就不断地磨它。没想到他越是磨刀刃,刀刃就变得越小,最后几乎都没有了。他认为这件事具有某种象征意义。
后来胡塞尔进入维也纳大学,师从弗兰茨·布伦塔诺,布伦塔诺提倡不使用任何哲学前提,一切哲学问题都被转化为直接的心理经验问题。后来,他逐渐意识到必须超越心理主义,把对意义的描述分析引导到一个更纯粹的、逻辑的、现象学的层面上。他指出,企图把逻辑问题归结为心理问题的观点忽视了逻辑规律与心理规律之间十分重要的差别。心理学并不是十分精确的科学,虽然它讲究从实验事实中总结规律性的东西,但所使用的是不完全归纳法,所以心理学所揭示的思想规律的有效性,只在一定条件下才成立,并不是完全普遍有效的。胡塞尔所追求的是具有普遍有效性的主体思想观念的构成问题的理论,为了形成这样一种理论,他吸收了康德先验唯心主义理论的思想方法,走上了处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之间的“中间道路”。(www.daowen.com)
胡塞尔还认为哲学应该是一门严格的科学,但是一直没有找到一个真正严格的起点。在他看来,其原因是哲学家们的思维还是有局限性,还未能真正摆脱根深蒂固的“自然主义”的思想方式。根据这种思想方式,人的认识对象和认识的可能性都有现成的答案和前提,人的认识和思考从一开始就已经处于某种前提规定的框架之内,而缺少一种体验的和反思的彻底性。人的认识不是一个真正的起点,也缺少一个内在严格的构成机制。他认为,哲学必须彻底,而且不要任何前提条件。他的一生中不断对自己的哲学提出苛刻要求,坚持哲学的科学严格性。他反对哲学中的大话和空话,要求将哲学史上的“大纸票”兑换成有效的“小零钱”。他拒斥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主张洞察和直观。因而,胡塞尔的哲学有明显的“内在化”和“观念化”趋向,现象学不是关于客观现象的哲学,而是把客观现象内在化和观念化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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