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佛家开示的无我价值-E《冯达文文集(第7卷)·学思之路》

佛家开示的无我价值-E《冯达文文集(第7卷)·学思之路》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何走出“自我”迷执,佛家的“无我”教法提供了非常有意义的认识的与实践的导引方向。佛家的“无我”教法,依我的理解,可以从“集合说”“因缘说”“无常说”等多方面展现。“因缘说”与“无常说”则涉及社会历史价值之深层问题。佛教以“缘起性空”为共法,“性空”对众生言亦即“无我”。佛陀以“因缘说”证立“无我”论,所突显的无疑是人存在的社会性。主体的出现,无疑又回到了“自我”。

佛家开示的无我价值-E《冯达文文集(第7卷)·学思之路》

如何走出“自我”迷执,佛家的“无我”教法提供了非常有意义的认识的与实践的导引方向。

佛家的“无我”教法,依我的理解,可以从“集合说”“因缘说”“无常说”等多方面展现。所谓“集合说”是指万法之每一个体都由多种元素(成分)聚结而成,如是我们无法确认多种元素(成分)中哪一种元素可以被认作具主宰意义,此即明“无我”。以有情众生言,有情众生只为色、受、想、行、识五蕴(五阴)之集合而成,五蕴之中哪一“蕴”可以被认作“我”?佛陀就曾说:

若色是我者,不应于色病、苦生,亦不应于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色无我故,于色有病、有苦生,亦得于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受、想、行、识,亦复如是。[8]

这是说,设若“五蕴”中之“色蕴”能够体认为“我”,具有“我”的意义,则它又可以主理色身不使其患病受苦。然事实并非如此,可见“色”非“我”[9]。同理,可推知其余四蕴任一蕴均无主理意义,故均不可认作“我”。这就是从“集合说”判明众生“无我”[10]

“集合说”所急的为众生的生理、心理体验问题。“因缘说”与“无常说”则涉及社会历史价值之深层问题。

所谓“因缘法”,佛陀又别为因缘法与缘生法。《杂阿含经》卷十二就称:

我今当说因缘法及缘生法。云何谓因缘法?谓此有故彼有,谓缘无明行,缘行识,乃至如是如是纯大苦聚集。云何缘生法?……谓无明、行、识、名色、六入处、触、受、爱、取、有、生、老、病、死、忧、悲、恼苦,是各缘生法。[11]

依佛陀此说,“此有故彼有”为因缘法,由因缘而起现的种种现象(无明、行等)为缘生法。[12]佛陀教法认为,万法(含人、我)均由因缘和合而生,既无一主体承担者,则万法之每个个体亦缺失自己决定自己、自己支配自己的意义。即如众生,各个个体均依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等之次序而起现,均无“自性”,不能自己,由是何来有“我”?佛教以“缘起性空”为共法,“性空”对众生言亦即“无我”。故佛陀又称:

云何为第一义空经?诸比丘!眼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如是眼不实而生,生已灭尽。有业报而无作者,此阴灭已,累阴相续;除俗数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说,除俗数法。俗数法者,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无明缘行、行缘识,广说乃至纯大苦聚集起。又复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无明灭故行灭,行灭故识灭,如是广说,乃至纯大苦聚灭。[13]

所谓“无常说”是指的万法都处于瞬息之际缘起缘灭的流变中,其间并无统一的、永恒不变的主宰者,此亦可证“无我”。佛陀教导说:(www.daowen.com)

色无常,若因、若缘生诸色者,彼亦无常。无常因、无常缘所生诸色,云何有常?如是受、想、行、识无常,若因、若缘生诸识者,彼亦无常……无常者则是苦,苦者则非我,非我者则非我所。[14]

佛陀这一教法,显然是由“缘起说”延伸而出的:万法都是由缘而起的,故“无常”;“无常者,瞬间败坏也”,故“苦”;“苦”不是众生自己可以选择、主制的,故“非我”。是谓由“无常”而证得“无我”[15]

佛陀创教的“因缘说”“无常说”及其所证立的“无我”论,极具社会的、历史的与精神的意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看:

其一,佛陀创设的“因缘说”,以十二因缘为核心,所关涉的是前世、今世与来世的连接性。这三世的连接,从宗教信仰的角度来说为承诺了轮回报应说,属于存有论问题,但是以精神文化的角度看,前世、来世对于今世来说,则是他人与社会境遇问题。这就是说,从精神文化角度看,佛陀的十二因缘教法,其特出点是,它不把个人看作孤零零的抽象的存在物;它认为个人与他人和社会内是密切相关的,亦或可以说他人与社会的因缘和合造就了每个人。佛陀以“因缘说”证立“无我”论,所突显的无疑是人存在的社会性。

其二,“十二因缘说”中的“他人”既有前世、来世,自亦蕴含着一种历史(时间)意识。而“无常说”则更强调瞬息万变而突显每个个人存在的暂驻性。必须注意的是,确认个人存在的暂驻性,并不一定可以引发历史意识。历史意识关注事物前后的相续性。如果仅承认存在的暂时性,不承认其相续性,只能走向现世主义,而不可能培植历史意识。佛陀教法一方面以“诸行无常”证“诸法无我”,另一方面又以“因缘法”确保“无常”“无我”的各个个体的连续关系,这就使各个个体既走出了“自我”,又不至于走向虚无,而是走进了历史,对历史有了承担。

其三,对历史有了承担,又意味着什么呢?依十二因缘说,即为今世对来世(他人)的责任问题。今世作为承担者,自为一主体。主体的出现,无疑又回到了“自我”。在佛教的系统里,这个“自我”便是“如来藏”。“如来藏”是不是就来源于印度传统的“神我”观念?或“如来藏”学是不是一种“基础主义”?或“如来藏”算不算佛教?这些问题都是可以讨论的。[16]然而,若然不是过分封存于文献的与学理的辨析上,而是以承担主体、实践主体与创造主体看,佛教在其发展过程必然要预立一如来藏,否则,我们无法证得佛教的悲悯情怀,无法落实大乘佛教的菩萨道精神。[17]要知道,正是大乘佛教的悲悯情怀,大乘菩萨道的救世精神,孕育出近世的太虚法师、印顺法师、证严上人法师、圣严法师等大德倡设的“人生佛教”“人间佛教”“心灵环保”等理念。太虚法师称道:

我们毕竟是人间的人,我们不是披毛戴角的动物……我们从生身起以至老死,每天所需要的衣食住行工具,从何而来?你如果肚皮饿了,有食物来充饥;冷了,有衣服来遮体;风雨袭来,有房屋给你住;你如果往何处去,有道路给你走。这些资生的赠与,都是仗人类互助的能力——大众的力量而得到的……换句话说,你的生命完全倚靠社会大众的能力来维持、滋养。所以你要去服务社会,替社会谋利益,凡是社会各种辛苦事业,你要耐劳地去做。[18]

太虚这里从人生存的社会性援出人的救世精神,正契合了佛教发展的内在理路。佛教从主“自救”到主“救世”,从主“出世”寻找天国到主“入世”建设“人间净土”,如果说后者在佛陀时代还没有明确的开示,那么这绝不是近世以来来佛教大德的过失,反倒应该说,这正是大德们对佛陀思想的展现与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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