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奥斯曼帝国的奴军制度简介

奥斯曼帝国的奴军制度简介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初步梳理了活跃在古代东方的“曳落河”与“柘羯”的情况之后,我们发现,在更西和稍后的奥斯曼帝国,也存在着某种类似的军队制度。经过这一培训阶段后,其中的大部分成员成为“新军”或“战士”,亦即奥斯曼帝国的“禁卫步兵”或“募兵部队”。这显然是奥斯曼帝国军事体制的一个重要特征。奥斯曼军队体制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则是这些招募来的异族“奴军”与君主的关系非常密切。

奥斯曼帝国的奴军制度简介

在初步梳理了活跃在古代东方的“曳落河”与“柘羯”的情况之后,我们发现,在更西和稍后的奥斯曼帝国,也存在着某种类似的军队制度。虽然这二者在地域上一东一西,在时间上一前一后,但是由于奥斯曼帝国的王族来自中央欧亚突厥人,所以对于这两类军队体制的比较和辨析,或许有利于探索它们的共同源流。有鉴于此,这里先介绍一下奥斯曼突厥人的军事体制。

奥斯曼人本是早在公元1千纪中叶就兴起于中央欧亚地区的突厥人一部分,他们当是在阿史那氏的“西突厥汗国”的扩张时期居住在中亚的阿姆河流域;当13世纪蒙古人大规模扩张时,奥斯曼突厥人则像其先行者塞尔柱突厥人一样,被迫向西迁徙,最终于14世纪末在小亚细亚建立独立的政权,并在此后的二百多年中发展成地跨亚、欧、非的庞大帝国。

传闻为奥斯曼“新军”(Janissary)之创建者的卡拉·哈利尔·钦德赖利曾有这样一段话,非常鲜明地展示了奥斯曼帝国的一种特色思想:“被征服者是征服者的奴隶,他们的财产、妇女、儿童均归征服者合法占有……新军不仅要招募被征服者的青少年,也要招募那些被敌人遗弃的人。”[27]

正是在这类观念的指导下,奥斯曼政权每年要从已经征服的广大地区内招募大批十到二十岁的男性青少年,总数约达三四千人。被称为kul(复数为kullar,意即奴隶、奴仆)的这些外族青少年,有些是战俘,有些是被贩卖的奴隶,有些是地方当局向中央进贡的“礼物”,有些则是中央政府征收来的“赋税”。他们来自不同的地区,如巴尔干半岛、匈牙利、小亚细亚西海岸、黑海东岸和南岸等地;特别壮健和能干的人则大多是居住在山区的阿尔拜人和南斯拉夫人。所有这些青少年“奴隶”都被送往帝国首都,接受进一步的分类和培训。

募集的这些青少年被分成两大类。其中,体格与智力全都出类拔萃的人被集中接受优等教育,其知识培养更注重于伊斯兰教神学、突厥语言和文化等。他们在日后有望充任皇家骑兵和内宫听差,最优秀的人则可在军队和政府中出任要职。当然,这类人为数并不多,通常只占募集奴隶总数的十分之一。

剩余的十分之九成员则接受另一种教育和训练,即主要是体质方面的锻炼:“他们的体质似乎比智力更佳,因此被派去从事繁重和低下的劳役。”[28]这类人被称为ajem-oghlan,意为“未训青年”。他们主要接受体格、技能和军事方面的培训,同时也学点突厥口语和伊斯兰教的基本教义。经过这一培训阶段后,其中的大部分成员成为“新军”或“战士”,亦即奥斯曼帝国的“禁卫步兵”或“募兵部队”。此后,在禁卫步兵中再精选出一百五十名最优秀的弓箭手,充任帝国最高统治者苏丹的贴身侍卫。这类军人称之为Solak;Solak不骑马,始终紧紧地跟随着苏丹。由此可见,构成奥斯曼帝国正规军的两大部分——皇家骑兵和禁卫步兵——的主要成员都是招募来的外族人,而苏丹的亲随人员,不管是内宫听差还是贴身侍卫,也都是招募来的异族人。这显然是奥斯曼帝国军事体制的一个重要特征。(www.daowen.com)

奥斯曼军队体制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则是这些招募来的异族“奴军”与君主的关系非常密切。苏丹通过包括强迫甚至掠夺手段在内的各种方式,募集大量异族、异教的青少年,作为自己的终身奴仆,要求他们绝对服从自己,以至在必要之时毫不犹豫地献出生命;事实上,绝大部分“奴军”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他们非但并不厌恶于“奴仆”(Kul)的地位,反而普遍地将它视作一种光荣称号,一旦拥有Kul称号后,再也不希望失去它。

那么,奥斯曼帝国的突厥统治者们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原因并不复杂:苏丹除了对这些奴军自幼就灌输伊斯兰神学思想,要求他们绝对忠诚于自己外,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了充分发挥才智的机会。这些青年只要自己具备相当的能力,就可以获得擢升,担任军队和政府的要职,就有可能获得巨额的财富和权力。他们不会受到任何歧视;甚至,自由人、各级官员,乃至苏丹本人都可能十分乐意地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这些奴军除了受到帝国基本法规的庇护外,还享受着免除一切赋税的特权;他们只对自己的上司、宫廷和苏丹本人负责。苏丹固然会严惩抗命者,但是也时常厚赏成绩卓著者。苏丹与奴军们的关系,就仿佛家族中的家长与后辈们的关系一样。事实上,苏丹与奴军确实也曾有“父子”关系:据奥斯曼帝国鼎盛时期的作家记载,当时的苏丹曾将所有的内宫听差正式收为养子[29]

于是,无论是皇家骑兵还是禁卫步兵,实际上都处于苏丹的直接指挥下。他们不但在精神上,并且在形式上也“以苏丹为核心”。若逢交战,皇家骑兵和禁卫步兵都负有保卫苏丹的职责:禁卫步兵在苏丹前方排成一线,皇家骑兵的四个支队则分居于苏丹的左、右及后方[30]。由此可知,由“奴隶”(Kul)构成的正规军队具有苏丹私人卫队的性质;而从中精选出来的内宫听差(Itch-oghlan)和贴身侍卫(Solak)则更是名符其实的苏丹亲随。所以,奴军与其主子的密切关系,主要体现在奴军的“养子/假子”和“亲随”身份上。

奴军——至少其中的一部分——的又一个特色是其“盗匪性”。上文谈及,招募来的奴军中有一小部分(约十分之一)被选为皇家骑兵,绝大部分(约十分之九)则充任禁卫步兵。皇家骑兵受过良好的教育,地位较高,故薪金不菲,其收入甚至是贴身侍卫的一倍。他们有着极好的升迁机会和发财机会,因此比较循规蹈矩。但是,地位和收入相对而言要低得多的禁卫步兵就没有那么安分守己了。例如,利布耶分析道,禁卫步兵由于其体格训练远胜于知识教育,由于经济待遇较差,由于大多数人在和平时期无所事事,穷极无聊,所以,“他们往往成为有组织的危险盗匪而活动。他们会在顷刻之间发起一场暴动,或者纵火焚毁一个街区,以劫掠周近的住宅,或者抢劫犹太人的商铺,或者掠夺高官们的产业。他们不会轻易地遵守不劫掠已降城市的法令,不会轻易地不违反投降法规”[31]。见于记载的禁卫步兵的盗匪行为很多,例如,罗德斯(Rhodes)、奥芬(Ofen)、威契格来德(Wychegrad)三个城市便分别在1521、1529和1544年投降之后再遭到洗劫。

综上所述,奥斯曼帝国之“奴军”的几个特征——成员结构的“异族性”、与主子关系的“亲密性”,以及行为举止的“盗匪性”——似乎与早年见于东方之曳落河、柘羯的诸品性颇相类似,因此,我们可以对它们之间的关系作进一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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