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古代帝君骏马:源自胡马的丝路古史

古代帝君骏马:源自胡马的丝路古史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史载的著名骏马,尤其是与帝君相关的骏马,几乎都是来自“域外”。由此看来,把周穆王的八骏之一“盗驪”看作为源自“胡马”的一种骏马,并无疑问。有迹象表明,古代中央欧亚的游牧民族往往用淡毛色的马作为贵人的坐骑。所以,“白义”很可能即是胡人献给中原帝君的一匹骏马,或者它的后代。由此可见,周穆王的“华骝”骏马乃是源出中央欧亚的名为kula:、xalas等的“胡马”。

古代帝君骏马:源自胡马的丝路古史

古代有关“中国”的地理概念,远不及当今“中国”的范围那么大,通常来说,只是以某个或某些相对强大的中原政权的管辖范围来界定“中国”。所以,就马匹——特别是骏马——的产地而言,几乎始终是在“域外”,即使现代的内蒙古、青海、新疆等地所产的马也往往被视作“域外”之马。

史载的著名骏马,尤其是与帝君相关的骏马,几乎都是来自“域外”。成于晋朝的《拾遗记》声称,周穆王(公元前11—前10世纪)拥有八匹骏马:第一匹骏马名为“绝地”,奔跑起来犹如浮光掠过,足不践土;第二匹骏马名为“翻羽”,奔跑的速度极快,乃至超越飞禽;第三匹骏马名为“奔霄”,一夜之间便能行程万里;第四匹骏马名为“超影”,能够追随着太阳的移动而行;第五匹骏马名为“踰辉”,其毛色鲜亮,犹如光芒一般;第六匹骏马名为“超光”,行走的速度不逊于光,以致奔跑起来,一个实体可以带出十个身影;第七匹骏马名为“腾雾”,也是速度极快,令人产生腾云驾雾之感;第八匹骏马名为“挟翼”,其身上长有肉翅。这八匹骏马轮流驾车,载着穆王游历天下[1]

从《拾遗记》所载的这八匹骏马的名号上,似乎根本看不出它们来自域外,然而,较早的《穆天子传》(可能成于战国时期)所作的同类记载,却明显地揭示出它们都源自域外。《穆天子传》称,这八骏分别号为赤骥、盗骊、白义、踰轮、山子、渠黄、华骝、绿耳。我们稍加考证,便可看出,这些骏马的名号实际上大部分都是非汉语(突厥语)的音译。在此举几个例子[2]

第一,先看“盗骊”。不同的汉文古籍记载了这种骏马的多个异名,例如,除了“盗驪(盗骊)”之外,还有“駣”“桃”“駣”等名[3],而其读音则都与tao li接近。显而易见,它们应该都是某种非汉语的音译名。虽然有人声称“驪(骊)”是黑色之意;而“盗驪”则是细颈之黑马,似乎这些名号具有汉文含义。但是实际上这只是对个别名号的顾名思义之说,若综观诸多异名,则只能得到“音译”的结论。

古代各突厥语方言如toru、doru、doru等,都意为栗色马、赤褐色马,例如,《阙特勤碑》东面第33行称:“第三次,他骑披甲栗色马叶勤悉利进击。此马在那里被杀。”[4]这一“栗色马”的古突厥语的拉丁转文写为toru,此词至今存在于突厥语的所有语言群中,分别作doru或doru等。而它们都与“盗驪”的古音十分接近,所以把“盗驪”看成是突厥语马名的译音,基本上是合理的。

另一方面,即使按照汉文译名往往尽量音义兼顾的传统,也可以得到同样的结论。因为胡三省在解释《资治通鉴》“(姚)襄所乘骏马曰黧眉”一语时说,黑而黄色称“黧”;而“驪”与“黧”在音、义两方面都是相通的。所以,“盗驪”一名暗含“黑而黄色”(即近似于栗色或赤褐色)的意思,应该十分清楚。由此看来,把周穆王的八骏之一“盗驪”看作为源自“胡马”的一种骏马,并无疑问。

第二,再看八骏之三的“白义”。它在《列子》中称为“白牺”,在《拾遗记》中则称“奔霄”。虽然“奔霄”一名从词义上看,似乎有“夜行(万里)”之意,但是一旦与白义、白牺的读音相比较,就很像是音译名了。另一方面,如果再把它们与武帝得之于西域的神骏之名相比较,就更显出其“胡源”了。

史记》称,汉武帝远征大宛(约相当于今中亚的费尔干纳盆地)之后,得到的千里马名为“蒲梢”;《汉书》也称,自从武帝开通西域之后,源自域外的蒲梢、龙文、鱼目、汗血等名马充满于中国王宫[5]。而这一“蒲梢”在其他地方也被称为蒲骚、蒲捎等,充分证明了它是一音译名。

综观白义、白牺、奔霄、蒲梢、蒲骚、蒲捎等汉名的读音,都可以是古突厥语bo:z at或者bo:z yunt(义为灰色/深灰色的马)的近似读音。有迹象表明,古代中央欧亚游牧民族往往用淡毛色的马作为贵人的坐骑。例如,在乌古斯的英雄史诗中,大汗拜因迪的坐骑是一匹bo:z马;而早期安纳托利亚文学作品中的亚历山大传奇故事中,不朽的基德尔所骑的也是一匹bo:z马[6]。所以,“白义”很可能即是胡人献给中原帝君的一匹骏马,或者它的后代。

第三,再谈周穆王八骏之七的“华骝”。晋代郭璞在注释《穆天子传》时解释道:华骝,颜色黄而带红,即是世人所谓的枣骝。那么,所谓“华骝”应该是黄而带红的一种马。颇有意思的是,古代突厥人很熟识的一种骏马称为kula:,其读音与汉名“华骝”相近,而其毛色特征,则或谓黄色,或谓黄褐色,或谓赤褐色,或者焦茶色,总之,在黄、棕、褐色之间,这与汉籍对“华骝”毛色的描写十分相似。

kula:可能是“华骝”之语原的更有力证明是:这种马始终被人们视为珍奇和高贵的坐骑。中世纪学者赞基(Zangi)记述道,突厥人所称的qula或kula,乃是一种长有吉祥的黑色之斑点、条状背纹、鬃毛和尾巴的马。它们被认为是“太阳马”;在奥斯曼时期的许多绘画中,kula马都是皇家成员的坐骑。此外,在巴什库尔迪斯坦(地当今俄罗斯联邦的巴什基尔自治共和国,位于乌拉尔山南端),这种背脊上有黑色条纹的淡黄褐色马则被视作出自伏尔加河中的水生神马[7]

又,凡尔那德斯基记道,一个奥塞梯族学者曾经告诉他,阿兰族的良种马一直残留在亚速海东岸的艾斯克地区,到俄国1917年革命以后,它们才绝迹。在这些良种马中,最珍贵的一种是灰斑栗色马,奥塞梯语称为xalas(发音作khalas);义为“白霜(色)”。马背上有黑色条纹,马鬃、马尾也呈黑色。这位奥塞梯学者曾经拥有过一匹这样的马,他形容此马“高大,瘦削,(跑起来)迅捷得像一阵狂风”[8]。显然,奥塞梯人所谓的xalas,就是突厥人所说的kula:、kula或qula骏马。

由此可见,周穆王的“华骝”骏马乃是源出中央欧亚的名为kula:、xalas等的“胡马”。除上述所举诸例外,“八骏”中的其他马也相当明显地源自域外“胡地”。例如,八骏之四的“踰轮”很可能是突厥语yegren的音译名,而后者则意为枣骝马或栗色马,是一种神骏的战马。又,八骏之六的“渠黄”则可能是突厥语kuba:的音译名,它经常用来指称马、牛等牲畜的毛色,意为暗黄色、暗褐色等。如此等等的各种证据,都表明周穆王西巡时用以驾车的八匹骏马,全是源自域外的良种马。由此并可推测,三千多年前,域外的良种马在中原王朝的社会生活、交通运输乃至军事活动中,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当然,与帝君关系密切的骏马,不仅仅限于周穆王的“八骏”,还有唐太宗的“昭陵六骏”;而昭陵六骏显然也都源自域外。例如,作为六骏之首的“飒露紫”是唐太宗所有爱马中的最宠爱者。《册府元龟》具体地描述了其功业:“初,帝有骏马,名馺露紫霜,每临阵多乘之,腾跃摧锋,所向皆捷。尝讨王世充于隋盖马坊,酣战移景,此马为流矢所中,腾上古堤,右库直丘行恭拔箭,而后马死。至是追念不已,刻石立其像焉。”[9]这段文字除了生动描绘这匹骏马外,还揭示了很有意思的一点——“飒露紫”十分可能是个音译名,因为它也可以称作“馺露紫霜”。

“飒”“馺”两字的中古音相同,而“露”字读音为luo'。我们因此得知,古代中央亚欧地区的一种名马与之很相近。据称,在里海地区,有一种与xalas差不多的骏马,阿兰语称为saurag,义为“黑背(马)”。这类马十分著名,以致饲养它们的部落或者部落首领也以此命名。例如,公元4世纪后期,有个阿兰族的部落追随哥特人迫逐巴尔干人,部落的酋长便叫Safrac,显然是阿兰语saurag的拉丁语转写[10]

阿伦谈到,这个阿兰语马名传到高加索山北部的塞卡西亚语中,便称为shaulokh;而阿拉伯人的良种马shalua一名则恐怕又是来自塞卡西亚语。saurag的名贵程度可在下述例子中体现出来:据说,格鲁吉亚的女王撒玛尔的丈夫,奥塞梯人大卫·索斯兰曾用一个村庄和一个城堡换得了一匹saurag[11]。足见这种马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之高。这简直可与西汉武帝时大宛汗血马在中原朝廷中的地位相媲美。

鉴于saurag既是古代中央亚欧地区极为珍贵和著名的骏马名号,又与“飒露”的语音相合,所以有较充分的理由认为它是“昭陵六骏”之一“飒露(紫)”的语原。至于汉文马名中的“紫”字,当是该马毛色的意译。由于saurag原义“黑背”,我们不妨推测这类马身上颇多深色的皮毛;汉文译作“紫”,也十分相宜。

有关唐太宗的“昭陵六骏”,可以再举一例,此即“特勒骠”。由于今存的六骏石刻上的赞语多已剥蚀殆尽,难以辨认,故当今所引的马名和赞语多据自清代张弨的《六骏图赞辩》(载《昭代丛书》乙集)。而按其文,此马名为“特勒骠”,却非现代学术界通用的“特勤骠”。

人们之所以将“特勒”改作“特勤”,是因为汉文古籍往往将突厥人的官号“特勤”误书作“特勒”,从而认为凡属“特勒”均为“特勤”之误了。然而,这不免有拘泥于教条之嫌,其原因如下:古代名马的命名原则,通常一是根据它的毛色,一是根据它来自的部落,故马名同于部落名的现象屡见不鲜。例如,仅就唐代的“蕃马”而言,就几乎全用驯养它们的部落的名号区分之:“拔曳固马与骨利干马相类,种多黑点骢,如豹文。”“延陀马与同罗相似,出骆马骢马种。”“仆骨马小于拔曳固,与同罗相似。”“突厥马技艺绝伦,筋骨合度,其能致远,田猎之用无比。”“契丹马,其马极曲,形小于突厥马,能驰走林木间。”“奚马,好筋节,胜契丹马,余并与契丹同。”[12]

“特勒”也是古代蒙古高原上——乃至更为广阔的地区内——的一个著名游牧部落。《旧唐书·回纥传》称:“回纥,其先匈奴之裔也,在后魏时号铁勒部落。其众微小,其俗骁强,依托高车,臣属突厥,近谓之特勒。”[13]是知“特勒”即“铁勒”,而《隋书·铁勒传》则谓该族“种类最多。自西海之东,依据山谷,往往不绝”,并列举仆骨、同罗、韦纥(即回纥)、拔也古(即拔曳固)、薛延陀(即延陀)等四十个同属“铁勒”的部落,从蒙古高原一直延展至黑海沿岸[14]

既然“特勒(铁勒)”部落在隋唐时期的影响如此之大,则“特勒马”名号的存在也就顺理成章了。固然,《唐会要》并未直接提到“特勒马”;但是,上文所列举的拔曳固马、同罗马、仆骨马、延陀马,显然都可统称为“特勒马”。此外,即使“特勒马”不以部落称号而得名,也完全可能因其盛产之地而得名。就在《唐会要》中,提到了一个牧马的场所——“(乌)特勒山”,有好几种马都曾聚集在那里,该地显然是个著名的良好牧场:“回纥马与仆骨马相类,同在乌特勒山北安置。”“俱罗勒马与回纥相类,在特勒山北。”“契苾马与碛南突厥同类,在凉州阙氏岑,移向特勒山住。”[15]

凡此种种,都足以表明唐太宗的“六骏”之一更可能是“特勒骠”,而非“特勤骠”。于是,这类骏马同样来自“域外”,是显而易见的了。

不过,无论是周穆王的“八骏”还是唐太宗的“六骏”,尽管是那么有名,若与西汉武帝的“汗血马”相比,其声望以及对于政权的影响,都不啻是“小巫见大巫”了。

“汗血马”作为一种神骏无比的良马称号,名闻古今,早在二千多年前就见于记载。《神异经》载云:“西南大宛宛丘,有良马,其大二丈,鬣至膝,尾委于地,蹄如升,腕可握。日行千里,至日中而汗血。乘者当以绵絮缠头、腰、小腹,以避风病,其国人不缠也。”[16]据说,这种日行千里、汗色似血的骏马只出产于大宛(地当今中亚费尔干纳盆地),因此成为稀世珍品。

汉武帝的执政时期是公元前141—前87年。由于在他之前已有文帝、景帝多年的休养生息和“无为而治”的和平建设时期,所以至武帝时,汉王朝的物质经济实力已经大大增强。武帝借助于张骞“凿空西域”(即中原官方首次大规模地沟通域外诸国),联合西域诸国,抑制匈奴的大好形势,更将汉朝的威名远播于异域。当时,汉朝的对外交通频繁,每年派出的使团多则十余个,少则五六个;而域外诸国也多遣使前来中原回访或“朝贡”,从而形成了“万国来朝”的繁荣景象,令武帝十分得意。

一个曾随使团去过大宛国的人向武帝建言,声称大宛国出产一种非常优良的骏马,体格强壮,奔跑迅捷。这些宝马主要集中在大宛的贰师城。他们本来想重金买下汗血马,献给汉帝的,不料大宛人坚决不从;后来甚至将宝马藏匿起来,避免汉人的一再求索

汉武帝被说动了心,决定要把大宛的汗血马搞到手。他认为,自己贵为大汉天子,尊贵非凡,如今对一个小小的“蛮夷之国”索要若干骏马,根本不成问题;再说,自己也并非无偿索求,而是打算用高价收购的,所以更应该“万无一失”了。于是,他便任命车令等人为使臣,组成正式的官方使团,前赴大宛购买汗血马;使团郑重其事地携带了大量钱物,打算用以交易宝马,财物中还包括一座用纯金打造的骏马。

大宛得知汉廷的目的后,国王便与朝臣们商议此事。有人认为,不如同意汉人的要求,因为他们支付的马价高得诱人,并未使大宛吃亏;另一方面,若拒绝汉廷,惹恼他们,则一旦其大军临境,大宛就危在旦夕了。然而,有人却持异议,认为汉朝与大宛相隔遥远,中间又有无数的穷山恶水,难以渡越。汉人若经由北方而行,自有凶悍的游牧人匈奴出面阻挠;若从南道而行,则缺水乏草,又有大片沙漠阻隔。以前即使有数百名汉使结伴而来,也往往因为饥渴交加而致死者过半,所以,如果大量汉军前来,就更加难以成功了。如此云云,结论当然是不必害怕拒绝卖马的不良后果。最终,大宛国王接受了后一种意见,即拒绝卖马。

在此情况下,大宛人不仅拒绝出售汗血马,还对汉朝使臣恶言相向,夸口大宛富裕之极,根本不需要金银财宝,所以汉人只是痴心妄想而已。这种带有挑衅性的言行导致汉朝使臣恼羞成怒,当场摔毁金马,并发誓要“灭了愚昧夷狄”,恨恨而去。这场冲突本来是由大宛官方引发的,但是当他们遭到汉朝使臣的辱骂后,非但没有稍作反省,反而采取了更加丧失理智的举措:他们以“汉使侮辱我国”为借口,命令驻守在本国东境的强悍骑兵袭击了汉朝使团,将其财物劫掠一空,并试图杀人灭口。幸有少数几人逃归汉土,才将大宛的强盗行径报告了朝廷。(www.daowen.com)

汉武帝闻报,龙颜大怒,当然不肯受此委屈,于是立即决定组织远征军,严惩胆大妄为的大宛国,让他们尝尝“敬酒不吃吃罚酒”的苦痛滋味,其重要目的之一,当然是用武力夺取大宛宝马。曾经出使过大宛的姚定汉等人向武帝进言道,大宛的军事力量其实十分弱小,通常说来,只要有三千汉军用强弩射击,就能全歼敌军了。武帝由于此前曾有七百骑兵攻破楼兰、俘其国王的先例,所以对于姚定汉等人的说法深信不疑,认为远征大宛是一个轻而易举的军事行动。出于这样的考虑,武帝更掺入了一点“私心”:李夫人是他的宠姬,曾为他生下一个儿子。所以,武帝便想把征伐大宛的这件“现成功劳”作为顺水人情送给李夫人的兄长李广利。于是,他封李广利为“贰师将军”,意为征服大宛国的贰师城,夺取汗血马的大汉将军。

当时是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由于汉廷对于大宛的军力相当轻视,所以李广利并未认真组建最为强大的远征军,而只是调集了西域诸附属国的骑兵六千人,以及汉朝西北地区招募的民间游手好闲的青壮年数万人,貌似浩浩荡荡的一支军队,实际上的战斗力却弱得很,较之“乌合之众”好不了多少。

果然,贰师将军率领的西域远征军非但没有取得预期中“势如破竹”的进展,反而遭遇了重重的阻挠,以致连粮草供应都成了大问题。原因是,当远征军途经西域各地时,本来以为西域各个小国会心甘情愿地提供后勤服务,哪知它们大都惧怕,乃至厌恶汉朝数万大军的骚扰掠夺,便多紧闭城门,拒不提供饮食。这令汉军十分尴尬和恼怒,遂借助军威,围城攻击。然而,这一做法更引起了诸国的恐慌和愤怒,因为它似乎正好证实了此前盛传的“汉军欲吞并西域”的流言,于是,各国愈加众志成城地抵制汉朝远征军。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非常可悲的恶性循环:汉军得不到必需的后勤补给,就加紧了对西域诸国的军事压力;而各国受到的军事压力越大,就越发坚定了“救亡”的决心,增强了武力抵抗汉军的力度;这又导致汉军的人力、物力更加匮乏。所以,当贰师将军率军勉强打到大宛国东部边境的郁成城(在今乌兹别克斯坦境内)时,他手下可用的兵力只剩下了数千人,而这数千疲惫之师在攻打郁成城时,又被杀伤了许多人。

至此,李广利再无信心把“远征”进行下去了,他颓丧地下令撤军。于是,当初豪气冲天、不可一世的汉朝远征军,带着残兵败将,灰溜溜地东归了。抵达汉朝的西北边境重镇敦煌时,已经历时两年,军队人数也只剩下了十分之一二。贰师将军李广利在敦煌上书武帝,声称由于大宛国距离遥远,导致汉军给养难以充分提供,将士遭受饥饿的折磨,减员严重,因此恳请朝廷允许暂时停战,等到汉军获得必要的休养和补充后再度开战。

汉武帝想不到征讨大宛的“壮举”竟会落得如此结局,深感脸上无光,但是一时之间也别无良法,因此迁怒于贰师将军,指责李广利未能履行皇命,罪莫大焉,故一定要在征服大宛之后才能归国。在此之前,军中若有任何人胆敢进入玉门关,就立即杀无赦!李广利哪里还敢有丝毫违抗,只得暂时留驻在敦煌休整。

当时,汉军在北方与匈奴的战事也并不顺利:赵破奴所率的二万多军队在深入匈奴境内时惨遭全军覆没。因此,不少朝臣都劝武帝不要再调发大军远征大宛了,以腾出兵力,全力对付匈奴。但是,武帝执意不从,他辩解的理由是:堂堂大汉若连区区的大宛小国都无法征服,那么,更远的大夏等国就都会轻视汉朝了,较近的乌孙、轮台等也会生出反叛之心。这样,大汉一方面会遭到诸国的嘲笑,另一方面也绝对得不到珍贵的大宛汗血马了!显然,汉武帝之所以坚持再度征讨大宛,既是为了顾全他最为重视的“面子”,也仍然怀着对“宝马”的贪图之心。

嗣后,武帝一方面处罚了对出兵大宛持有异议的朝臣邓光等人,另一方面则大规模地调集天下的人力、物力,组织第二次远征军。他赦免了不少囚徒,让他们服役;又招募市井之徒和边境骑士,共得六万士卒、十万头牛、三万匹马,以及上万的驴子、骆驼等,用以运输粮食、衣物、兵器等。这一次,汉武帝对大宛是志在必得,故作好了充分的准备,他不但随军配备了许多水工,准备利用切断水源的方式打击一向缺乏水资源的大宛国,并且还特意封赐了熟知马性的两人为执驱马校尉,以挑选大宛的良种马。同时征召的还有十八万边境守卒,驻扎在酒泉、张掖;又调发全国的服罪官吏等贱民,为远征军置备和运输给养。这样的“全国总动员”闹得天下骚动,民怨沸腾。

太初三年(前102年),贰师将军李广利再度奉旨远征大宛。这一次,由于汉军确实兵强马壮,西域沿途的小国都不敢再武力抵抗,而是纷纷大开城门,“迎接”汉军,并尽量提供饮食。不过,轮台仍然拒不屈服,于是在抵抗数日之后终被攻陷,从而遭到汉军的屠城。

李广利为了便于行军和取得给养,分兵数路,前赴大宛。他本人亲率三万之众,先行抵达大宛的东境。大宛出兵拒敌,却被汉军强大的弓箭手击败,于是只得退守郁成城。李广利这次不再把时间花费在郁成城上了,而是绕过此城,直接奔袭大宛的王城贵山而去。他首先切断城外向城内供水的源流,极大地扰乱了守军的人心;然后以重兵团团包围城池,日夜攻打,多达四十余天。

最后,王城内的生活情况越来越糟糕,再加上外城被攻破,大将煎靡被汉人所俘,内城告急。于是,大宛贵族们紧急商议,设法解决此事。最终,他们决定牺牲大宛国王毋寡,把他作为替罪羊。他们杀死了国王,派遣使者,带着国王的首级前赴贰师将军的大营求和。使者传达大宛贵族们的话道:“此前只是由于国王毋寡独断独行,故意藏匿汗血宝马,并且派人袭杀汉使,劫夺财物,从而犯下弥天大罪。今天我们已经处死毋寡,前来谢罪。我们将让贵军在全部宝马中任意挑选,作为我们的贡品,并且为贵军提供给养。只是希望大汉停止军事行动,与大宛和平相处。如果贵军不接受我们的求和请愿,那么我们也只能杀尽宝马,拼死一战了;况且,康居的援军马上就到,我军也不一定完全失败。”

这番话可谓软硬兼施,令李广利不敢断然拒绝。他在再三权衡利弊得失之后,决定接受大宛的求和条件。于是,汉军挑选了数十匹上好的汗血宝马,以及中等以下的马三千多匹。另一方面,他提议让大宛的亲汉派贵族昧蔡继承王位,并与汉廷签订盟约,服属于汉。在大宛接受这些条件之后,贰师将军便率领大军,“凯旋”东归了。

于是,汉武帝花费了四年的时间,损失了五万兵马,消耗了亿万巨资,惊动了全国上下,最终换得了大宛的宝马三十匹,以及大宛名义上的臣服于汉。从当时的情况看,汉武帝经过包括这番“远征”在内的诸多穷兵黩武活动,把先帝们长期积累起来的财富消耗殆尽,导致朝野不宁,实在是得不偿失的。不过,作为一个强国之尊的汉武帝却并未立即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国家和民众带来的苦难,而是在得到这些“汗血宝马”后,得意非凡,视之为丰功伟绩。他慷慨地封赐在这次远征中“立功”的将士,被封侯的有二人,位列九卿的有三人,食禄二千石的有一百多人[17]

此外,汉武帝还志得意满地为他所获的大宛宝马“蒲梢”赋诗一首:“天马来兮从西极,经万里兮归有德。承灵威兮降外国,涉流沙兮四夷服。”[18]从此诗可以清楚地看出,汉武帝自鸣得意的主要原因并不在于大宛宝马的优良,而是在于这原产远西之地的宝马被东土君主所获得的象征意义:是因为武帝有“德”,才获得了宝马;它们的来归,表明了大汉威名的遍布天下,象征了远方四夷对大汉,亦即对武帝本人的臣服。说来话去,汉武帝不惜代价地谋取大宛宝马,最主要是为了其个人的虚荣,或者,是为了所谓的“政治意义”。因此,当大臣汲黯劝谏他不宜为宝马赋诗时,他便怫然不悦了。

对于汉武帝派遣李广利两征大宛的做法,后世颇多评论,褒贬不一。在此姑不作具体评论,只是肯定两点事实:第一,从长远看,大宛的汗血马因此输入中国内地,是对中外文明交流的一大积极贡献;第二,从短期看,则这两次因汗血马而引起的战争却给汉朝的民众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灾殃,若非如此,武帝在十余年后也不会颁发《轮台罪己诏》,对此表示忏悔之意了。

由此看来,汉武帝的汗血马对于中原政权的影响(不管是正面影响还是负面影响),较诸周穆王的“八骏”和唐太宗的“六骏”都大得多了。不过,当我们考察一下战国时期的赵武灵王引进域外“胡人”之战马和马术之后的影响,就不能不承认此举对中国社会的贡献是最为巨大了。

两千五百年前,中国进入“战国时期”,分成齐、楚、燕、韩、赵、魏、秦七个强大政权,相互之间时或联盟,时或敌对,展开了数百年的争战。在这七雄之中,据地在今山西之北部、中部以及河北之西部、南部的赵国,最初无论就疆域而言还是实力而言,都不是最强大的。它的陡然崛起,是在国君武灵王的一番极有魄力的改革之后。对于赵国,乃至对整个中国都影响深远的这番改革,便是赵国全面引进所谓“胡服骑射”的域外“胡人”的文化。有关赵国高层引进域外马术的具体过程,《史记·赵世家》有着比较详细的记载[19]

赵武灵王十九年(前307年)春天的某一天,他与朝臣们一起商讨国家大事。武灵王说出了对于赵国形势的担忧:目前的国际形势十分不利于赵国。虽然先朝诸王采取了不少巩固国防的措施,如筑长城、打击林胡等,但是见效甚微。如今,中山的胡人成为赵国腹心地区之患;北方境外有燕国在虎视眈眈;东方毗邻的是野心不小的东胡;西边则更有林胡、楼烦等胡人以及伺机而动的秦国、韩国。面对这种强敌环伺的局面,赵国应该有所作为。而武灵王主动提出的强国之策,便是学习域外“胡人”的单骑作战之法,即放弃传统的车战方式,而改成一人一骑,穿戴便于骑马的紧身衣裤,学会如“胡人”那样的马战功夫和精准的马上射箭技术。这种方式归纳起来,即是所谓的“胡服骑射”。

但是,在场的众人中,除了楼缓表示赞成外,其他人都以“不能改变祖宗制订的礼仪”为由,竟然都不支持武灵王的提议。这使得武灵王颇感沮丧,他只得专门召见相国肥义,向他请教解决之法。肥义得知前因后果后,便十分严肃地规劝武灵王道:古训云,若君主断事犹豫不决,最终必将一事无成。如今,陛下既然已经对此事考虑了很久,对胡服骑射的优点也分析得十分清楚了,那么再迟疑什么呢?一般说来,真正有大智慧的见解,不是人人都能理解的;真正能够建立大功的规划,也不是与普通人商量出来的。历代圣王、先贤们的事例都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所以,您应该坚定自己的想法,果断地推行胡服骑射的设想,千万不能瞻前顾后,畏惧普通人的议论。

武灵王闻言,茅塞顿开,当即高兴地大笑起来。于是,武灵王以身作则,自己首先改成了胡人服装,并开始制订骑射的实施方案。武灵王很清楚,单靠自己和少数几个支持者是无法真正推动胡服骑射的,所以,他立即派遣使者前赴较有威望的王室长辈、叔父公子成的府上,试图说服他一起支持胡服骑射,引领高层共同改革。然而公子成却依然顽固地认为胡服骑射是“变古之教,易古之道,逆人之心”,绝不可取。武灵王于是决定亲自前去说服公子成。他的话合情合理,掷地有声:

“服装本是为了利于人的行动和工作而设;礼仪本是为了利于各项事务实施而设。古代圣人根据具体情况而制定了礼仪,最终目的是为了利民强国。剪发纹身、裸臂左衽,这是南越蛮人的风俗;染黑牙齿、服饰粗弊,则是大吴的特色。虽然服装不一,其便于使用的目的却是相同的。所以,圣人制订礼仪服饰,只求是否利国利民,而不刻意追求统一。事物千变万化,情况各不相同,因此圣贤是决不会强求远近服装必须一致的。”

“今天,王叔强调的是遵循业已长久存在的习惯,而我要强调的则是如何制订适应于新环境的新规。纵观如今的天下形势,我国东有燕与东胡等强敌,西有秦、韩诸强及楼烦胡人,则我若不具备强大、高效的骑兵,如何能够保家卫国?王叔可以想想我们的先祖,曾经因为兵力过弱而屡遭胡人的凌辱。那么,我们难道仅仅因为怕被人指责为‘违背古训’,就轻易地放弃了复仇的努力吗?至少我是决不愿意这样的!”

公子成听完这番话后,终于惭愧得无地自容,他立即向武灵王深深地作揖道歉,诚恳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认识,并且当场接受了武灵王赐给的胡服与骏马、弓箭,第二天即穿着胡服上朝了。

就这样,在武灵王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变俗的重要性后,原先持有异议、或者尚在迟疑不决的一些朝臣,也或多或少地理解了此举的深远意义,或者迫于君主之命,遂全部变服,投入到骑射之术的训练中。“上行下效”是万古不变的真理,当赵国的君臣们都在全力推进“胡服骑射”时,百姓们也都纷纷仿效。由于赵国境内原来就杂居着许多熟悉胡俗的外族居民,因此“胡服骑射”的普及来得更为迅速。未隔多久,赵国的军队战斗力就大大地增强了。

赵武灵王实事求是和不拘泥于古训的思想原则,以及推行“胡服骑射”的远见卓识,很快地结出了丰硕的成果。就在赵国“变服”后的第二年,赵武灵王亲率大军,攻入中山国境内,直抵宁葭(在今河北石家庄市西北);随即向西扩张,占领了大片原属胡人的领土,抵达榆中(在今内蒙古东胜县西北)。林胡王受此强大压力,被迫向赵国献马,以示善意。

又,武灵王二十一年(前305年),赵国再度进攻中山国,由武灵王统一指挥,先后夺取了丹丘、爽阳、鸿之塞,以及鄗城、石邑、封龙、东垣,中山国只能献出四邑求和。二十三年、二十五年、二十六年,赵国都曾征伐中山国,从而扩张其领土北至燕国、代地,西至云中、九原。至武灵王之子惠文王在位的三年(前296年),赵国击灭了中山国,迁其王至肤施。总的说来,赵国自从普遍推行“胡服骑射”后,在短短的十年期间取得了辉煌的军事胜利,赵军攻灭中山国,打败林胡、楼烦,建立云中、雁门、代郡,占有今河北省西部、山西省北部以及河套地区。于是,赵国演变成了国势相当强盛的政权。而其强盛的原因,则与推行“胡服骑射”有着密切的关系。

赵国因武灵王的“胡服骑射”而变得十分强大,在短时期内迅速发展为一方霸主。这铁的事实当然极大地激励了战国时期的其他各国,因此它们在不久之后也纷纷竞相模仿,于是,胡马及其相应文化在中国各地快速地普及开来,不仅大大增强了军力、国力,对于中国后世的社会文化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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