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解决土地兼并问题的合乎中道的措施

解决土地兼并问题的合乎中道的措施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至于如何解决这种严重的土地兼并问题,董仲舒首先想到了历史上的井田制度,认为这是可以遏止土地兼并、化解贫富分化的理想措施。儒家传统观点认为,“什一之税”是合乎“中道”的制度。君主勉励百姓勤于农耕之事,不耽误百姓耕种田地的时间,役使百姓服劳役,每年不超过三天的时间,实行征收产量总额十分之一的赋税制度。

解决土地兼并问题的合乎中道的措施

1.土地调均

在土地调均方面,董仲舒提出“限民名田”的具体措施。中国古代社会农业社会,农业是根本所在。土地不仅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基础,也是主要的农业生产资料。随着西汉初年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官僚贵族、豪强地主、大商人,猛烈地兼并农民的土地。武帝时期,土地兼并已经十分严重。土地兼并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农民失去土地后,失去了生存基础,很容易成为流民,甚至铤而走险,成为盗贼;富人兼并大量土地,生活会更加侈靡,甚至挑战法令。土地兼并,可以说是造成贫富两极分化的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董仲舒上书汉武帝,他立足现实,反思历史,指出了贫富两极分化的问题,描绘了社会严重危机的状况,分析了土地兼并的原因,提出了解决土地兼并问题的办法。

首先,董仲舒生动地描绘了豪强地主的势力“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诉说了贫民生活的艰难“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具体地指出政府横征暴敛的残酷程度。尤其是“富者田连仟佰,贫者亡(无)立锥之地”的名言,形象生动地道出了贫富两极分化的状况,说明了土地兼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

接着,他将土地兼并的原因归为“除井田,民得卖买”(《汉书·食货志上》),即土地国有制转化为多种所有制并存,获得土地的途径由授田制、土地买卖等转变为以土地买卖为主。有土地私有制度,就会有土地买卖,就会有土地兼并。土地私有、土地买卖、土地兼并,三者形影相随。董仲舒揭示出的这一点,将西汉社会土地兼并现实问题进行理论升华,提出了一个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话题。自此以后直至民国,因为土地国有、私有与集体共有等多种所有制并存,土地买卖与土地兼并始终相伴随,贫富两极分化总是存在,所以,两千余年来,众多学者、政客们成百上千次地评价、探讨董仲舒所提出的限田话题,提出了无数的解决方案,进行了多次的尝试,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而这一切的起点就在于董仲舒的限田思想。

至于如何解决这种严重的土地兼并问题,董仲舒首先想到了历史上的井田制度,认为这是可以遏止土地兼并、化解贫富分化的理想措施。但他又清醒地看到,在土地私有、土地买卖的社会条件下,恢复古代的井田制不是马上就能办到的,因而应当有所变通。所以,他认为“古井田法虽难卒行”,建议“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限民名田”的“限”字,即限制,也就是政府应当规定每户占有土地的限额。“名田”即占有田地。董仲舒所说的“限民名田”就是在私人占有土地的基础上,限制其占有的数量,要保持一个适当的限度,从而使农民拥有自己的一块土地,以遏制土地兼并的趋势,缩小社会上逐渐拉大的贫富差距,使社会财富的分配相对均平。

客观而论,董仲舒的“限民名田”思想并不能彻底解决土地问题,但他提出限田的建议,以求土地与劳动力有较为合适的结合,以缓和阶级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无疑具有进步意义。土地兼并是土地私有和土地买卖的必然结果,与两千余年的古代中国长期相伴,不是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适当地予以调整限制,总比放任自流、不抑制兼并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更有利于统治的巩固,更符合多数人的利益。正因为如此,董仲舒的限田思想对历代抑制土地兼并的理论研究和国家授田政策的制定等,都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2.赋税调均(www.daowen.com)

在赋税调均方面,董仲舒提出“轻徭薄赋”的具体措施。汉武帝时期对外征伐不断,对内大兴土木,人民负担日益加重。《汉书·食货志上》记载:“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徭役增加到古代的三十倍,赋税增加到古代的二十倍。在这种情况下,老百姓的生活十分困难,“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因此,董仲舒强烈建议减轻人民的负担,“薄赋敛”“省徭役”,减少赋税,减少劳役,使人民感到宽松,维持社会稳定。

董仲舒推崇古代圣王采取的“什一之税”,也就是缴纳收成十分之一的赋税制度。儒家传统观点认为,“什一之税”是合乎“中道”的制度。在《春秋繁露》的《王道》篇,董仲舒说:“五帝三王之治天下,不敢有君民之心,什一而税。”在《五行顺逆》篇,他将五行与人君的行为联系起来,指出君主的德行顺应时节则“顺”,会有祥瑞;背逆时节则“逆”,会有灾异。五行之“木”,就时间而言指的是春季,春季具有生长万物的性能,是农耕的根本。君主勉励百姓勤于农耕之事,不耽误百姓耕种田地的时间,役使百姓服劳役,每年不超过三天的时间,实行征收产量总额十分之一的赋税制度。反之,如果公事徭役繁多,耽误百姓的农时,还想方设法增加赋税,以此来掠夺百姓的财产,那么就会伤“木”,百姓就会患病,树木就会枯萎,池塘就会干涸,鱼类就不繁殖。

在《五行变救》篇,董仲舒说如果木发生变异,那么草木就会在春天凋谢而在秋天茂盛,秋天的树木上凝结冰霜,春天会经常下雨。如果发生这样的天象,就说明徭役和赋税的负担过重了,而解救的方法就是减少征发百姓服劳役,减轻征收百姓的赋税,取出粮仓中的谷物,救济贫困的百姓。可见,不管董仲舒关于人事与灾异的联系如何不合逻辑,但他为国为民的心都是值得肯定的。

3.行业调均

在行业调均方面,董仲舒提出“盐铁皆归于民”的具体措施。汉武帝时期实行盐铁官营,国家直接掌握盐、铁等重要生产、生活资料,这项政策作为政府的短期行为,确实暂时扭转了财政状况,增加了政府的经济收入,打击了富商大贾及地方势力。但是,作为一项长远的国策,盐铁官营的弊端与消极作用也不容忽视。比如,官府统得太死,官府制作的铁器往往规格一致,难以适合不同地区的农民使用;盐铁的生产点、销售点分布不合理,给百姓带来了不便与困难;农民服役负担加重,严重地影响了农业生产;官府垄断经营,强制销售,大大增加了人民的经济负担;官商不分,吏治腐败,盐铁官利用官威和职务之便鱼肉百姓;等等。盐铁官营的“副作用”对老百姓利益的伤害,可谓是“一官之伤千里”,一个盐铁官可以把千里之内的老百姓折腾得死去活来。正因如此,董仲舒坚决反对盐铁官营,主张不与民争利,“盐铁皆归于民”。

董仲舒反对盐铁官营以后二十年,在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霍光以昭帝名义,令丞相千秋、御史大夫桑弘羊,召集贤良文学六十余人,就武帝时期的各项政策,特别是盐铁专卖政策,进行全面的总结和辩论。从郡县推荐来的贤良、文学都建议取消盐铁官营,他们采用的理论武器多是从董仲舒思想里接收来的,可见,董仲舒作为“儒者宗”,其思想影响之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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