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主张的“调均”,必须遵循两个原则:贫富有差和贫富有度。所谓贫富有差,也就是社会制度要区分上下等级,“贵贱有等,衣服有制,朝廷有位,乡党有序”(《春秋繁露·度制》),只有不同等级的人各就各位,社会才能稳定和谐。可见,董仲舒的“调均”不是无差别的“平均”,他主张有差别,但是这种差别要适度。那么,适度的标准是什么呢?董仲舒提出“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春秋繁露·度制》)。富的能示贵,穷的能生存,这就是那个最合适的“度”。董仲舒所说的“调均”,就是封建国家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等手段,干预和调控社会财富的分配和占有,防止贫富过度不均,维护封建政治统治,实现上下相安,天下太平。
董仲舒在这里不仅提出了要“调均”,更提出了明确的调均标准和原则,这相对于先秦儒家的均平思想是一个进步。“调均”思想体现了儒家的公平观,是中国文化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今天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思想资源。
董仲舒调节贫富的主张,是其“中和”思想在经济领域的表现。董仲舒继承了先秦儒家的中和思想,提出“德莫大于和,而道莫正于中。中者,天地之美达理也,圣人之所保守也”(《春秋繁露·循天之道》)。中和是天地之正道,因此贫富两极分化就是违背天地正道的,必须通过调均使之返回正道。(www.daowen.com)
那么,怎样才能达到富者不太富、穷者不太穷的理想中和状态呢?董仲舒同样主张要效法天道,做到“不争利”“不兼利”。他说上天都不会把好处重复地给予一个个体,有了角的动物就不能再有上齿。所以已经拥有大的利益,就不能再拥有小的利益,这是天数。已拥有大的利益,还要兼得小的利益,连上天也不能满足他,何况人呢?所以圣明的人仿照上天的行为制定制度,使那些拥有高俸禄的人,也都不能兼有小利、去跟人民争夺利益,这是符合天理的。
董仲舒认为“不与民争业”,不但是“上天之理”,也是“太古之道”。在《天人三策》中,他给汉武帝讲了战国时期鲁相公仪休的故事。鲁相公仪休回家吃饭的时候吃到自己家种的葵菜,就到园里把葵菜全拔了;看见妻子在织布,就发怒,休了妻子。他说:“我已经拿了俸禄,怎么能又夺菜农、女工的利呢?”董仲舒说古代当官的都是这样,自己拿了薪金,就不能再与菜农、女工争夺行业的利益。所以,上行下效,社会风气就好。在《春秋繁露·度制》中,董仲舒还引《礼记·坊记》的话“君子仕则不稼,田则不渔”,说明君子应该当官就不种地,种地就不打鱼,做到不兼业、不兼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