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对策的突出表现并没有给董仲舒带来仕途的一帆风顺,相反,此后他却经历了两相骄王的胆战心惊,以及因言说灾异被算计下狱的宦海浮沉。
《汉书·董仲舒传》:“对策毕,天子以仲舒为江都相,事易王。易王,帝兄,素骄,好勇。仲舒以礼义匡正,王敬重焉。”对策结束后,董仲舒被任命为江都易王刘非的国相。刘非乃景帝的程姬所生,吴楚七国之乱的时候,刚刚十五岁,是个有才能气概的少年,他上书请求攻打吴国,景帝便赐给他将军印,去攻打吴国。吴国攻破后,就把他徙封到江都,治理以前的吴国,还因战功赏赐给他天子旗。对于这位立有战功、喜好气力、热衷于招揽四方豪杰的年轻人,董仲舒尽职尽责予以辅佐教导。
作为汉王朝派到江都国的相,董仲舒的首要任务自然是政治监控,此外还负有统领王国百官、统摄王国政务以及匡正诸侯王的职责。易王刘非曾经向董仲舒询问:春秋时期的越王勾践以及辅佐其成就霸业的范蠡、文种是否可称得上越国的三个仁人?他甚至将自己比作春秋霸主齐桓公,将董仲舒比作贤相管仲。董仲舒语言委婉而态度坚决地表明了自己的看法:依靠诈谋攻伐而称霸的,绝不是“仁人”,真正的“仁人”是“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易王刘非对这位道德学问都值得敬佩的仁厚长者十分尊重。《汉书》中还记载了董仲舒在江都国求雨、止雨之事,虽然荒诞怪异,但为国为民之心显露无遗。董仲舒在江都相的位置上大约六年的时间,后被贬为中大夫。
至于被贬的原因,因为史书未载,难以确知。但根据蛛丝马迹推测,应该是与易王刘非有关。元光年间(前134—前129年),匈奴大举入侵,好勇喜战的刘非马上请战,上书表示愿意攻打匈奴,武帝没有同意。或许是为了此事,董仲舒受到了牵连。因为作为诸侯国相,如监辅不善,王为不法,是一样要连坐获罪的。《汉书·王尊传》中就记载:“东平王以至亲骄奢不奉法度,傅相连坐。”东平王不奉法度,于是他的太傅和国相都连坐受罚。
被贬为中大夫的董仲舒,从江都国回到都城长安,没想到却遭到同僚主父偃的致命一击。此时主父偃正受到武帝赏识,仕途高歌猛进,一年四次升迁,由郎中而谒者,由谒者而中郎,由中郎而中大夫。或许就在二人同为中大夫之时,发生了这场祸事。
事情还要从董仲舒对策前一年,也就是建元六年(前135)的辽东高庙、长陵高园殿灾说起。董仲舒最擅长的便是以灾异说天意,劝谏君主。他在家由这两处纪念汉高祖的标志性建筑的火灾之事展开推说,认为这是上天在向皇帝示警,建议皇帝严厉惩处那些远在诸侯国的不守规矩的亲戚,以及身边的腐败官员。但是写成的只是草稿,还没有呈递给皇上,就被来家中的主父偃看到了。主父偃很是嫉恨董仲舒的才华,于是把草稿偷走献给了武帝。武帝召集众位儒生,让大家传看评判。董仲舒的弟子吕步舒不知道这是自己老师所写,认为文中的观点太过荒谬愚蠢。武帝于是把董仲舒下狱,判处死罪。后来或许是因为看重董仲舒的才学又下诏赦免了他,但是董仲舒因为这一变故再也不敢言灾异逆龙鳞了。九死一生的董仲舒继续留任中大夫之职,这期间,武帝还诏使吾丘寿王跟从其学习《春秋》。(www.daowen.com)
那位用卑劣手段谋害董仲舒的主父偃,很快便被另一位手段更为卑劣的公孙弘害死了。元朔二年(前127)主父偃被派到齐国做国相。齐王刘次景行为不端,被主父偃抓住了把柄,于是畏罪自杀了。这让武帝十分生气,想起此前赵王曾告发主父偃收受诸侯贿赂之事,于是认为齐王自杀定是主父偃威胁逼迫所致,便将主父偃下狱治罪。主父偃承认了收受贿赂之事,但是坚决否认威胁过齐王。武帝本来也没有想处死主父偃,可是此时公孙弘担任御史大夫,他就对武帝说:“齐王自杀,没有后代,齐国废除为郡,归入朝廷,主父偃就是这事的罪魁祸首,陛下不诛杀主父偃,没法向天下人交代。”于是主父偃被灭族了。
司马迁曾经这样评价公孙弘:“为人意忌,外宽内深。诸尝与弘有隙者,虽详与善,阴报其祸。”可知这是一个猜疑妒忌,外表宽容而内心狠毒之人,凡是和他有过节的,他表面上假装和他们相处得很好,暗地里却捅刀子来报复。而一向廉直的董仲舒便在不知不觉中得罪了公孙弘。公孙弘虽然也和董仲舒一样治《春秋》、学儒术,但他和董仲舒不一样的是,他以儒术为“缘饰”,而董仲舒以儒术为“生命”。公孙弘更善于以儒术去“合上意”“求上悦”“顺上旨”,从而位至公卿。董仲舒对于这样的人自然是看不上的,认为公孙弘阿谀奉承,公孙弘因此怀恨在心,推荐董仲舒去做胶西相,企图借刀杀人。
胶西王刘端与江都王刘非是一母同胞,都是景帝的程姬所生。他是一个狡诈、残忍、强横又诡计多端的家伙。如果中央派到胶西国的相遵奉汉法治理,刘端就搜罗其罪状上告,实在没有罪状的就用阴谋毒死。如果派来的相跟从他的节奏,那么就会被汉王朝绳之以法,所以胶西小国,被杀掉的二千石的相非常多。董仲舒被公孙弘推荐到这里来为相,左右都是死路,不是被胶西王杀掉,就是被汉王朝杀掉。所以尽管胶西王对他还算不错,董仲舒也不敢久留,以年老病弱为由请求致仕退休了。
虽然董仲舒做胶西相的时间不长,但他对胶西王产生了较大影响,这在胶西王刘端处理淮南王刘安案的态度上有所体现。元朔五年(前124),武帝召集诸侯王及列侯四十三人共同商讨对两位阴谋造反的诸侯王的惩罚。刘端以《春秋》中的一项原则为据,主张对刘安处以死刑。历史学家钱穆认为,这个建言是由董仲舒起草的。建言是不是由董仲舒起草的,没有确切证据,但是刘端引用的这个《春秋》原则,是只能在《公羊传》中找到的原则,因此,作为公羊学大师的董仲舒影响了刘端对淮南王案的处理意见,这一推测还是有一定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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