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江汉平原水资源环保与利用研究:水市场机制前提条件

江汉平原水资源环保与利用研究:水市场机制前提条件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只有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外部效应才有利于水市场的交易。

江汉平原水资源环保与利用研究:水市场机制前提条件

像其他资源一样,水资源要进行市场交易,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的。

1.水资源产权要明晰

市场机制正常作用的前提条件是明确定义的、专一的(排他的)、安全的,可实行的和可转移的(可交易的)涵盖所有资源、产品与服务的产权。产权表现为人与物之间的某种归属关系,是以所有权为基础的一组权利。水资源产权基本包括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我国《宪法》与《水资源法》都明确规定了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水资源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只有在有了使用权的前提下,才能谈经营权,现代产权制度的发展导致了资源(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都可以分离和转让,这也完全符合我国水资源的现状。这种情况下,水市场中所说的水资源产权基本上就是指水资源的使用权。

2.要有发育良好的市场

很多资源的市场尚未发育起来,表现为无市场和市场竞争不足,目前,我国水市场就属于这种状况,因此,依靠政府调控,培养、建立乃至完善水市场机制将是江汉平原建立水市场机制的重要一步。(www.daowen.com)

3.交易费用要低

市场的正常运转不是没有成本的,交易费是交易中取得信息、互相合作、讨价还价和执行合同的费用,交易费用同市场交易的收益相比应微不足道,否则,当交易费用很高乃至超过交易收益时,交易将难以进行。政府的合理介入与调控将有助于减少交易费用。

4.要尽可能减小或克服不良的外部效应

外部效应是指团体或个人的行为对活动以外的团体或个人产生的影响,外部效应有好、坏(不良的)之分。水资源交易不良的外部效应是指交易对未直接加入交易的第三方的不良影响,包括对个人、团体以及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如果产生不良的外部效应,就需要对第三方进行补偿。因此,只有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外部效应才有利于水市场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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