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江汉平原水灾害综合防治成果

江汉平原水灾害综合防治成果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堤防在人类防洪早期阶段的重要作用,渐渐地使人们过分地依赖堤防,认为只要堤防足够高、足够固,就能免于洪害,即“堤防万能”。堤高水高,必然易导致管涌等,而使堤防险情加重。目前,长江中游堤防已达极限,不宜继续加高。历史资料和现代记录均清楚地表明,长江中游旱灾的发生频次和灾情与洪灾基本相当,中下游地区既是水灾的高发区,又是旱灾高发区。

江汉平原水灾害综合防治成果

先进的科学思想和正确的技术决策,均源于创新的理念。不破不立,要建立新的防洪理念,首先必须抛弃或更新那些已过时的不科学的传统观念

1.对洪水洪灾的新认识

(1)变“视洪水是灾害”为“视洪水为资源”

长期以来,洪水与洪灾不分,甚至错误地视洪水为洪灾。洪水是大量降水在短时间内汇入河槽,而形成的特大水流。洪灾是由洪水引发,洪水是洪灾形成的前提条件;但洪水不等于洪灾,就其本质来讲,洪水具有淡水资源的属性。由洪水变成洪灾,需要一定的自然(特别是地质学方面)条件和社会条件。因此,将洪水简单地看作洪灾是不对的。客观地看,洪水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成为灾害,又是必不可少的资源。

(2)变“视水如虎”为“视水如友”

由于对洪水的不正确认识,自古时起便将洪水与猛兽等同,共视为人类的大敌。人类一直把聪明才智用在抗拒洪水、征服洪水,以及如何尽快将洪水排入海里。在世界水资源相当紧张,我国水资源如此短缺的今天,应该认识到洪水是21世纪战略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洪水作为一种资源合理地加以蓄积、利用,不仅可以缓解我国淡水资源严重紧缺的局面,同时还可以有效地起到“防洪减灾”的作用,可谓“兴利除害,一举两得”。因此,从思想认识上变“视水如虎”为“视水如友”,寻求人与洪水和谐共处的对策,才是今天需要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的。

2.正确认识人、水、地的关系

(1)变“人水对抗”为“人水协调”

水和地是人类得以生存和赖以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人类的“朋友”。但不知何时人与两者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人地为友,人水为敌”,成了人们传统的治水观。人与洪水的关系史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农业社会是避让和被动防守;工业社会是征服和主动控制;而到了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面对越来越频发的大洪灾,人们在反思过去对付洪水的方法时,正逐渐意识到,必须抛弃与洪水斗争的观念,通过对自然规律的研究、顺应自然规律,走人与洪水和谐共处、利用洪水资源的道路。

(2)变“以土为本”、“以粮为纲”、“与水争地”为“给洪水让地”和“以土地换和平”(www.daowen.com)

当前,长江流域日趋严重和复杂的水问题,是长期人—地—水矛盾的结果。“以土为本”和“以粮为纲”的传统观念,是长江流域人—地—水矛盾产生的思想根源,围湖造田、围河造垸等人水争地的行为,正是源于这一传统观念。数十年来,国内外人与洪水较量的实践表明,“给洪水让地”和“以土地换和平”才是实现“人与洪水协调共处”、“正确处理人—地—水矛盾”的必然选择。当前,认真做好退田还湖和分蓄洪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对长江防洪是十分重要的。

(3)变“征服自然”为“人与自然和谐”

大量的历史事实表明,“征服自然”的理念是导致大自然报复的根源。现在人们已认识到“与自然和谐”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今天,面对严重的水资源水环境问题和复杂的人—地—水矛盾,只有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认真研究江河的自然发展规律、江湖演化规律、洪灾的生成机理,并且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发展规律,才能找到正确的治江、治水对策。

3.转变对堤防的看法

变“堤防万能”为“堤防有限”。堤防在人类防洪早期阶段的重要作用,渐渐地使人们过分地依赖堤防,认为只要堤防足够高、足够固,就能免于洪害,即“堤防万能”。因此,每次大洪水后,第一件事就是加高加固大堤。1998年大水后,国家立即拨款数百亿元投入堤防建设,甚至有些媒体称“我们已建起了水上长城”。这种提法既不科学,也不可取,因为仅仅2002年的洪水还不足以证明堤防是“长城”;而“长城”在人们的心目中简直就是“坚不可摧,万无一失”的代名词。这种提法会使广大人民群众放松对洪水的警惕,更加依赖于堤防,将会对未来很多紧急防洪举措的实施带来麻烦。早在1927年的大洪水后,美国人就已改变了“堤防万能”的观念,认识到“堤防不可能高到足以防御任何水文记录的洪水,也不能坚固到可抵御任何漫溢或水力冲刷”。

科学地看,对于防洪“堤防是有限”的。第一,堤防的功能是有限的。长江防洪系统是由堤防、分蓄洪区、水库、河道整治等组成的,堤防只是其中之一,也无法代替其他工程的作用。第二,堤防的“保险”是有限的。起初堤防的高度与保险程度成正比,当达到一定的量值,堤防的高度就与风险程度成正比,即加高堤防就是在加大防洪风险。从风险分析的角度看,堤防越高,规模越大,工程本身的安全隐患也会增多,洪灾风险也会有所增大。目前,长江中游堤防高达10米多,1998年部分江段依靠约2米高的子堤挡水,洪水位高出堤外地面10米多,最大高差达16米多,一旦溃堤,损失将难以想象。第三,堤防的安全高度是有限的。长江中游堤防大都修建在第四系冲积层上,堤防的地基一般为二元结构,上层为厚薄不均的黏土或亚黏土,下层为很厚的细沙和砂卵石,透水性强。由于上层黏土被江水切穿,江水与堤内平原地下水呈连通状态。堤高水高,必然易导致管涌等,而使堤防险情加重。目前,长江中游堤防已达极限,不宜继续加高。

4.转变对水、旱灾害的认识

变“防洪抗旱”为“防洪防旱”。长江中游水灾自古是国家“天大的事”,长期以来,我们被水灾吓昏了头脑,缺乏对长江中游水、旱灾情的正确认识,忽视了对旱灾的关注。历史资料和现代记录均清楚地表明,长江中游旱灾的发生频次和灾情与洪灾基本相当,中下游地区既是水灾的高发区,又是旱灾高发区。两者不但发生的频次相当,还常常交替出现和出现水、旱同年。旱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已不亚于洪灾,如湖北2000年全省受旱面积258.67万公顷,720万人和400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经济损失达200多亿元。对全国来讲,近几十年旱灾的经济损失和由旱灾引起的生态环境问题,已超过了洪灾。然而,我国长期存在着重防洪轻防旱的观念,“防洪抗旱”口号的本身(有主动与被动之分)就是其体现;所实施的长江中下游水利工程,从来就是防洪型的,很少考虑到防旱。

在新时期,应当彻底转变重防洪轻防旱灾的传统观念,应将“防洪抗旱”改为“防洪防旱”,即变被动抗旱为主动防旱,将防洪与防旱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统筹考虑。这对长江流域和我国的可持续发展都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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