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与人类生存息息相关,它不仅为人类提供多种资源,而且具有巨大的生态价值和环境效益。然而,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人口的急剧增加以及工农业的快速发展,人类对湿地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加剧,天然湿地日益减少,功能和效益急剧下降。美国从殖民时期到20世纪80年代,损失了53%的湿地;中国湿地减少也十分严重,20世纪50至80年代湖泊面积缩小了43.5%,沿海滩涂湿地面积减少了50.0%。湿地面积的日益减小和生物多样性的降低,以及接踵而来的自然灾害,如地震和海啸等,给各国政府和人民以警醒。湿地这一名词逐渐为人们所认识,各国政府开始采取措施管理和保护湿地,这方面的研究也日益增多。
在湿地的保护与管理方面,研究和讨论主要集中在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处理好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湿地监测体系建设以及湿地立法等方面。
1.自然保护区的建设
湿地生态系统具有水陆相兼的特殊地带性分布,生态环境脆弱明显,加强对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非常必要。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是目前国际通行的做法,也是加强对湿地保护与管理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目前,中国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主要集中在对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和国家重要湿地名录的重要湿地进行保护,另外保护的主要对象是濒临灭绝或列入国家一级和二级保护对象的一些野生动物,如丹顶鹤(Grus japonensis),黑鹳(Ciconia nigra)等。今后,中国在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方面应重点在以下方面努力: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往保护湿地注意力主要集中在鸟类和鱼类资源上,对供养这些生物的植物、浮游生物、无脊椎动物和一些微生物重视不够;对于生态环境脆弱而又功能价值特别重大的湿地要实施抢救性保护,如红树林湿地和珊瑚礁等;保护濒临灭绝和十分稀缺的一些重要物种;保护有重大价值的小种群和生态系统中的关键种。
2.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
湿地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湿地不仅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经济价值,而且还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科学价值和美学价值。人类对湿地的开发利用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但也破坏了湿地的生态功能和生态平衡。在对湿地的开发利用中如何保护湿地,如何做到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合理取舍是人类一直在思考的问题。无疑,对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是获得生存发展的重要前提,但对湿地的开发利用不能无止境,不能盲目行动,不能以牺牲环境和破坏生态平衡为代价。要合理开发和利用,要加强保护。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的基础上开发利用。开发利用前,一定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要严格湿地开发利用审批程序,防止破坏性利用;要制定湿地保护的倾斜政策,建立重要湿地补偿机制,实施“占一补一”。(www.daowen.com)
3.湿地监测体系建设
湿地生态监测主要是运用一些可比的方法,在时间和空间上对特定的湿地地域范围内生态系统的类型、数量、结构和功能等方面的一个或多个要素进行定期的测定和观察。建立完善的湿地监测体系,对湿地的动态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和控制,为湿地管理、科学研究和合理利用提供及时准确的参考资料,对于保护湿地,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实现国家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重大意义。近些年来,国家建立了相关的湿地监测站,并利用3S技术对重要的湿地进行监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的来讲,适宜与湿地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的生态监测体系尚未建立,无论在监测标准化、规范化,还是在监测网络建设及长期生态监测计划上都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数据可比性差,监测参数、指标内容及方法不统一。建立起依托3S技术和湿地监测站的湿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是今后加强湿地保护与管理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4.湿地立法
中国目前还没有针对湿地进行专门立法,对湿地保护与管理的相关依据散落在各种基本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国外在湿地的保护与管理方面也很少有专门立法,仅美国于2000年由总统公布了保护湿地法案,规定拨出资金专门用于湿地恢复。湿地资源破坏的日益严重,以及所导致的生态失调问题,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人士的关心,加强湿地立法的呼声也日益高涨。这方面的研究也受到普遍关注,并产生了相关的研究成果。的确,湿地保护与管理已是一个非常紧迫的问题,加强湿地立法已为大势所趋。但是在建立保护湿地的法律体系之前,我们需要做认真的调查研究工作,确信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制定相关的技术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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